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到當前名人故居的話題,馬上想到一個詞兒:進退兩難。
一邊是歷史巨人的故居被推土機一個個夷平,城市失去了自己這種靈魂性確鑿的存在;一邊卻是一個個名人故居被作為旅遊的景點與招牌“開發”出來,亮閃閃推到人們面前。可是,待走進這些重新“打造”的名人故居裏,不過是一些老照片,陳年的傢具什物,墻上挂著臨時搞來的、往往與這些故居主人並無關係的老字畫;空洞乏味,沒有感覺。
造成這兩種極端性問題的是沒有認識到名人故居的真正價值;或者都是從實用和經濟價值看待與對待名人故居。當認為名人故居沒有什麼實用價值時,想也沒想就一揮而去;當看到名人故居可以招引遊人、賺得錢財時,便急急忙忙一通兒塗脂抹粉地推將出來。
名人故居的價值不是物質性的,而是精神性的。它們大多普普通通,看似平常,甚至狹小簡陋,可是當我們得知一種曾經影響世人的精神或時代審美誕生其中,它就變得異樣神奇,散發出奪目的光彩了;就像我們在巴黎近郊奧維爾那間不足七平方米的斜頂而昏暗的凡·高故居感受到的——那真是一種震撼!由此我們更堅定地認為:名人故居的真正意義是,在歷史巨人這個特定的生命場中,將他們的精神影響後人。
所以説,名人故居的工作是致力體現一個個非凡的個性的精神與品質。
由於過去對名人故居認識有限,許多故居得不到保護而不復存在;偶有存留,時過境遷,故居主人留下的大量實物和細節也漸漸消失。一旦動手去建,難免把它們當作那種古村落的財主們的宅院熱熱鬧鬧佈置一下,就推到旅遊市場裏了。
關鍵是要聘請專家。其實凡重要的歷史名人,大都有學者專事研究其生平傳記、性情習慣和事業歷程。文化上的事,離開專家、離開文化的性質和規律就難免錯誤百齣。當然,更關鍵的還是我們的“名人故居觀”:到底想以故居建設來增強一個城市或地方的精神文化,還是只想用它牟利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