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的帶頭人——彭真

中國網 | 時間: 2010-07-27  | 文章來源: 法制日報



    建委:全面突破

    彭真同志曾經回憶過,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開始工作時,黨中央、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同志都是很重視人大工作和法制建設的。那時中央決定重大問題時,毛主席、周總理常常要問彭真同志,是不是符合憲法,符合法律程式。兩年以後,遵照毛澤東、劉少奇同志的提議,研究健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時,就曾經提出在全國人大建立常設委員會的建議。按照中央指示,在彭真同志領導下,一面總結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來的實際經驗,一面了解研究一些社會主義國家的經驗。彭真同志在訪問蘇聯和東歐六國以後,曾就此提出一個方案,擬在全國人大設立政法、財經、教育、外交等八個委員會(當時已設立了民族委員會),在全國人大閉會期間協助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立法、監督等方面的工作。只是由於後來國際、國內政治形勢等因素的影響。這個方案那時未能付諸實施。

    依照1982年憲法規定,六屆全國人大設立了民族委員會、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和華僑委員會。規定專門委員會在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下,研究、審議和擬訂有關議案。這與原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只設民族委員會和法制委員會有了很大的變化。這就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更好地履行憲法所賦予的職權創造了條件。彭真同志對民族委員會的工作給予了更多的關注和有針對性的具體指導。他明確指出,過去民族委員會是代表少數民族在人大反映民族的問題,現在已經不單是少數民族的委員會了,而是全國各民族的委員會了,是代表全國、代表十億人民,按照憲法處理民族關係等問題的全國人大的辦事機構。有什麼問題,在這裡提出意見,提到全國人大和常委會去解決。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起草工作同修改憲法幾乎同時進行,但是民族區域自治法的通過晚了兩次會議,也就是兩年時間,它的實施細則又遲遲不能制定出來,民族地區的同志有些著急。彭真同志非常清楚這個問題關係重大,解決起來有一定難度。他就幫助阿沛·阿旺晉美副委員長邀集國家民委和國務院的經濟、教育、文化有關部委負責人開會,連續聽取實施細則草擬工作的彙報,推動工作的進展。彭真同志一再講到,漢族要幫助少數民族發展,你在少數民族地區辦工廠,就應該多吸收少數民族進工廠當職工,以提高他們的經濟文化水準。辦民族學院是為少數民族地區培養四化幹部,畢業後仍回到自己那個地區,提高本民族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水準。

    彭真同志強調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一手抓生産,一手抓教育。六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在周谷城副委員長兼主任委員的直接領導下,得到彭真同志的關懷與支援,在五年工作中抓了三件大事。一件事是1986年3月六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另一件事是,與實施義務教育法密切有關的加強師範教育,培養師資問題。第三件事是教育經費依法實施“兩個增長”。我國教育經過十年動亂的破壞,欠賬很多,辦學條件很差。存在大量危房,教學設備多是一掃而空。在一次全國人大會議上,在審查國務院財政預算報告中,發現教育經費的增長低於財政的增長,教科文衛委員會提出應該修改這個預算和報告。在主席團會議上提出修改建議後,彭真同志非常重視,提出暫緩通過,由王任重副委員長與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共同找財政部研究修改預算的意見,經修改後方予通過。這就開了國務院提出的財政預算經過全國人大審議修訂後通過的先河。也為教育經費必須依法實現“兩個增長”,奠定了法律基礎。

    這一切,都是彭真同志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作出的卓越貢獻。彭真同志是當之無愧的我國社會主義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又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建設的帶頭人,全國人民將永遠不會忘記。(鬱文  沈鴻  葉林  張承先  符浩)

                            

    《法制日報》200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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