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標題
- 國新辦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情況舉行發佈會
活動描述
-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新聞發佈會,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介紹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中國網現場直播,敬請關注。
文字內容:
- 胡凱紅:
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歡迎大家出席國務院新聞辦的新聞發佈會。國務院目前發佈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啟動實施。大家對這個《決定》關注,對這個改革也很關注,今天很高興請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先生,請他向大家介紹有關情況並回答大家感興趣的問題,下面先請胡部長作介紹。
2015-01-19 09:17:00
- 胡曉義:
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好!很高興出席今天的新聞發佈會,借此機會,感謝長期以來新聞界給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關注與支援。
近日,國務院發佈文件,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啟動實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這是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一項重大改革舉措,是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依法治國在社會保障領域的具體實踐,對統籌推進城鄉養老保障體系建設、促進機關事業單位深化改革、逐步化解待遇差距過大矛盾、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2015-01-19 09:50:30
- 胡曉義:
長期以來,我國機關事業單位實行退休制度,企業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養老制度雙軌運作引發了一系列矛盾和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社會保險法和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也作了相應規定。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2013年以來,我部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了改革工作小組,加強養老保險制度頂層設計研究,著重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問題深入開展研究,廣泛聽取意見,精心測算論證,起草形成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
2015-01-19 09:51:57
- 胡曉義:
在此期間,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強總理多次聽取彙報、研究部署並作出重要指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指示要求,我們對改革方案進行了認真修改完善,並先後報經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通過。據此,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下一步,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力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工作。
下面,我願意就有關問題與各位記者朋友交流。
2015-01-19 09:52:22
- 胡凱紅:
下面開始提問,提問前請通報你所在的新聞機構。
2015-01-19 09:52:52
- 中國經濟導報記者:
養老保險是社保當中的一塊,除了養老保險還有醫保等其他保險,下一步有沒有考慮公務員在其他方面也像企業這樣進行繳費和並軌?
2015-01-19 09:53:17
- 胡曉義:
謝謝你所提的問題。第一個問題可以這樣回答,我們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就社會保險而言是5個險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現在除了養老保險之外,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在1998年國務院就作出了制度改革的決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普遍參加了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所以你説的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在制度上是沒有障礙的。
2015-01-19 09:54:57
- 胡曉義:
在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方面法律上都作出了相應規定,我們正在推進這些工作。所以這次的改革重點放在養老保險方面。實際情況是,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過去沒有完整的制度設計和政策框架,而2010年頒布的《社會保險法》專門授權國務院對公務人員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具體辦法提出方案。所以這次也是落實《社會保險法》的一個舉措。
2015-01-19 09:56:19
- 中央電視臺記者:
請問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由於沒有基金的積累,會不會出現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吃”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的情況?
2015-01-19 09:57:58
- 胡曉義:
這個問題是非常實際的問題。我注意到前一段網路上的評論也是比較關注的。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時間比較長,從上世紀90年代就開始進行。改革的範圍從原來的國有企業,逐步擴展到其他所有制企業,還有城鎮其他一些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範圍很大。到去年底已經覆蓋了總量3.4億人左右。這些年基金規模不斷擴大,現在總的基金積累已經到了3萬多億,這為我們應對老齡化高峰期的挑戰,準備了更好的物質條件。而國務院決定機關事業單位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改革,這是一個新舉措,過去確實沒有基金積累。那麼會不會出現改革之後,大家講並軌了,然後機關事業單位去“吃”這3萬多億結存的養老保險基金呢?我可以明確回答,不會。
2015-01-19 09:58:45
- 胡曉義:
國務院《決定》第六條中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之所以這樣規定,就是考慮到你提出的這個問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規則是和企業統一、一致的,這樣就實現了規則公平、制度公平。但是基金單獨統籌,不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之所以這樣規定,一方面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供款渠道是明確的,主要是財政資金的供給,所以各級財政還是要負重要的責任。另一方面,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的扶養比也就是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比例比企業高,現在企業的參保人員和退休人員的比例關係大致是3:1,而事業單位就高得多,我印象中大概是2.5:1,而機關更高大概是2:1。考慮到撫養比的不平衡,更不應該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還是要堅持以財政供款為主的資金渠道。所以落實國務院《決定》關於“單獨建賬,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就不會出現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吃”企業結存基金的情況,因此,大家不必有這種擔心。
2015-01-19 10:02:15
- 新華社記者:
我們注意到政策出臺後網上很多專家的解讀,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養老金並軌後公務員過去工作年限將視同繳費年限,專家認為財政短期內將承受巨大變化。請問胡部長,這麼多錢將怎麼籌措?如何緩解財政壓力?另外,公務員養老保險併入社保之後,整個養老基金盤子越來越大,一直存在著保值增值的投資運營壓力,在未來養老基金盤子更大的情況下,養老基金投資運營有什麼新舉措?
2015-01-19 10:08:48
- 胡曉義:
正像你講的,機關事業單位現在在職職工3000多萬人,退休人員1500多萬。改革後,既要為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繳費籌資,又要保證已經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資金的需求量確實很大。這個問題怎麼解決?實際通過多年改革已經摸索了可行的路徑,就是把集中的問題分散來處理,用時間的推移來逐步解決這個問題。如果要同時籌措1500多萬人的養老保險基金,還要籌措單位繳費、個人繳費,都積累起來,顯然這兩塊相加,負擔非常重。實際上,現在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現收現付,部分積累,主要是代際贍養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繳費來供養已經退休的一代。所以實際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樣同時籌措兩筆鉅額資金,而是可以做財務上的轉化。
當然,隨著老齡化程度的加劇,將來的負擔會越來越重,這需要做長期的制度安排。但就現實財政能力而言,我們完全可以安排好現在的在職職工繳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目前,財務安排上不存在問題,對長遠的資金平衡問題我們要積極採取措施,妥善解決。
2015-01-19 10:13:48
- 胡曉義:
你提到的第二個問題,關於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正是我們要長期謀劃的一個政策重點。我們要解決老齡化高峰期的財務平衡問題,需要採取多種措施。包括繼續擴大制度覆蓋面、多渠道籌資、提高統籌層次,還有一個重要選項就是要進行結存基金的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得到更多的收益,使未來養老保險的財務基礎更加雄厚。而這個問題幾乎每次新聞發佈會都被問到,我可以這樣説,這個問題已列入到大家所知道的養老保險頂層設計的總體方案中,作為其中一個重要問題。而且對這個問題的研究已經相當深入,各方面的意見已經收集的相當廣泛。所以,這個問題有可能儘早的提出一個具體方案,供中央決策。
2015-01-19 10:20:30
- 南方都市報記者:
有觀點認為,用財政的錢繳納職業年金會造成制度上新的不公平?您怎麼看?有香港媒體報道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方案已經下發,請問這個消息是否屬實?工資改革方案是否會向社會公佈?
2015-01-19 10:22:40
- 胡曉義:
在這次的《國務院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有幾個重要的政策,除了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要改變模式、改變待遇確定機制、待遇調整機制,在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方面也作出了重要的改革舉措——建立職業年金。這是從兩個角度考慮的,一方面從上世紀90年代,國務院決定改革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就提出了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的方向。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包括了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在實踐中,企業補充的養老保險以企業年金的形式正在發展,企業年金現在有2200多萬職工參加,積累了7400多億資金,應該説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但就制度而言這是起步。這次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如果只是改基本的制度還是不完整的,所以這次統籌考慮了基本制度改革和多層次體系建設,這樣就把職業年金的設計引入到改革內容中。
2015-01-19 10:23:38
- 胡曉義:
説到職業年金的供款渠道,雖然你是從問題的角度提出,但相信這個問題你有答案,因為公務員的供款渠道只有財政,沒有其他渠道。所以要建立這個制度,這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許機關自籌自支搞小金庫。至於説到制度公平的問題,問題的實質在於如何引導企業年金更快的發展,使更多的企業職工能夠不但有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而且有補充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障,這樣有利於整個社會公平。目前為止,政府部門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企業年金繳費的稅收優惠政策。2014年1月1日開始施行企業年金的有關新規定,不僅個人繳費部分延交個人所得稅,而且在投資收益進入到個人賬戶的部分也是延交個人所得稅,這都是一些積極的信號。當然這需要一個發展過程,因為企業的情況千差萬別,顯然是有經濟實力的企業才能夠更早更快的為企業職工建立企業年金,經濟實力差的可能沒法考慮。
2015-01-19 10:26:00
- 胡曉義:
但我想講一個我個人的感受,事情是會發生變化的。我從事社會保障工作時間比較長,我多年以來一直觀察勞動力市場的情況,大家如果注意可能也會觀察到這樣一個現象,過去在勞動力招工,招什麼人、年齡要求,然後工資面議。而現在如果再到勞動力市場上看看,普遍是講招什麼人、工資多少、有社保。“有社保”變成了一個重要資訊,這説明什麼?説明社保的事兒在勞動力市場上變成非常重要的一個雙方談判焦點,有社保才可能吸引人。這十幾年情況發生了這樣的變化,再有幾年或者更長一些時間,會不會在勞動力市場上出現這種情況。不單是工資多少、有社保,還有企業年金。企業用這樣的手段、政策、方法來延攬人才。我期待著這麼一天。
2015-01-19 10:30:48
- 胡曉義:
剛才講到工資方案的問題。我也注意到這個資訊,網上在講國務院辦公廳發了文件。配合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確實要完善工資制度。國務院辦公廳為此轉發了三個實施方案,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這個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我也看到了網上的文件,但我沒有進行對照,無從評價網上傳的是否真實。但我想説的是,各單位應按照國辦印發的文件執行,不能以網上傳的文件為準。
2015-01-19 10:32:26
- 東方衛視記者:
請問胡部長,剛才談到的方案都比較宏觀和抽象,你能不能比較具體的細化到個人層面來介紹一下,比如對於一個公務員來説,同樣有30年工齡然後退休了,改革前和改革後退休的,每個月養老金領到的標準有什麼樣的變化?
2015-01-19 10:36:48
- 胡曉義:
我很喜歡這個問題,因為除了宏觀的政策思考之外,對於每個人來講會關心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會從切身感受來評價養老制度改革。我先説宏觀,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到底改了什麼?第一,改了一個制度模式。原來的制度模式是怎麼安排的?單位保障模式。單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員,現在變成了一種社會化的制度安排。每個單位不管人多人少,都按照同樣標準交錢,然後形成一個基金用於支付退休人員待遇。這樣單位退休撫養比不平衡就被分散掉了,這是改革,就是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
2015-01-19 10:37:59
- 胡曉義:
第二,改了待遇確定機制或者叫做養老金的計發辦法。原來的計發辦法是參照兩個因素,一個是以退休前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計發基數;另一個是按工作年限分檔,10年以下、20年、30年、35年,當然分檔有好處,但這個比較粗。如果在一個十年段,21年和29年沒有區別,31年和34年沒有區別。而改革後這個機制變了,是按照繳費年限和繳費的工資來計算的。所以體現了一個導向,繳費越長肯定待遇越高,繳費水準越高,待遇越高。還有一個技術上的轉變,就是細化到每一年甚至每個月的繳費,從而體現了一個工作人員整個職業生涯的勞動貢獻,這是很大的機制變化。
2015-01-19 10:39:46
- 胡曉義:
我現在回答你的問題,到底哪個高哪個低?具體到每個人會非常細緻,要按照文件規定,按照自己的具體情況計算,是非常專業性的工作。從政策設計上考慮,顯然我們希望改革後大家的待遇水準不降低,而且能隨著經濟發展不斷的有所提升,這是政策考慮的基點。從這個基點出發,至少我有這樣的信心,對絕大多數人來講,如果不是極特殊情況,待遇水準都會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當然情況過於複雜,也很難説每一個人的情況怎麼樣,所以還有過渡期的措施,過渡期內實行原來的計發辦法和現在的計發辦法比照,保低限高,可以保障待遇水準總體不降低。總體上我們是這樣考慮和安排的。這也提示大家一個資訊,既然政策這樣設計,就要積極繳費、如實繳費。坦率地説,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實際運作中,確實有一些企業和個人有這樣那樣的想法,覺得我繳費,現實的收益少了,即期的收入少了,所以千方百計的規避繳費或者降低繳費基數,實際上這是對自己長期和未來利益的損害,大家一定要明確這一點。所以如實、及時的繳費,是對自己利益的最好保障。
2015-01-19 10:42:16
- 法治日報記者:
這次改革《決定》中明確對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維持原待遇不變,並執行新的待遇調整辦法。這句話怎麼理解?很多自收自支單位非常關心這個問題,已經退休的這些老人,他們的養老金以後是由原單位發還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
2015-01-19 10:48:18
- 胡曉義:
你這個問題提的非常好。你注意到老人的政策,國務院《決定》就是這樣規定的,本決定實施前已退休人員繼續按照原辦法發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辦法。這個問題涉及幾個方面:第一,老人的待遇是不是有保障,這個回答是明確的,原來發多少錢還發多少錢,不會改變。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將來養老金調整的時候,他還會跟著調整。第二,這個錢誰來發。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的老人是不是單位發。我回答前一位記者問題的時候已經説到,現在的改革第一條是改制度模式,不再由本單位自己來直接發養老金,而改成社會化發放。對於所有單位,包括自收自支單位所要履行的責任,就是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數和比例繳費,然後為職工按照規定的基數和比例代扣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本單位的退休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金是由改革後形成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不再由本單位來發了,待遇更有保障。
2015-01-19 10:50:08
- 胡曉義:
我聽出你問題裏實際上還包含了第三個意思,自收自支單位有沒有資金保障、有沒有資金能力。各個單位差異很大,有的事業單位的撫養比非常高,比如老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很多,現在不堪重負。參加改革以後,實際上單位按照20%繳費、個人按照8%繳費,責任就盡到了,這些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就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實際上減輕了負擔。當然也有一些新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很少,原來光供養這幾個退休人員花不了多少錢,但是現在按照20%+8%繳費,實際一看拿出來的錢就比原來只支付退休人員的退休費要拿得多,會增加現實的負擔。但是撫養比要不斷提高,就單位本身而言是縱向的財務平衡,對全社會而言是橫向的財務平衡,實際上是為將來所有單位平衡這種負擔打下了制度基礎。
2015-01-19 10:55:11
- 北京電視臺記者:
雙軌制已經存在了20年,當時為什麼有這種制度?現在什麼樣的契機要打破這個制度?社會上現在有一種擔心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待遇會有所下降,請問具體情況是什麼樣的?
2015-01-19 10:59:25
- 胡曉義:
“雙軌制”這個詞是民間發明的,但也很形象。機關事業單位60年來一直實行單位保障方式,而企業從上世紀90年代已經改革為社會化養老保險方式,確實是雙軌運作。這是怎麼形成的?要説歷史就會比較複雜,我只能簡要地説一説。客觀的講,從1951年開始試行《勞動保險條例》,1953年正式實施。對於企業,當然主要是國營企業,已經實行了一種勞動保險的辦法,而機關事業單位是從1955年開始實行退休制度。客觀的講當時就是雙軌,不是單軌。但因為它的待遇計發的機制和檔次設計大體是一樣的,又是計劃經濟時代,所以當時大家不是太在意這件事。1969年文革中,勞動保險制度被破壞了,不再施行了,退回到各個單位自己管自己的退休人員,這倒成了單軌了。但當時企業不是自收自支的市場主體,也實行統收統支,這是與當時的計劃經濟相適應的。“叉路口”出現在1984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作出了決定,經濟體制改革轉向以城市為重點、以國有企業改革為重心,這揭開了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和發展的序幕。而改革的指向是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但這要解決一個問題,就是單位負擔畸輕畸重的問題。各個企業的退休人員人數多少不一樣,負擔程度不一樣,怎麼平等地參與市場競爭?它的成本怎麼核算呢?所以從基層開始進行了改革探索,實行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制度。
2015-01-19 11:00:46
- 胡曉義:
上世紀90年代,中央定下來這個方向,全面推進了企業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了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後來進一步發展成為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它解決了幾個重大問題。第一是養老保險的社會分散問題。不是由一個一個企業在承擔,企業破産了怎麼辦?這些老人誰來管?是由全社會的基金分擔養老風險。第二是建立了和個人繳費相關聯的待遇確定機制,更富有激勵性。這個制度運作了十幾、二十年,現在越來越成熟。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不一樣,客觀地講,它不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最前沿的部位。所以它的改革就不是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為重點。它的改革重點放在實行規範的公務員制度,事業單位實行人事制度、薪酬制度改革,再後來是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分為公益一類、公益二類和轉企類。話説回來,養老保險領域出現了兩種制度,兩種制度並行後産生了很多矛盾。
2015-01-19 11:07:27
- 胡曉義:
首先制度內部至少有兩個矛盾。第一個矛盾是單位間的負擔不一樣。公務員好辦,因為都是財政供款。但事業單位情況千差萬別,特別有一些基層事業單位不堪重負,甚至出現了拖欠退休人員退休費的情況。從1998年開始我們就著力解決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確保發放問題,本世紀初這個問題全面解決。到今天我可以非常肯定的説,沒有哪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是被拖欠的,一旦有拖欠我們立刻查。但確有個別基層的事業單位,由於自己負擔退休人員退休費就不能保證發放,出現拖欠。第二,由於待遇確定劃檔比較粗,不能充分體現工作人員職業生涯的貢獻。網上有一個形象的説法叫“提職一日遊”,因為是按照最後工資來確定你的退休費,所以可能有些不守規矩的單位到你臨近退休之前給你提一個職務,把工資漲上去,就可以多拿退休費。這個現象是存在的,所以這也是一個矛盾,説明我們的待遇確定機制有問題。
2015-01-19 11:11:24
- 胡曉義:
從全社會看也有兩個突出問題,一是人員交流困難。因為制度不同,人員橫向流動很困難,待遇銜接非常複雜,所以實際上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優化配置。二是待遇差問題。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同類人員的待遇差別拉大,引起了社會不公的詬病。我們為此採取了措施,前幾年的退休人員工資調整中著力向企業高級技術人員傾斜,就是為了解決同類人員待遇差的矛盾,但由於制度沒有改革,所以這種待遇差的制度基礎還是存在的。現在針對這四個主要矛盾,我們拿出了改革方案。
2015-01-19 11:13:45
- 胡曉義:
關於你提的第二個問題,實際上剛才東方衛視的記者已經提到,制度安排設計上我們是考慮各方面的平衡,一方面縮小同類人員待遇差。另外,改革是漸進的過程,現在重點是解決制度的並軌問題,就是制度的統一問題,規則公平、制度公平的問題。我們掌握的原則是“增量改革”,通過增量進行結構的調整和機制的轉換,而不是做減法,待遇降低以後再改革,這不是我們制度設計的出發點。就大多數人來講或者絕大多數來講,待遇水準是不會降低的。這可能包含兩點,剛才我回答東方衛視記者問題的時候著重講退休待遇會不會降低,實際還有在職的繳了養老保險費以後,現時收入會不會減少。我們前期進行了大量測算、論證,結果是一定要達到一個平衡,讓絕大多數人繳費之後收入不降低,還可以略有增加,我只能説這是全國的測算情況,沒有辦法排除各個地區、各個單位、各種收入情況不同可能出現的收入降低的個別情況。
2015-01-19 11:14:45
- 香港中評社記者:
我的問題比較簡單,我想問您“雙軌制”並軌過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難是什麼?如何解決?
2015-01-19 11:18:58
- 胡曉義:
問題很簡單,回答很難。這次改革雖然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但實際牽扯麵非常大。從制度內部而言要轉制度模式,這是根本的變化。第二要改計發辦法,改待遇確定機制。第三將來還要改待遇的調整機制。過去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費都是隨在職職工漲工資相應增長,以後不是這樣了,不管工資是否漲,機關、事業單位、企業要統籌考慮養老金的調整,這也是一個重大變化。然後,要從單位發放退休費變成養老保險基金髮放待遇,這會涉及到單位的具體情況,單位原來發放的有些是規範的,有些是不規範的,將來怎麼解決?還有處理好老人、中人、新人相互關係等等問題。
2015-01-19 11:19:40
- 胡曉義:
跨出這個制度,首先是相應的配套政策,工資制度怎麼完善,如何與養老制度相銜接?這還是機關、事業單位內部的事兒。再往外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要並軌、要統一,問題很多,非常複雜。再進一步,除了職工,還有其他社會群體,如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怎麼考慮?低保家庭怎麼考慮?所以是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説心裏話,我直接參與的改革當中,這件事是綜合性最強的,我從來沒有遇到過這麼多個系統往一塊兒交叉,然後都要把各個利益群體盡可能的擺平,所以我自己也面臨一個巨大挑戰。我和我的同事們也會積極應對這個挑戰,我們已經作的方案是把我們能夠考慮到、社會能反映出來的因素都盡可能的考慮進去。你講的難點,首先是橫向利益關係的平衡問題,其次改革是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心急吃不了熱豆腐”,想一下子把所有問題都解決不可能。但是每往前走一步一定是為這個制度的長遠建設,實現社會公平奠定堅實的基礎,每走一步都是紮實的,能夠朝著這個目標努力,這也希望得到更多的理解和支援。所以我想橫向和縱向上都是我們需要考慮和解決的問題。謝謝。
2015-01-19 11:25:15
- 胡凱紅:
今天的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胡部長,謝謝各位!
2015-01-19 11:32:33
圖片內容:
視頻地址:
- http://mp4.china.com.cn/video_tide/video/2015/1/19/20151191421637678918_361.m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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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新辦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情況舉行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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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新辦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情況舉行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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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胡凱紅主持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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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介紹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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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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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導報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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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報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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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衛視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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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回答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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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凱紅邀請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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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電視臺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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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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