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藝術授權
藝術授權,又稱藝術作品認可。它是指授權者將自己所擁有或代理的藝術品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授權者使用,被授權者按合同規定從事生産、銷售或提供某種服務等經營性活動,並向授權者支付相應版稅,授權者再按一定比例回饋給提供著作權的藝術家。
他山之石
在國外,一些大型博物館主要收入來源於藝術授權及其衍生品,一般佔到其總收入的20%至50%。而且銷售産品的90%是代理産品,只有10%是自己特別製作。此外,國外一些博物館還會有意識將藝術衍生品商店設置在遊客途經的線路。一項數據顯示,40%的參觀者在博物館內購物,60%的參觀者會在位於展覽參觀路線末端的商店裏選購商品。
衍生品成主要收入
為了自籌到95%的資金,美國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大力開發藝術資源,從嬰幼兒用品到各式紀念品無不留下藝術授權的印記,佔其總收入的近80%。由於影視文化發達,博物館特別重視對影視作品的授權開發,諸如“泰坦尼克號”、“變形金剛”等都被做成衍生品銷售。
特別的行銷內容
除了開設4個固定商店及1個配合展覽臨時增設的商店,大英博物館還在圖片衍生品上採取了獨特行銷內容:為專業顧客提供網上購買或現場訂制館藏品的數位圖片。
65萬件的設計靈感
2010年,台北故宮博物院充分利用館內65萬件的收藏精品,為企業設計師開設了免費的文化創意課程。在設計師有了針對故宮藏品的創意靈感後,再簽署協議付費創作。
小調查
內地館藏資源待盤活
“捧著金飯碗討飯吃”,這是業界對國內美術館、博物館目前總體生存處境的印象。 “基本上還停留在藝術符號資源儲存庫的境地。收集整理、展覽展示的功能不弱,可市場主體地位有待完善。”張曉明認為,自從國內美術館、博物館等公益性文化機構免收門票後,開始面臨如何更好發展的現實問題。
“藝術授權是把‘金鑰匙’,能夠最大限度地結合文化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北京文化發展基金會秘書長孟海東如是説。北京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陳剛認為,擁有絕佳藝術資源的博物館、美術館完全具備依靠藝術授權盤活館藏資源的先天條件。
事實上,故宮博物院早在2004年,就合資組建了“北京故宮文化産品開發有限公司”,專事故宮特色文化産品研究、開發和項目運作。宮藏字畫、善本等藝術品經由開發後在其19家門店裏銷售。“美中不足的是,不少商店並沒有設置到遊客必經路上。而且,其所開發産品佔總藏品的比例還很低。”張曉明稱。
國家博物館則在一年前擁有了自己的文化産業發展與管理中心。博文齋裏,青花瓷圖案的滑鼠和滑鼠墊,草書圖案的手機套和杯墊比比皆是。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介紹,中心成立以後,其推出的旅遊産品比以前更多地添加了館內頂級藏品的圖案元素。
而今年9月浙江博物館授權印製的首張“藝術授權”銀行卡,則融合了藝術、通訊和金融三大元素。“與國外90%是代理産品不同,國內的博物館、美術館主要是對館內藏品的授權與開發。”不過,張曉明認為,這一情形已遠好于國內一些資源同樣豐富的小型館。他曾走訪過徐州漢畫像石博物館,那裏尚無藝術授權概念一説。在他看來,國內博物館此等情形還很普遍。“資源獨特,數量頗巨,可若不去盤活它就是一種浪費。”
一項統計數據表明,目前國內年每人平均品牌授權商品銷售額只有0.7美元,而日本、美國分別高達91美元和365美元,內地授權業市場提升空間巨大。據了解,一些地方政府已經出臺了支援博物館、藝術館開發衍生産品的財政、稅收激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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