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蓉之
台灣藝術評論家、策展人,曾于上世紀70年代在美國參與女性主義運動和行為藝術。
陸蓉之
(參加研討會的)沒有一個人,比我更老,從事行為藝術的歷史更久。我在1972年就將行為藝術作為我的主體表現手段。
我對行為藝術的理解可能跟你們很不一樣。請原諒,因為我生在台灣,20歲就到了歐洲,當時嬉皮剛剛結束,我1970年代初到了美國,美國開始搞行為藝術,在推動女性主義運動。我沒有什麼感覺,我就是跟著潮流走。老師帶我們去街頭,抗議為什麼美術館、畫廊沒有女性藝術家,我就跟著去。學校裏面説,你還在畫架上繪畫,太丟臉了,我就跟著大家一道去搞行為。就是這樣,沒有什麼特別的意思在裏面,那個環境、那個潮流就是這樣子,那是一個自然發生的現象,我也沒有訴求的目標,我也沒有反對任何人,我也沒有要反體制,我更不是反社會。對我來説,做行為就是時髦,就是流行,我全班同學就這樣啊,我走過那樣的路。
其實行為藝術最早是達達跟未來派,他們以荒謬的動作激怒他們的觀眾,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在紐約,有一群音樂家、舞蹈家突破形式的局限,産生了無調式音樂,産生了肢體動作取代有編舞的表演,它是一個歷史,有一個發展的過程。這是我對當代藝術中行為藝術的理解。而且,對我來説,happening(偶發藝術)和performance art(行為藝術)是兩回事情,可是在國內,我們看行為藝術的時候,有一些是happening(偶發),也有一些是performance art(行為藝術),還有很多只是一個action(行為)。這樣對行為藝術的理解,我覺得是不夠有層次的。
跟我同一代的藝術家,憑良心講,都挂了,而我能繼續存在於藝術圈,並不是因為我的創作,而是因為我去做了策展。我們當初去搞行為的那票人都去哪了?沒有了。我經歷過video art(錄影藝術)剛出來的時代,我花了好幾千美元買了一個很重的機器扛著。做行為的人常常跟影像結合在一起,要不然行為做完就沒了。而且行為藝術跟觀眾的關係是很關鍵的,可是我們在討論行為藝術的時候好像都沒有很重視這個問題。所以,原諒我,我真的唱衰行為藝術。唱衰行為藝術的原因是什麼呢?環境改變了,時代改變了。
20世紀初的達達運動,是對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情況的反映。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隨著action painting(行動繪畫)而來的解放也已經成為過去。而我們今天所知道的觀念藝術,已經扎紮實實玩了半個世紀了。如果你們要做行為藝術,大家是自由的,儘管去吧。
我認為,現在的Youtube上就能看到種種行為和表演,有創意的事情。哪能找到比Youtube更豐富的平臺表現這些?現在把行為藝術徹底打敗的,不會是切實來自哪個力量的壓制,你總是能找到你想做的。真正把行為藝術徹底打敗的,就是今天的網路傳輸,太方便了。行為藝術有價值,必須是有別於常人,必須是特殊的,才是行為藝術家。但現在,行為藝術家的身份不再有獨佔性了,任何人都可以做行為藝術。在“9·11”事件發生的時候,我寫過一篇東西,如果你把行為藝術看做視覺上的衝擊和震撼,那麼沒有一個行為能做到像“9·11”那樣的規劃、執行、破壞力、震撼全球。
你們還可以玩你們的行為藝術,但是什麼商業化、市場化,從來不是我的考量,那是另外一回事。
(本文根據研討會發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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