您的位置: 首頁 > 資訊 > 博報

文物回歸困境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9-14 21:00:28 | 文章來源: 畢武英的部落格

文\畢武英

2010 年7月28日,當英國首相卡梅倫坐在印度某電視臺接受採訪的時候,印度公眾紛紛給欄目組打來電話,要求英國歸還一顆名為“科伊諾爾”的鑽石,而卡梅倫經過短暫的思索,最終做出了令印度民眾失望的回答:“如果這樣做,英國的博物館很快就會空空如也。”

看來,印度人想要英國歸還這顆于1849年被掠走的重達105克拉的鑽石,以及眾多在殖民地時期流失境外的國寶,還需一番週折。但印度公眾對其海外珍貴文物的追討熱情很快在中國掀起一場反思:分散在47個國家中的上百萬件中國藝術珍品(此數據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估計),以及流失在海外民間無法計量的中國文物何時能夠回歸?而它們的回歸之路又有著怎樣的無奈與坎坷?

國際公約為何難以促成文物回歸?

1996年中國政府簽署《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按照《公約》規定,任何因戰爭原因被搶奪或丟失的文物都應該歸還。 但自簽署以來,中國依照《公約》從海外追討回的文物寥寥無幾,直至2009年,沸沸颺颺的法國佳士得拍賣銅兔、鼠首事件中,以劉洋為代表的中國律師團試圖以該《公約》為依據將佳士得告上法庭,但最終因為法國巴黎法庭認為該訴訟的委託方——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沒有直接請求權而駁回了中國律師團的請求。依據《公約》追回文物的希望就這樣在億萬中國人的關注下再次破滅。於是,有懷疑者認為,所謂的《公約》不過是一紙空文。

而敗訴的劉洋在事件過去一年後,卻向記者坦言説,在他看來,《公約》是關於文物追索和保護方面最好的一個依據,它充分體現了文物流出國的意志。比如它解決了文物追索方面的時效難題。“大多數國家的國內法律要限定訴訟時效,我國一般是兩年,最長不超過20年。如果按照時效,由於歷史原因,中國文物從丟失到起訴往往早已超過了最長時效。因此,《公約》規定“任何締約國可以聲明一項請求應受七十五年的時效限制,或者受到該國法律所規定的更長時效的限制。”劉洋解釋説,正是由於“或者受到該國法律所規定的更長時效的限制”,使得借助我國法律中的某些條款,就能將訴訟時效延長到最大。“我們國家民法通則有一條,未曾確定給公民法人管理的國家財産受到侵害,不受時效限制。另外,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院長可以執行延長時效,且並沒有規定延長多少。”

既然《公約》充分體現了文物流出國的意志,為什麼還是鮮有文物能夠通過《公約》回到原有國。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會的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説,目前擁有中國流失文物最多的幾個西方國家,至今未在《公約》上簽字。因此,《公約》對這些國家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此外,最利於文物流出國的“沒有時效限制”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條文化”。而一向推崇《公約》的劉洋也同樣認為,“公約中還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本《公約》需經簽署國批准、接受或者核準”但並沒有明確指出需要簽署國的哪個部門核準,劉洋説,這就使得在法國,其實該國外交部已經簽署了《公約》但其議會並沒有通過,因此前者簽署的《公約》是否體現了簽署國的意志就值得商榷。“這樣,在遇到類似銅獸首的糾紛時,法國完全可以稱議會沒有通過,而否認自己是《公約》的締約國,從而不受約束。”

文物回歸中,是誰擋了民間捐贈的路?

由於通過《公約》一時難以促成大量海外文物的回歸,因此來自民間的捐贈成為文物回歸的一條主要通道。但記者通過採訪了解到,近些年,隨著經濟利益意識迅速浸淫文博界的各個領域,使得這條原本書寫著愛國以及對中國傳統文化的敬畏通道充滿了人為障礙。

上世紀90年代,澳大利亞籍華裔寧志超遵照母親遺囑帶著一對元青花雲龍象耳瓶回到北京,並滿懷希望地想將其無償捐贈給故宮博物院,卻遭到拒絕,理由是這對耳瓶被故宮專家認定為“贗品”。“當時幾個專家就坐在客廳,當我抱著瓶子從裏屋出來,還沒有放到桌子上,他們就開口説‘這樣的瓶子全世界只有一對,目前藏在英國。你這不可能是真的’”。於是,一心想完成母親遺願的寧志超撇下澳大利亞的富足生活,在北京平安大街買下一處庭院,開始通過各種渠道驗證這對耳瓶的真偽。他先是請了眾多專家對耳瓶進行目測,並得到一份由50多位知名專家簽名的認定書,接著又在澳大利亞五龍崗大學地球科學研究所、中國科學院上海硅酸鹽研究所、上海復旦大學現代物理研究所等科研單位進行儀器科學鑒定,得到的結果是:這兩隻耳瓶確為元代瓷器。

誰知寧志超將測定結果再次通知故宮博物院的時候,對方還是拒不接收,因為後者認為儀器認定存在著人為操作以及儀器應用等方面的偏差。一氣之下的寧志超和夫人李佶一起遍訪了英國、土耳其等國藏有元青花的博物館,並利用已有的知識對元青花進行潛心研究,最終在20多年後編寫出一部數百萬字的《中國早期青花瓷史鑒》。而當記者問他所做的一切,最終目的是否還是要將母親留下的藏品捐給故宮時,寧志超疲憊而無奈地搖了搖頭,只字不再提及捐贈的事情。他告訴記者,自己目前正在籌建一個私人博物館,廣邀民間藏家加入。

因撰寫《誰在收藏中國》和《誰在拍賣中國》而聲名鵲起的吳樹對記者説,目前像寧志超這樣從海外購買或者通過其他途徑收藏中國文物後想捐贈給中國國有博物館的民間人士很多,但成功捐贈的卻寥寥無幾,除非該物品是在佳士得、蘇富比等重要拍場中競得,否則,往往被國有博物館打上“贗品”的標簽。究其原因,文物鑒定的問題始終沒有解決。“我國目前沒有獨立的鑒定體制,鑒定方法主要依靠科學測試和眼學鑒定。”

2010年,吳樹為了撰寫第三本著作而調查了中國科學院、國家博物館、上海硅酸鹽研究所三個對文物進行科學測試的主要機構。“結論是:雖然他們都做了很多試驗,統計了大量數據,但資訊庫不能通用,各自為戰,存在著力量分散、資金不足等問題,缺乏公信力。”而對於眼學鑒定,吳樹更是無奈地向記者説:“現在對於專家鑒定,只要隨便翻翻報紙,遍地都是官司,專家失去了權威性。”

因此,吳樹認為在科學測試和眼學鑒定都缺乏公信力和權威性的情況下,博物館很難對捐贈者的藏品做出準確的判定,“有的時候即便是真的也不敢收。”

而某位深諳回流文物捐贈的學者向記者透露説,除了對捐贈藏品的真偽難以鑒定,一些捐贈者的目的不純,甚至與博物館內部人員內外勾結,使得回流文物捐贈變得並不那麼高尚。“有一些回流文物捐贈者,以捐贈換政策,比如曾有一位海外藏家將一對四條屏捐贈給某博物館,聲勢造得很浩大,政府關注後,就在房地産等方面給予了優惠待遇,其由此所獲得的經濟利益,遠遠高於那對四條屏。”不過,該學者認為, 這類捐贈者雖然目的不純,但並沒有太多危害。倒是另一種情況值得引起關注。“通常博物館都會對捐贈者給予一定的經濟獎勵,獎勵的具體數額,由專家對捐贈品的估值而定,但目前這種政策被濫用得非常嚴重,明明值10萬元的東西,他可以估上百萬。據我所知,國內一家知名博物館投入大量財力接受某位藏家的一批青銅器捐贈,但這些藏品在歷史上並沒有重要意義,甚至連該博物館原有的館藏品都比不上。受捐後,博物館就將它們丟在庫房中。”

對捐贈藏家的質疑,曾任首都博物館常務副館長的張寧認為,現在有些收藏家花了很多錢,買了些不可靠的藏品,他們又想將這些不可靠的東西捐贈給博物館,換取一些名譽,對此,博物館自然應該把好這道門。

而另一方面,眾多藏家則對這些質疑之聲表示憤慨,他們中的一些人甚至認為正是由於專家的學術不專,以及國家相關文物部門的不作為,不僅使得文物回歸困難重重,而且導致現有文物的大批外流。

今年5月份,一批藏家將自己從海外搶購或者其他途徑獲得的珍貴藏品捐贈汶川,不久卻被質疑為“捐贈是為了洗白‘贗品’。”此次活動的組織者,上海社科院研究員,同時也是社會科學報總編的許明向記者表示説,近20年來,由於大量的基建工程和文物政策使得文物容許流動,民間所藏文物大量流向市場。民間藏家收到的大量珍品,品質之高歷代少見,這些器物的出現,完全打破了原來的傳統觀念。比如傳統觀念認為,北宋汝窯只有67件,全部藏在兩岸故宮和少量私人手裏;全世界元青花300多件保存在海外博物館中,民間幾乎沒有;宣德五彩只有一隻碗在西藏等等。這些傳統觀念制約了很多文博系統從業人員的頭腦和文物市場發展,也造成價格虛高。“如果這些東西被認為真品,所有的觀念都要改變,中國文物史要重寫,中國陶瓷史要重寫,市場格局要打亂。過去買錯的東西怎麼辦?過去專家鑒定的東西,説出的話怎麼辦?過去用高價買回來的青銅器怎麼辦?這一系列問題在利益上衝擊了舊的格局,使得一些專家不敢面對現實,結果大量文物被當作工藝品流出國門,在海外的市場上以幾萬美金一件拋售。比如,日本有個網挂著1.4萬件中國文物叫賣,南韓一家公司收了4000件中國的元青花。而這些流出去的文物,又在一些專家的支配下,花鉅資再次買回。

許明説,正是由於某些專家的固步自封,使得很多珍貴文物難以走入博物館。“山東有位藏家收藏了一件漢代青銅地動儀,在上海南匯博物館展出半年,我們給國家文物部門寫信,報告這個重大發現,他們派了兩個人,看了一眼什麼話沒説就走了。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許明氣憤地説“簡直豈有此理,這是國寶啊。”

現在,許明憤慨之餘,聯絡了300多位藏家,自發組織各種鑒定、宣傳等活動,並成功進入世博會。他對記者説,“我們的目的是希望藏品能夠進入博物館,希望改變現在非常不合理的局面:一方面我們的藏品捐不出去,另一方面,國家現在3000家博物館藏品匱乏、3000家高校缺少教學實物。”

比文物回歸更加重要的是保住現有的珍品不再外流

雖然中國公眾期盼海外流失的文物最終能夠一一回歸。但深諳中國文博現狀的人士認為,比回歸更加重要的是保住現有的文物不再外流。

吳樹説,目前“文物私生子”,即盜墓、盜撈和盜竊出來的文物不被市場承認,導致這些文物流失嚴重。“你不承認它,它就去國外了。我做過調查,在布魯塞爾,市場上充斥了各種各樣這種中國文物。”

吳樹説:“統計記載,近十幾年來,中國流失國外的文物超過800萬件。近幾年流向海外的文物,以工藝品名義用集裝箱運,僅2007年11月1日,杭州、大連、天津、深圳聯合抽查一天,只檢5%貨物,就查出走私文物15500件。”

而記者也在另一份統計數據中,窺得文物流失量之大的冰山一角。“1998年,中國將英國警方截獲的兩批中國走私文物共3494件成功回歸,美國海關向中國駐美國大使館歸還了47件被查獲的中國文物,2000年至2003年,從香港佳士得拍賣行依法索回了40多件被盜文物,2002年,從美國索回了共計14噸重的珍貴古生物化石等。”

一位在政府機關擔任領導工作,並在網路上化名“上海張先生”的神秘人士以一篇“中國文博界黑暗狀況”在社會上引起不小反響,他對記者説,現在通過拍賣高價購買回流的文物沒有多少意義,因為中國民間擁有的藏品很多都優於它們。如果通過高價購買,反而使得外國人控制了海外中國文物市場,“錢全流到了他們口袋中”。該神秘人士説:“與其購買,不如做好對自己藏品的保護。”

文物回歸需要政府的積極態度

律師劉洋在赴法追討銅獸首之前的幾年中,一直從事研究“海外流失文物的法律追討”課題。為此,他多次請求相關文物部門給予協助,比如查詢一些不對外公佈的資料等。此外,他還試圖和這些部門的相關人士建立良好的私人關係,以期研究工作得以順利進行。但令劉洋沒有想到的是,這些部門對他的請求有的敷衍了事,有的則置若罔聞,甚至冷嘲熱諷。“在一次文物系統會議上,我應邀參加,其間有一熟識的部門領導,出於禮節,我在發言時説,感謝該領導的大力支援。誰知,這位領導很快接過話茬,當眾嘲諷説,我從沒有支援過你。當時我的心都涼透了。”

由於銅獸首事件在國內引起很大反響,劉洋一度成為“民間英雄”。但政府對他的態度卻並未得到改善。銅獸首案件敗訴後,劉洋在當地華人的建議下,聯絡了99名海外各國律師,組成公益性質的律師團,以便再次發生此類案件時,彼此協作。為了律師團的正常工作,劉洋希望政府能夠為其提供一個辦公場所,作為交換,他將為選址地提供法律援助。但他跑遍了北京所有的古玩城,得到的回答都是否定的。

許明説,其實民間有很多像劉洋這樣有熱情的文物工作者,但目前的情況是,相關文物部門還沒有意識到對他們扶持的重要性。

另外,在政府方面,以國家出面的文物追討顯得比較被動。“義大利到目前為止從海外成功追討回幾萬件文物,該國政府採取的措施是見到文物流入國首腦就不厭其煩地討要。埃及近年也一次成功追索回2.5萬件文物,同樣也是採取這樣的策略。”

相信,在政府的積極態度下,國寶回歸之路才會順暢許多。

相關文章
注:凡註明 “藝術中國” 字樣的視頻、圖片或文字內容均屬於本網站專稿,如需轉載圖片請保留 “藝術中國” 浮水印,轉載文字內容請註明來源藝術中國,否則本網站將依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維護網路智慧財産權。
列印文章    收 藏    歡迎訪問藝術中國論壇 >>
發表評論
用戶名 密碼
 
尚無評論

留言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