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標題
- 國新辦就《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有關情況舉行吹風會
活動描述
-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定於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廳舉行吹風會,請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介紹《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中國網作現場實錄,敬請關注。
文字內容:
- 主持人 胡凱紅:
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歡迎大家出席今天的吹風會。最近公佈的《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受到大家的關注,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這方面的情況,今天很高興請來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先生,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先生,請他們向大家介紹這方面的有關情況,並就意見稿做一些解讀,同時回答大家感興趣的問題。
下面先請冷局長做通報。
2014-08-29 10:00:19
- 冷宏志:
各位媒體的朋友,大家早上好。首先非常感謝媒體的朋友對中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的關注和支援,按照國新辦的安排,我就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建設的有關情況做一個簡要的通報。
第一,為什麼要開展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開展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是國務院機構改革職能轉變的一項重要內容。大家知道,原來的分散登記制度弊端還是比較多的,主要集中在這麼幾個方面:一是容易造成産權交叉,重復登記,錯誤和漏登,以及重復抵押等問題,這樣就影響了交易安全。二是容易造成機構重疊設置,資源浪費,行政成本的增加,從而也不方便企業和群眾。三是容易造成資訊孤島,有關的不動産登記資訊由於分散在各個部門,不能進行綜合的利用和查詢。基於這種情況,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時候,決定把分散登記制度轉向統一登記。同時開展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市場經濟發展和市場發展改革的必然選擇,因為市場經濟的重要基本特徵首先就是要産權清晰,同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基礎,這項工作對於完整保護不動産權利人合法財産權,保障不動産交易安全,推動簡政放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準,方便企業和群眾,尤其是對進一步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産權制度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2014-08-29 10:02:57
- 冷宏志:
第二,關於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的要求和目標。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的要求,要做到幾個堅持:一是堅持積極推進穩妥把握、謀定而後動,精心組織,確保工作規範有序。二是堅持統籌兼顧,科學安排,既充分繼承原有工作成果和經驗做法,又統籌兼顧不同部門行業管理和交易監管需求,及國家改革的需要。三是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充分考慮國家層面、省市縣不同層級的職責分工。根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不動産登記的特點,科學做好分類指導,加快形成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運轉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動産統一登記體系。從現在開始直至2017年底前,在建立和落實好各級不動産登記機構的基礎上,做到職責明確、機構健全、運轉正常;依據統一的法律法規和完備的技術標準,規範開展登記工作;統一窗口辦理,更加便民利民;全面實現資訊共用並依法提供資訊查詢服務,基本實現登記機構、簿冊、依據和資訊平臺“四統一”。
2014-08-29 10:04:32
- 冷宏志:
第三,關於實現不動産統一登記國家和地方層面要做好的工作。對於實現不動産統一登記,我們的總體安排是從2014年開始,也就是從今年開始,力爭一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各級職責整合和基本制度建設。目前,省級機構職責整合正在推進,已經有九個省機構職責整合完成。用兩年左右的時間,逐步銜接過渡,統一規範實施,三年左右時間全面建立並完善各項制度,四年左右時間建立有效運作的不動産登記資訊管理技術平臺。這是我們的總體考慮。如果按分年度來講,2014年基本完成各級職責整合,建立基礎性制度,包括我們現在搞的《不動産登記條例》的立法,還有登記簿冊的制定等一系列工作,以及資訊平臺的研發都屬於基礎性的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穩有序實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體系,正常有效運作。2017年實現不動産審批交易登記資訊共用。這裡面我要特別強調一下,實際上在分散登記的時候,各類不動産的資訊,我們現在每天也在對外公開查詢,當然這個查詢肯定是利害關係人。我們這裡説的建立共用的平臺和查詢,就是按照中央編辦134號文件的要求,建立共用的資訊平臺,然後實現審批、交易和登記資訊的共用和查詢,是統一基礎上的共用和查詢。
2014-08-29 10:06:55
- 冷宏志:
上述所有工作的前提是各級登記機構的統一,沒有統一面向社會的機構,不動産統一登記就無從談起。為此,從國家層面重點要做好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資訊平臺這三個統一。也就是説,這三個統一需要國家層面進行頂層設計,然後進行統籌協調來推進。在地方層面,首先要按照國家的有關要求,力爭今年年底前完成省市縣的登記資源的整合,在此基礎上做好各級資料的移交、系統的對接、工作的銜接等,積極穩妥的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從中大家可以看到,我們為什麼前面説的統一安排要進行到2017年,因為這裡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要進行積極穩妥的銜接。
2014-08-29 10:08:16
- 冷宏志:
第四,關於切實保障不動産物權,進一步簡政放權,方便企業和群眾。國務院無論在不動産登記條例的立法還是在制度建設當中,黨中央、國務院都有要求,大家也很關心。從這一方面體現國家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只是將分散在各個部門的登記工作進行整合和融合,由一個部門按照統一的標準和要求來承擔,不是另起爐灶,對於原來好的經驗和做法還要進行很好吸收和繼承。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實施後,原先老百姓依法取得的各類權力證書繼續有效,企業和群眾辦理不動産登記手續將更加方便,為保持工作的穩定連續,今後將採取主要措施:
2014-08-29 10:11:38
- 冷宏志:
一是確保證書繼續有效,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做好新舊證書的銜接,現有證書繼續有效,實時地組織地方發放新的統一證書,根據工作的需要,特別要遵循不變、不換的原則,不增加企業和群眾的負擔。
二是更加便民利民,通過設立統一的窗口,減少辦證環節,優化辦證流程,採取一站式服務等措施,更好的方便企業和群眾申請辦理不動産登記。
三是進一步提高服務水準,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關係,通過將一部分非政府職能推向市場或向市場購買服務,積極培育和健全市場服務體系,充分發揮仲介組織的作用,更好的服務企業和群眾。
我就先給大家通報這麼多有關的情況。
2014-08-29 10:13:08
- 主持人 胡凱紅:
謝謝冷局長。下面開始提問,提問之前通報一下所在的新聞機構。
2014-08-29 10:15:30
- 華爾街日報記者:
想問一下整個統一登記的過程大概什麼時候結束?
2014-08-29 10:21:19
- 冷宏志:
剛才前面已經講了,我們總體的考慮是從今年開始,按照“四統一”的要求,到2017年建成資訊平臺,整個的時間是按照“四統一”來考慮。但是整個不動産登記也是一個涉及到千家萬戶,涉及到對廣大權利人物權的保護,所以在推進的過程當中整體來講,這是一個系統的工程,會積極穩妥的推進。如果説實現“四統一”的話,我們的初步安排是到2017年。如果真正的把所有整個的登記制度都建立起來,這會是一個相當長的過程,不會一蹴而就。
2014-08-29 10:23:52
-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
我們看到不動産登記涉及到很多普通人的利益,也有很多政府的官員也需要進行不動産登記,我們登記的過程中有沒有監督的機構?我們對於監督方面是如何來安排的?能不能簡單説説。謝謝。
2014-08-29 10:25:02
- 孫憲忠:
在不動産登記的過程中間和官員的財産登記的問題有沒有重合,有沒有交叉或者有一些什麼情形?尤其剛才提到官員財産監督的問題。首先我們要認識到不動産登記本身是一個不動産物權的登記。而這個權利是一般的老百姓都會擁有的,我們建立這個登記制度首先是為了保護千家萬戶或者説中國每一個不動産的擁有人的財産權利,它不是一個專門針對官員的財産的登記。
針對官員的財産登記,也就是説要在中國將來如何建立“陽光法案”這種類型的,從反腐敗的角度進行登記,不在我們不動産登記法律的範圍內。我們是針對全體老百姓的財産登記,這個《不動産登記法》從整個法律來講是屬於《財産法》的範疇,而不是屬於廉政立法或者是陽光立法又或者是官員立法的範疇。至於如果説以後我們要是建立這個“陽光法案”,官員的財産如何要登記,誰去監督,剛才已經提到監督的問題,建立什麼規範?這需要通過幹部立法或者是官員立法,公務員立法或者是像類似于這樣的立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大體上規則就是這樣。
2014-08-29 10:28:06
- 追問:
像比如説官員的財産應該也是跟普通人一樣進行登記的過程和手續,應該是一樣的是吧?
2014-08-29 10:31:48
- 孫憲忠:
官員首先是老百姓,首先他也是一般的人民群眾,從財産的角度來講他是不動産的權利人。我知道你想問的潛臺詞就是説,如果他要把財産登記在其他人的名義下怎麼辦,或者是登記在他的親戚、朋友、妻子、兒子以別人的名義怎麼辦?從不動産登記的角度來講是沒有辦法防止的。我們從“陽光法案”,從幹部廉政立法的角度來講,不管是登記在誰的名義下,我們都是可以通過相關的廉政立法,都可以把它查出來。這就不是不動産登記機關的職能,而是我們反貪、紀檢的職能。
舉個簡單的例子,我們登記立法是要向社會有適度公開,許可老百姓查詢。像銀行的存摺,法律上規定都是保密的,法律上規定銀行存款都是保密的,但是我們紀檢部門、反貪部門照樣可以去查,你是保密的我們都可以去查,那房産登記還有一定的公開性,當然可以去查。所以不動産登記的立法和廉政立法、陽光立法是互相配合,首先是有明確的分工,然後也互相是不矛盾的,是兩個不同類型的立法。
2014-08-29 10:34:25
- 記者:
不動産登記除了和反腐有關係以外,大家還關注比較多的是和房産稅之間的關係,不動産登記制度目前有沒有跟這一塊對接的考慮?
2014-08-29 10:38:50
- 孫憲忠:
從法理上來説這也是兩個不同類型的法律,剛才我已經講了,雖然很多社會人希望一個法律把所有的問題都解決了,但是從法制社會發展到現在,我們都認識到一個法律解決不了全部的問題,法律必須要有不同職能的劃分和立法體系的劃分。像房産稅的立法是屬於財政這一類型立法,我們現在的立法是權利的立法,或者説是權利保護的立法,我們想通過不動産登記制度給普通的家家戶戶老百姓的不動産權利保護提供充分的法律根據,我們主要立法的目的和整個的流程都是這樣,國家將來怎麼樣建立不動産登記徵稅,要通過財政法,從這個角度去解決。這兩個問題,登記立法裏能否提供一個依據或者銜接呢?可能會有一些積極的作用,但是也不儘然。在有一些關鍵的地方不可能會達到這一點。
現在的不動産,因為我們目前房地産法、徵稅方面的法律也沒有出來,從我自己有限的學識來看,有些人認為房地産稅的立法應該是累進稅的立法,希望通過這個立法能夠達到平均社會財富的效果,讓窮人不納稅或者少納稅,富人要多納稅,或者如果房子比較多,可能要多納稅,要達到這個目標。但要達到這個目標,從不動産登記的角度來講,可能是做不到。原因是,如果説有一個人把自己的房子登記在自己的妻子、兒子、兄弟姐妹的名下的時候,這在不動産登記儘管來講沒有辦法防止,也沒有辦法查詢。比如我們買一個房子,我們做登記的時候會看他的合同、身份證,這個錢是從哪兒出的,房子實際的情形等,做初始登記的時候要看這些,過戶登記的時候我們要看交易過程是不是合法的、有效的,看一下就行了。但是這個錢到底是誰的?是官員給他的,還是別的人給他的,這個房子是誰買的,我們登記機關是沒有辦法查,也沒有這個職權。
2014-08-29 10:40:22
- 孫憲忠:
從世界上各個國家來看,登記機關都是不負責這個事情的。如果有一個人有很多房子,他登記在不同人的名義下,如果為了避免他避稅,我們登記機關怎麼查詢,這就給登記機關增加了沒有辦法做到的事情。我剛才的結論就是,從徵稅的角度來講有可能會發揮一般的作用,有些人可能就是按照自己的實際名義登記,這就會發揮好的作用,但是如果這些人想採取委託他人名義來登記的情況,不動産登記可能就發揮不了這個作用。
現在關鍵問題是徵稅的方案我也沒有看到,也不知道是實行累進稅制還是普稅制。如果是累進稅的話,就很難做得很嚴格,如果是普稅制的話,不知道稅收機關是怎麼看,但學術界很多人認為普稅制不好,因為我們徵稅並不是要從老百姓身上參與財産權利的瓜分,希望通過累進稅能夠在平均社會財富上發揮一些作用。我不是專門搞財稅法的,但是財稅法的一些朋友和學者他們也有這樣的看法。如果採取普稅制,這個問題就不存在,不管是登記在誰的名下都可以徵稅。關鍵是不了解稅法的立法情況,等稅法出來可以再仔細的研究。
2014-08-29 10:42:04
- 法新社記者:
想問一下剛才提到各級部門的機構整合是單純的指國土資源部門和現有的房産登記部門的整合還是會有橫向的,比如會有公安戶籍、銀行等這樣部門資訊的整合?既然我們現在就已經預料到有的登記可能會把自己名下的房産登記到別人的名下,有沒有一些制度性的安排,在不動産登記條例裏面能夠預防,或者在可能的範圍之內儘量預防這樣一種情況的發生?謝謝。
2014-08-29 10:45:39
- 冷宏志:
不動産統一登記是將原來分散登記在各個部門的林地、房、草地,還有承包經營權、海域使用權都集中到一個部門進行登記,是不動産統一登記的機構和職責的整合。
第二,將來資訊的審批、交易和登記資訊的共用是按照中央編辦134號文件的要求,建立資訊平臺,實現審批、交易和登記資訊的共用。因為原來的分散登記的時候,有一些管理部門把登記的資訊作為管理的一個手段,在統一了以後,有關登記資訊也是有關管理部門的登記手段,所以説要把審批、交易和登記資訊共用,便於管理,便於行使他的管理職責。
第三,擔心官員分散他的財産,以別人的名義來登記,孫教授剛才答得已經非常清楚了,這不是我們不動産統一登記立法當中調整的範圍,也不是我們登記部門的職責。
2014-08-29 10:48:33
- 孫憲忠:
即使登記在別人的名義下,但是我們的紀檢、反腐部門要去查他還是能夠查得到的,這是沒有問題的。
2014-08-29 10:50:25
-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
我們不同部門的職責最後要統一,現在來看因為涉及到部門比較多,國土資源部、海洋局等等,現在在推進過程之中統一這些職責是否遇到一些困難?這些問題是否已經解決,具體又是如何來推進的?謝謝。
2014-08-29 10:52:20
- 冷宏志:
在推進不動産統一登記的過程當中,我知道你問的潛臺詞,但是直接的部門阻力這方面應該説沒有什麼更大的困難,因為這是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作為國務院的部門,只有執行權,我們也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應該説很順暢。從分散到統一,還將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做,如果説有困難,應該是在工作層面上的困難。
比如説原來的法律是在分散情況下的立法,每個部門分散登記的時候都有法律依據,相關的法律要修改。統一的登記法,我們講的登記條例也要進行新的制定,還有登記簿冊原來也是分散的,各部門都有自己的登記簿冊,現在我們登記簿冊也要統一。資訊平臺等等這些也是在分散情況下設立的,我們要建立統一的資訊平臺。機構也是分散的,職責也是分散的,也要進行整合。還有資料等等一些技術問題都需要移交,工作量應該説很大,也很複雜。
2014-08-29 10:55:56
- 華爾街日報記者:
據我了解,現在只有上海和重慶兩個城市徵收了不動産稅或者是房地産稅,登記統一之後還有其他的城市會進行這樣的政策嗎?
2014-08-29 10:58:33
- 孫憲忠:
因為徵稅的問題不屬於不動産登記部門管的事,今天我們恐怕也解決不了這個問題,等以後有機會你跟財政部門的同志聊聊可能會好一些。
2014-08-29 11:00:09
- 主持人 胡凱紅:
如果沒有問題的話,今天的吹風會到此結束。謝謝各位。
2014-08-29 11:01:47
圖片內容:
國新辦就《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有關情況舉行吹風會
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
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胡凱紅主持會議
國新辦就《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有關情況舉行吹風會
華爾街日報記者提問
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回答記者提問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現場提問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回答記者提問
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胡凱紅邀請記者提問
中國新聞社記者現場提問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回答記者提問
法新社記者提問
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回答記者提問
國新辦就《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有關情況舉行吹風會
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回答記者提問
相關新聞:
- 不動産登記公佈意見稿 對出臺房産稅有間接效應
- 不動産登記局“三定方案”確定
- 不動産登記局人員編制確定 不動産登記“動真格”
- 不動産登記三大懸疑問題待解 徵房地産稅仍有障礙/圖
- 不動産登記的目的:確定不動産的權利歸屬 保護物權
- 不動産登記核心:機構、簿冊、依據和資訊平臺“四統一”
圖片大圖:
國新辦就《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有關情況舉行吹風會
中國網 鄭亮
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
中國網 鄭亮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
中國網 鄭亮
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胡凱紅主持會議
中國網 鄭亮
國新辦就《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有關情況舉行吹風會
中國網 鄭亮
華爾街日報記者提問
中國網 鄭亮
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回答記者提問
中國網 鄭亮
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記者現場提問
中國網 鄭亮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回答記者提問
中國網 鄭亮
國新辦新聞局副局長胡凱紅邀請記者提問
中國網 鄭亮
中國新聞社記者現場提問
中國網 鄭亮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回答記者提問
中國網 鄭亮
法新社記者提問
中國網 鄭亮
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回答記者提問
中國網 鄭亮
國新辦就《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有關情況舉行吹風會
中國網 鄭亮
國土資源部不動産登記局常務副局長冷宏志回答記者提問
中國網 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