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前的金秋,雄雞一唱天下白。


新中國成立70年來,我們黨領導人民不斷探索實踐,逐步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為當代中國發展進步提供了根本保障,也為新時代推進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設提供了重要經驗。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植根于中華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所積澱的深厚歷史文化傳統,吸收借鑒了人類制度文明有益成果,經過了長期實踐檢驗。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法院是國家政權的捍衛者、社會發展的保障者、法治建設的參與者,70年來也經歷了從初創到重創再到完善的曲折歷程,在翻天覆地中實現了歷史性的跨越與發展。


歷史不會忘記,開國大典的禮炮聲尚未遠去,毛澤東主席發表公告,任命沈鈞儒先生為最高人民法院首任院長。


1949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成立。



這一年, 剛剛從百餘年受壓迫、受奴役的黑暗中走出,新生的人民政權尚未鞏固,反革命殘余勢力瘋狂破壞,司法工作尚屬薄弱環節。


厘清新舊法律和新舊司法制度的界限,建立審判機關和審判工作機制,配合土地改革、鎮壓反革命、“三反”、“五反”和廢除舊的婚姻制度等運動,新中國的審判機關積極開展審判工作。7年中,人民法院共審理600余萬件刑事案件,處理850余萬件民事案件,審理了劉青山、張子善等重大貪腐案,最高人民法院還組成特別軍事法庭圓滿完成了審判日本戰犯的任務,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得到鞏固。


然而,在法制廢墟和人治積習上起步的人民司法之路,註定不會一帆風順。 1957年,反右派鬥爭擴大化,“左”的失誤導致輕視法制思想的流行,人民法院工作進入艱難曲折時期。1966年“文革”爆發,“砸爛公、檢、法”盛行一時,國家司法制度遭到嚴重破壞,法院工作陷入停頓。


特別法庭審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


1976年粉碎“四人幫”。在黨中央的正確領導下,最高人民法院迅速開展撥亂反正平反冤假錯案工作,全面復查和糾正了文化大革命前後産生的冤假錯案。


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勝利召開,人民期待的法治春天終於到來。要法制,不要人治。1978年12月,鄧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會議上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社會主義法制原則,成為新中國民主法治建設史上一個新的里程碑。


1979年春天,在3個多月的時間裏,全國人大制定出了刑法等7部法律,徐徐推開了塵封已久的“法律之門”。到2011年,一個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有法可依。


伴隨著法律體系的不斷健全,人民法院的各項工作也實現了快速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服務國家大局和經濟社會發展,秉持改革創新的智慧勇氣,承載公平正義的歷史擔當,為實現公正效率揚鞭奮蹄:司法改革、司法公開、智慧法院、執行攻堅、隊伍建設……主動發力,精準施策,攻堅克難,各項工作不斷開闢新局面,躍上新臺階。


歲月無言,春秋有痕。


回望70年來人民法院的奮鬥歷程,一條主線清晰可見——人民法院始終以人民為中心,緊緊依靠黨的領導,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竭盡所能為人民群眾守護公平正義


審判執行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70年來,人民法院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1952年2月10日,新中國反腐第一大案劉青山、張子善案宣判。在之後的近70年裏,胡長清、成克傑、李真、鄭筱萸……不斷有貪腐官員受到法律制裁。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敗鬥爭呈現壓倒性態勢,打虎拍蠅力度空前。人民法院審理重大職務犯罪案件數量之多、懲處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依法審理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孫政才、令計劃、蘇榮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在審判白恩培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中首次適用終身監禁,對貪腐分子形成有力震懾。


1979年,中國第一部刑法、刑事訴訟法誕生。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通過嚴懲罪犯,努力為經濟建設營造安全穩定的局面。與此同時,人民法院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和制度,依法糾正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等重大冤錯案件,堅決守住防範冤假錯案底線。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民事審判方式改革,舉證程式和舉證責任的確立,“直接言詞”“公開庭審”等現代民事訴訟理念開始深入人心。人民法院通過訴調對接、委託調解、人民陪審、引入專業力量、各類救助和資訊化手段的運用,不斷豐富完善法院的糾紛化解方式和途徑,挖掘各種非強制性、替代性的糾紛解決機制,促進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決。


1988年夏天,發生在浙江溫州蒼南縣的農民告縣長案引起舉國關注。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積極探索,勇於實踐, “民告官”進入2.0時代。上海、北京兩地先後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邁出司法“去地方化”的堅實步伐。深圳設立首個行政審判中心,各地試點法院繼續深化行政訴訟集中管轄和跨區域管轄改革。


蒼南民告官第一案後,時任蒼南縣縣長的黃德余主動和包鄭照握手


讓人民群眾以看得見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義


1954年,憲法確立了“審判公開”原則。 全國法院陸續推出司法公開舉措,積極探索司法公開之路。為進一步推進司法公開工作的有效落實,1999年到2009年期間,最高人民法院發佈多個文件, 立案公開、庭審公開、執行公開、聽證公開、文書公開、審務公開——“法律底線之上,一切皆可公開”。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司法公開,圍繞構建陽光司法機製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司法公開工作駛入快車道。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出臺了《關於推進司法公開三大平臺建設的若干意見》《關於人民法院在網際網路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等十余個司法公開規範性文件。


豐富、立體的司法公開,將透明、便捷、可參與、可監督的司法全過程展現在人們的面前,是讓人民群眾離得更近、看得更清,更加放心。

中國庭審公開網目前已累計直播庭審492.7萬場


要讓人民群眾近距離觸摸到公平正義。為了破解群眾“立案難”的困局,打通群眾訴訟的第一道關口,人民法院不斷探索——到府立案、電話立案、網上立案、跨域立案……


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變審查立案為登記立案,對依法應當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當場登記立案率達到95%,解決了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立案難”問題。


與此同時,各地法院大力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建設,大力推進“分流、調解、速裁、快審”,訴訟事項“一站式”辦理,實現了訴訟服務的巨大優化。


司法為民沒有休止符。2015年,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吹響了建設智慧法院的集結號,司法改革和資訊化建設作為人民司法事業發展的車之兩輪、鳥之雙翼,蓄力待發。杭州、北京、廣州網際網路法院相繼建立,于全球範圍內率先探索“網際網路+”訴訟新模式,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立體式、全方位司法服務將更加優質、高效、便捷;“智慧訴訟服務”新模式,通過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實現一網解紛、一網通辦訴訟全流程業務,讓訴訟服務變得更加觸手可及。


8月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 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的意見》新聞發佈會。


努力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


“蜀道難難於上青天,執行難難於攀蜀道”。


執行難是困擾中國司法的歷史性難題。70年來,人民法院努力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藩籬。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執行。人民法院不斷加強執行工作頂層設計,努力尋找破解執行難的“鑰匙”。“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援、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 ,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最高法院先後出臺37件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整治“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將執行權運作關入“制度鐵籠”。不得坐飛機、乘高鐵、高消費,不得貸款、新辦公司……最高法院聯合發改委等60家單位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聯合懲戒,11類150項措施讓失信被執行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法媒銀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 “抖音老賴” “老賴廣告電子屏” ……截至2019年8月,全國法院累計發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509萬例,467萬人次迫於壓力自動履行了義務。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率先嘗試在抖音上發佈執行懸賞公告


2019年3月12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指出,“基本形成中國特色執行制度、機制和模式”,“ ‘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


2019年6月,最高法院公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綱要(2019—2023)》, 宣佈將 “切實解決執行難”。


解決“執行難”是人民法院衝破實現公平正義的體制機制性障礙的一個縮影。多年來,人民法院挺立時代潮頭,逢山開路、遇水架橋,涉險灘、闖難關,做成了習近平總書記所説的“想了很多年,講了很多年,但沒有做成的改革”。


1988年7月,第十四次全國法院工作會議召開,會議發出了“以改革總攬全局”的動員令。


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死刑復核權,結束了部分死刑案件核準權下放26年的歷史,成為“中國司法變遷的一個頗具象徵意義的符號”。


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到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法院,隨著對問題認識的不斷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邁出了符合司法規律的重要一步——


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迴法庭落戶深圳。如今已經完成總佈局的六個巡迴法庭,實現了審判機關重心下移、就地化解糾紛、方便當事人訴訟的設立初衷,被群眾形象地稱作“家門口的最高人民法院”,成為司法改革的“試驗田”“排頭兵”。


2015年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迴法庭掛牌成立


在上海、北京設立跨行政區劃法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度分離的司法管轄體制,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為創新型國家建設提供強大推動力。


一張張新面孔不斷亮相:杭州、北京、廣州的網際網路法院先後掛牌,上海金融法院應運而生,最高人民法院的國際商事法庭、智慧財産權法庭陸續推出……


開展庭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法庭調查“三項規程”試點,深化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完善證人出庭作證,強化控辯平等對抗,保障被告人和律師訴訟權利……法庭,作為最後一道防線上的重要關口,正在改革的“破”與“立”中,成為守護公正的銅墻鐵壁。


以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健全司法人員職業保障和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四項改革為主要內容的司法體制改革,全國共遴選産生12萬餘名員額法官,實現85%以上法院人員向辦案一線集中,新型辦案機制有效形成,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成果豐碩,蔚為大觀。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確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的18項改革任務已全部完成,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提出的65項改革舉措全面推開,四梁八柱性質的改革主體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司法改革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效。


一切偉大的成就都需要繼續奮鬥


 人民法院作為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黨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只有旗幟鮮明講政治,才能確保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全國法院大興學習之風、調查研究之風,不斷提高適應新形勢新挑戰,解決新情況新問題的能力。


廉潔是立身之本,擔當是履職之魂。人民法院始終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清除司法腐敗,促進公正廉潔司法。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人民法院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堅定理想信念,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廣大法院幹警懷著對黨和人民司法事業的無限忠誠,懷著對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崇高追求,甘當公正司法的踐行者、司法為民的奉獻者、司法改革的燃燈者。70年來,人民法院不斷推進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鍛造了一支忠誠乾淨擔當的法院隊伍,以譚彥、宋魚水、鄒碧華、黃志麗等為代表的一大批先進典型耀亮法治星空。


70年奮進歲月,見證不變初心;


70年風雨兼程,留下光輝足跡。


回望來路,盤點成長,經驗彌足珍貴。70年來人民法院工作的發展進步,必須堅持幾個方面的基本原則:


牢牢堅持黨對人民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始終堅持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工作目標,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認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始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理解好,把人民法院工作與大局工作結合好;


始終堅持改革創新,將改革作為推動人民司法事業發展的強大動力;


主動順應科技革命浪潮,實現最新科技技術與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的深度融合,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


始終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院,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清除司法腐敗;


始終堅持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檢察機關訴訟監督和社會監督,以監督促進人民法院工作發展。


展望前路,任重道長,牢牢堅持以上基本原則,是人民法院從勝利走向勝利的根本保障!


崢嶸歲月屢精進,浩蕩乾坤著春秋。


一切偉大成就都是接續奮鬥,一切偉大事業都需繼往開來。


70年眾志成城,70年中國夢圓。對這段歷史的最好紀念,就是續寫新的輝煌;對這段歷史的最大致敬,就是創造新的更大奇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人民法院使命光榮、責任重大,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讓我們不忘初心、繼續前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將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