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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談塗鴉

藝術中國 | 時間: 2010-08-20 14:08:06 | 文章來源: 杜曦雲的部落格

文/杜曦雲

塗鴉,本是亞文化族群出於宣泄鬱積于內心的壓抑而自發地在公眾場合涂寫的行為,作為原生的民間文化,它因其來源於現下的日常經驗而親切、因其直抒胸臆而動人、因其隨意性而避開程式的窠臼、因其“非法性”而具某種反抗、解放的可能。

1990年代中後期,張大力在北京日漸擴展範圍的塗鴉(簡單的頭像輪廓,加上AK-47等字樣)令人記憶猶新,但這類塗鴉作品因其有較明確批判訴求和指向而始終處於地下狀態,且呼應者寥寥無幾,僅限于在很小的文化領域內展示和傳播。即使在798、酒廠、宋莊等藝術區,也很少看到此類塗鴉作品。而塗鴉在今日北京的日益高漲乃至方興未艾,與原初塗鴉的誕生背景、文化衝動關係不大,它主要是與Hip-Hop風潮的被引進、傳播有著直接的關係。正是Hip-Hop(或稱“嘻哈”)的熱潮帶動了作為“街頭文化”樣式之一的塗鴉的興起。當然,這種塗鴉,已經被時尚文化所吸納,進而編碼成為準流行文化。

不過,即使成為流行文化,在北京乃至全國的街頭,都看不到多少塗鴉作品。往往是政府為了塑造城市文化形象而專門劃出一個區域來成為塗鴉區,這種塗鴉區內的塗鴉作品,基本上是經主流話語過濾後的合法之作,人為性大於自發性、官方性大於民間性、依賴性大於自主性、合作性大於分離性。而即使對於那些只為追逐時尚、流行風潮的青少年而言,可供他們休閒、娛樂和體驗“嘻哈文化消費”快感,痛快地塗抹的墻面也少之又少。塗鴉的本意是drawing or writing on a public wall,街頭塗鴉的興盛與否,一方面來源於塗鴉者們表達欲的旺盛度,另一方面也來源於政府管理的包容度。曾有人言“沒有塗鴉,就不是紐約了”,如果塗鴉的興衰多寡是檢驗城市的年輕度和開明度的標誌之一,則目前的青少年和政府對街頭塗鴉這一樣式的接受其實都很有限。

在網際網路上,塗鴉則成為了網路漫遊者們喜愛的娛樂、遊戲方式。網路運營商們心領神會地開發出新的簡便操作軟體,召開一次次網路塗鴉賽事,調動起網友們的塗鴉熱情,讓網路塗鴉成為最“潮”的行為。這些塗鴉作品,大都是充斥市面的時尚元素、卡通形象等的模倣,這是順理成章之事,因為這恰恰映現出了滋養這些作者的視覺養料。

以上這些塗鴉,往往亮麗而炫目,但因其與流行文化和主流話語的同質性,所起的作用常流於裝飾,是錦上添花式的日常生活表層的審美化。而這種審美化的內蘊需要質疑,就象我們要質疑流行文化一樣。

Hip-Hop文化原初是非中心化的主體們帶有反抗傾向的亞文化,正緣於此,塗鴉才被視為是美學現代性的産物之一,也是社會民主、自由度的顯現之一。真正有價值的塗鴉,是那種立足於當下的日常經驗、有明確的文化針對性、寄自由衝動在其中並易於為觀者所體會、理解的塗鴉。這種塗鴉秉承“否定性”思維,謀求切中時弊並有效地發揮其應有的批判作用。這種塗鴉同時需要面對的是政府的管制和商業的侵蝕,而後者在當下及以後將更為嚴峻。對於那些滿足於穿超大號的服飾、跳有型有款的街舞、唯時尚馬首是瞻、葉公好龍式塗鴉愛好者而言,這種塗鴉顯得如此的步履艱難與不堪承重;但對於那些真正想讓藝術介入和影響社會、拓展藝術的“公共性”職能的人來説,街頭塗鴉的方式正是一個切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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