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創作是靈與性的結合。
關於靈感,説到底,藝術是藝術家個體所創造的,藝術家是憑藉發自他內在本性的創造衝動進行創作的。幾乎所有的藝術家都説,我們心不由主地被驅使著創作自己的作品,我們創造作品是為了滿足我們天賦本質中的一種不可抗拒的衝動。當靈感到來時,我們敏捷而有序地表達著我們獨有的思想感情,直到極致,以至於我們以後再也創作不出一模一樣的好作品。極端一點説,不為激情所燃燒,不為一種瘋狂一樣的東西賦予靈感的,就不可能成為優秀藝術家。中國傳統繪畫中的許多大寫意及書法中的狂草,常常蘊含了這種狀態的萌發,如徐渭與懷素。
關於理性,人的一切創造活動都是自由與必然,有意識活動和無意識活動的統一。靈感的激發固然與藝術家的個性和身心狀態有密切的聯繫,而藝術家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世界上所有的一切——童年的經驗、愛的追求、人類的悲喜、社會的起狀、新技術的變革等等,不可能不在他腦海中留下痕跡。也就是説,那些屬於感情範圍的藝術家的個人基本素質,如情感、想像、觀察力、記憶、趣味、預見以及表達個人觀念的能力,都包含有理性的因素在裏面,貫穿著歷史的、社會的、科學的影響。任何時代的先鋒藝術必然是反映了時代精神的藝術,也只有具有這樣基礎的藝術才有可能最終成為所處時代最為典型的藝術。
其實,每個藝術家都是獨一無二的,天生的心靈稟賦予藝術家敏銳的感覺,讓他具有強烈的不可抑制的創作激情,具有一種他內心所特有的思想——基於自身角度對全部領域的所有客觀現象有機作出響應的思想。如果他象海綿一樣,吸收他需要的、感受的一切,傾聽傳統的與歷史的、社會的與人性的、未來的與科學的聲音,讓自己的思想與人類長久以來共同創造的各行事業的潛在標準合轍合韻,靈性互動,那麼,在他作品中的反映出來的自我是否更豐厚?是否這樣可産生有意義的富於獨創性的藝術?而他的獨創性又是否更具有時代典範的意味?更與生氣勃勃的時代同步呢?
文/ 林藍
200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