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文書法
藏文書法有著悠久的歷史。早在3000多年前,藏族社會已有了文字,最早的藏文叫達斯奔益。在它的基礎上雍仲本教的創始人丹巴辛繞時期出現了大瑪爾文和小瑪爾文,還産生了天成文和斯益文。那時已有了書法藝術,並産生了藝術流派。 西元七世紀中葉,吐蕃英主松讚幹布的名臣吞米桑布扎以瑪爾文為藍本,並參照古印度的古巴達文創制現行的藏文,並確定了烏金(楷書體)和烏梅(行書體)兩大書體。 在吐蕃王朝時期,先後産生了八大烏金體。吞米桑布扎創制的烏金體叫蟾蜍體。其後陸續出現了列磚體、串珠體、稞體、騰獅體、雄雞體、魚躍體和蜣螂體等。烏梅體則産生了丹體和黎體兩大流派。此外,在吐蕃第三十五代讚普赤德松讚時期出現了獨特的密文體、伏藏體、幻妙體等專門用於書寫密宗內容或用於伏藏的書體。字體多達40余種。赤德松讚時期的高僧努·桑傑益西也獨創了一種新書體。 大約在前弘期和後弘期之間,大書法家瓊布玉遲參照繪製壇城的坐標原理規定了烏金體每個筆劃的位置、走向及長度,並一一定名,從而實現了烏金體的規範統一。從那時到今天,雖然烏金體書寫流派有好幾派,然而其大的格局上相去不遠。
前弘期至後弘期之間約100年,其間出現了帕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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