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來一直備受關注的“史國良假畫案”,終於有了結果。昨日,史國良的助手給本報發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調解書,調解書中稱,雙方達成協定,傳是拍賣公司承認自己的拍賣行為給史國良先生造成不良影響,並將登報道歉。
調解
道歉不提畫作真偽
今年7月,史國良得知傳是拍賣公司“2006年夏季中國書畫精品拍賣會”將拍賣三幅自己的作品。經確認,三幅作品中兩幅是偽作。他隨即向該公司説明情況,請求撤拍。但8月20日的拍賣會上仍出現了這兩幅作品,並被拍賣。史國良認為傳是拍賣公司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權。經協商未果起訴至法院。
記者閱讀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此案的民事調解書後發現,雖然調解結果要求傳是公司登報道歉,但致歉聲明中並未承認那兩幅作品是假畫,只是説史國良認定其為假畫,道歉的原因,是因為傳是公司的拍賣行為給史國良先生造成不良影響,比較含糊。調解協議中規定,傳是公司應于12月30日之前登報道歉。
史國良
壓力太大難以為繼
史國良説,他對此案最終的結果不大滿意,但這件事讓他承受了巨大的壓力,身心俱疲,舊病復發,已經不想再進行下去了。史國良原本希望,通過這場官司,證明傳是公司拍賣的兩幅署名史國良的作品是假畫,為今後畫家維護自己的權益、凈化藝術品市場探求一條出路。但在訴訟過程中,遇到了諸多以前沒有想像到的困難和阻力。
疑問
鑒定畫作怎麼這麼難
史國良舉例説,比如第一次開庭中,此案的焦點集中在傳是公司拍賣的兩幅畫作到底是不是假畫上,我們要求進行鑒定,並列舉了中央美院、北京畫院等多傢具有權威性的美術機構。但法院認為,上述機構的鑒定結果不能作為司法依據,如果要鑒定,應該去版權中心、筆跡鑒定中心等單位。但是法院提供的幾家機構都不願對畫作進行鑒定。
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傳是公司把原本是證據之一的涉案畫作退還給了賣家。史國良方面曾多此提出異議,法院解釋,由於這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所以法院無權要求傳是公司保留畫作。這樣一來,即使真的能夠進行鑒定,也無畫可鑒了。
阻力
多次受到謾罵和威脅
案件審理過程中,史國良強直性脊柱炎舊病復發,住進了醫院,藝術創作和研究工作基本中斷。幾個月中,他接到了大量謾罵、騷擾和威脅的電話,新浪網的部落格上,也經常有侮辱性和攻擊性的留言出現。某些拍賣公司還宣稱要封殺史國良,今後不再拍賣他的畫作。
史國良説,他知道這起官司觸動了很多人的利益,但更希望正義得到伸張,希望這起案件中暴露出的法律問題和社會道德問題,能夠隨著社會的發展儘快得到解決。
傳是公司
不透露登報致歉日期
本報記者昨日致電傳是公司的負責人之一王小寧先生,問他對“史國良假畫案”有何感想。王小寧表示沒什麼好説的,以法院調解為準。記者又問何時將刊登致歉聲明時,他仍表示以法院的調解為準。但調解協議書中並未説明具體日期。記者於是問傳是公司是否選定刊登致歉聲明的日期?王小寧回答,不知道,等登出來你就看到了。記者又問,由誰來負責定日子?他説,誰來辦誰來選。記者便問,由誰來辦這件事呢?王小寧沉默了一下,挂斷了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