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標題
- 2011年《法治藍皮書》發佈暨中國法治發展與展望研討會
活動描述
- 中國社會科學院茲定於2011年2月24日(星期四)14:00在第一學術報告廳舉行“2011年《法治藍皮書》發佈暨中國法治發展與展望研討會”。併發布《中國法治發展報告No.9(2011)》。中國網現場直播,敬請關注!
文字內容:
- 謝壽光:
尊敬的秋芳同志,尊敬的李林所長,各位朋友,各位媒體,大家下午好,有相當一部分媒體期待已久的《法治藍皮書》2011年中國法治發展報告今天下午正式在同一時間和媒體朋友們見面。非常感謝今天出席會議的領導、專家和新聞界的朋友。作為主辦方,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非常榮幸地邀請到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成員、中紀委駐院紀檢組組長李秋芳同志,大家表示歡迎。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法治藍皮書主編李林,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級檢察員楊書文,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研究員趙建文,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學系副教授靳高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助理、研究員冀祥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余少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法治國情調研室主任、法治藍皮書執行主編田禾。
2011-02-24 14:00:27
- 謝壽光:
首先我作為今天的主持人,特別是作為這部《法治藍皮書》的出版方,我代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向以李林所長為首的研發團隊,對第九部《法治藍皮書》向社會公佈,尤其是在我們即將召開兩會前夕公佈表示祝賀和衷心的感謝。今年的這部《法治藍皮書》是在我們前八年積累的基礎上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裏邊對“十一五”期間中國法治建設的精神做了全方位的描述,尤其是以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為主的法治國情調研團隊,對從去年開始,包括政府透明度的調研,以及包括財産公開狀況的分析和調研有了非常豐富的時政資料和分析,他是我們社會科學院的專家獨立完成的科學成果。在這個成果正式發佈的時候,作為出版者我提醒媒體準確理解藍皮書中的內容,不要在個別字節問題上刻意扭曲,要堅持真實和客觀忠實的反映,本著對我們國家負責的建設性態度來解讀好我們這部藍皮書裏非常有價值的內容。
總的思路是,這是社會科學院的一項研究成果,它更注重的是科學性、準確性、客觀性。為什麼有些媒體提前想做採訪,我們沒有答應,也是為了給今天所有的媒體建立一個公平的資訊分享平臺,在此我先做一個必要的説明。下面我們有請中紀委駐社會科學院紀檢組組長、社會科學院黨組成員李秋芳同志給我們做重要講話,大家歡迎。
2011-02-24 14:02:39
- 李秋芳:
各位嘉賓下午好,今天我們在這裡舉辦2011年《法治藍皮書》發佈會暨中國法治發展與展望研討會,我謹代表中國社會科學院對各位嘉賓及新聞媒體的朋友表示歡迎,衷心感謝大家對中國社會科學院的工作和《法治藍皮書》的關心和支援。新中國成立60多年,尤其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和司法改革不斷推進,保障人民群眾各項權利的法治建設取得顯著進展。依法治國方略穩步推進,法治體系不斷完善,為了幫助人們全面客觀的了解我國法治發展的狀況,中國社會科學院自2004年開始由法學研究所每年組織法律實物界學術界的專家通過深入調查研究和嚴謹的科學論證分析,對我國法治年度發展狀況進行評點、總結,編創出版了《法治藍皮書》,客觀反映了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成為國內外全面了解我國法治發展、研究年度法治狀況和熱點法律問題的重要文獻。至今已出版第九本,作為藍皮書的出版單位,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與荷蘭一家學術出版社合作,向英語世界推出了《法治藍皮書》英文版,今年即將推出第五卷。近年來在主創團隊的共同努力下,《法治藍皮書》的社會影響力不斷提升,藍皮書中的不少觀點成為每年兩會代表關注的話題,受到社會高度關注和熱議。藍皮書在國外的影響力也在不斷提升,成為世界了解我國法律發展狀況的重要窗口。審視近年來《法治藍皮書》的編創過程,一條重要的經驗是與國情調研緊密結合,《法治藍皮書》法治國情調研板塊的報告對法治發展中的一些問題運用第一手調研數據總結進步,分析問題,提出對策性的建議,報告的份量逐年提升,得到很好的社會反響。實踐證明國情調研是弘揚理論聯繫實際優良學風的重要載體,是培養科研人員,尤其是青年人才的重要途徑,是産出優秀科研成果的重要源泉,也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發揮黨和國家思想庫、智囊團作用的重要基礎。
剛才小謝對這本書做了一些説明,因為有些成果在調查研究當中其實是可以考慮和爭鳴的,不一定每一篇文章的每一個觀點都是不刊之論,不一定,因此藍皮書的發表是研究團隊的科研成果,其實也是可以在爭鳴當中去辨析。
2011-02-24 14:06:20
- 李秋芳:
第一,調查的成果是否經得住實際經驗。第二觀點是否是科學,也是可以經過爭鳴去辨析,最後相信會有一個正確的符合實際的判斷和結論,跟社會上的炒作一定要分開,我們希望藍皮書的發表有助於推進法治進程,有助於提高人們對法治建設的信心,更有助於請大家共同來參與到法治建設的進程當中,這可能是我們希望得到的一種效果。我們國家已經建立了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告別了無法可依的時代,對於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意義重大,法治藍皮書對此進行了全面總結,對我們國家2010年法治發展取得的進步做了深刻的分析。同時我們國家仍然面臨著需要繼續提高立法品質,彌補法律空白,提高執法效果等艱巨的任務。法治藍皮書對一些社會熱點問題也進行了分析和研究,我們熱切希望《法治藍皮書》的編創者們繼續推出有助於解決現實問題,更具有積極的社會影響力的優秀成果,為推動我國法治發展,推動法治國家全面建設作出新的貢獻,在此衷心祝願《法治藍皮書》越做越好,預祝這次會議取得圓滿成功,謝謝大家!
2011-02-24 14:13:05
- 謝壽光:
非常感謝李秋芳同志在百忙之中抽出寶貴的時間出席我們今天的發佈會,並做了重要講話,她不僅僅是領導,也是長期從事依法治國研究的專家,我們再次感謝李秋芳出席本次會議,因為她還有更重要的工作等著她,我們也不敢佔用她更多的時間,謝謝,我們大家再一次鼓掌。下面有請本書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李林所長就中國法治狀況2010年的分析和2011年的展望做一個主題報告,大家歡迎。
2011-02-24 14:15:32
- 李林:
尊敬的謝壽光社長,尊敬的各位專家,各位嘉賓,新聞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榮幸和高興一年一度的《法治藍皮書》的新聞發佈會在這個地方舉行,非常感謝各位光臨今天的發佈會,並且聽取相關專家學者的彙報。我向大家報告的題目是“中國法治狀況2010年分析和2011年展望”,我主要從藍皮書的主要內容和重點、亮點角度做一個宏觀、整體的彙報。2010年中國法治在立法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第一,有大量的法律法規出臺,填補了我們相關的立法空白。同時通過大規模的法律法規的親歷以及各方面的努力,2010年中國立法方面最大的成就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如期形成,今年兩會法律體系如期形成的內容和相關意義將會成為今年兩會的重點和熱點。
第二,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方面取得了積極進步,特別是《加快法治社會建設的意見》與《國務院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意見》的出臺使我們的依法行政和法治社會的建設的工作以及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大大提升了各方面的工作和任務的強度。
2011-02-24 14:17:00
- 李林:
第三,在司法改革和建設方面,2010年三項重點工作取得顯著成績,在化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糾紛方面,特別是通過一系列司法為民舉措的出臺及其實踐,2010年我們國家在司法領域的法治建設也是成績顯著。具體展開來説,立法工作方面:一是2010年是中國特色法律體系形成之年,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等多個法律部門和法律為主幹,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層次的法律規範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體系已經形成,國家各個班主要方面實現了有法可依,應當説,這是改革開放30我年來中國法治建設的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成就。大家知道,三中全會我們提出,要健全社會主義法治,健全社會主義法治的首要任務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經過30多年的努力,我們基本實現了這個目標,尤其是1997年十五大提出了要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經過這麼多年的努力這個目標得以實現,成果來之不易,意義重大。法律體系的如期形成是我國社會對民主法治建設史上的一個重要的里程碑。2010年我們國家立法的另外一個特點體現在以下方法,更加注重規範和監督公權力的運作,比如立法機關修訂了《行政監察法》、《國家賠償法》等等,進一步加大了國家對於公權力的監督。更加注重公民權利的保障與實現,社會保險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等等,這樣一些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政府保障公民有關權利的職責,有助於更加全面的實現公民的社會權利和其他相關的權利。
2011-02-24 14:26:45
- 李林:
司法改革方面具體來講,2011年還要努力完成12項改革任務,繼續推進3項重點工作,不斷提高司法機關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民權利、切實保障憲法實施方面發揮更大作用。尤其是2011年法治建設將著力加強對公權力的監督,加大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力度,國家繼續將就公職人員的財産監督、行為規範等方面進行有利的探索,通過完善制度、創新制度,進一步構建完善的預防和懲治腐敗的體制機制。
總之,2011年的法治建設值得我們期待,我們希望到明年的這個時候,我們向各位彙報2011年的中國法治建設和發展情況的時候,我們有更多的新發展,更多新內容、新成就向大家報告,謝謝。
2011-02-24 14:31:49
- 謝壽光:
感謝李林首長對2010年中國法治建設的狀況做了一個全方位前景式的描述,對2011年中國法治的進程,特別是即將宣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完成以後的狀況做了科學的預測。我們期待的2011年會加快中國法治建設的進程。
有請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級檢察員楊書文,就中國瀆職侵犯罪立法與司法實踐做報告。
2011-02-24 14:33:32
- 楊書文:
我力圖用簡短的時間概括近30年來反瀆職侵犯立法和實踐的情況。我從四個方面介紹一下內容:
第一,我們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從建國初期開始,黨和國家對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都非常重視,先後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特別是改革開放以後,針對文化大革命無法無天、侵犯人權等違法犯罪問題等情況,國家更加注重了對瀆職侵權犯罪的懲治和預防工作。所以早在1980年8月18日,鄧小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尖銳指出,官僚主義是我們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廣泛存在的大問題,表現的危害是高高在上、濫用權利、脫離實際和群眾、好擺門面、好説空話、思想僵化、墨守成規、人浮於事、辦事拖拉、不講效率、不負責任、打擊報復、欺上瞞下、專橫跋扈、徇私行賄、貪贓枉法等等。按當時小平同志這麼説的,令人無法容忍的,要求全黨重視和加強瀆職侵權犯罪,之後我們黨內歷次會議上都特別強調對瀆職侵權犯罪的懲治和預防工作。黨的十五大提出要加強憲法和法律實施的監督,維護國家法治工作,加強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貫徹監督,保證政令暢通,加強對各級幹部,個別領導幹部的監督,防止濫用權利,嚴懲知法犯法,貪贓枉法。這次會議上對領導幹部濫用職權,貪贓枉法,知法犯法的問題提到了很高高度。
2011-02-24 14:34:04
- 楊書文:
在黨的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更進一步總結瀆職侵權犯罪所構成的經驗,高度概括了反腐敗查辦案的重點,明確提出要嚴肅查辦領導幹部和領導機關中的濫用職權。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和嚴重侵犯群眾利益的案件,嚴肅查辦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後的案件。這次表述較過去的表述更加全面,特別是把查辦領導機關,領導幹部濫用職權等瀆職行為,把查辦貪污賄賂等貪財性的腐敗犯罪擺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尤其是近年來黨和國家對瀆職侵權犯罪越來越重視,根據近年來一些地方重大責任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重大生態、能源、資源事故多發,群體性陳情,群體性事件多發的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專門聽取了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瀆職侵權檢查工作,把情況報告,明確指出當前我國正是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要求檢察機關進一步加大查辦瀆職侵權犯罪的力度,堅決遏制勢頭,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2011-02-24 14:39:35
- 楊書文:
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十一次會議審議基礎上,一些常委認為當前對瀆職侵權犯罪工作的力度應該進一步加大,為推進這項工作決定繼續跟蹤、監督、審議檢察機關,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貫徹落實情況,實際上也是對檢查工作既是監督也是支援。所以在2010年4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和10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再次吸取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改進瀆職侵權檢查工作的報告,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連續兩年三次專題審議一項工作,在過去這種情況是沒有的,突顯了黨和國家對這項工作的重視,表明瞭懲治腐敗的堅決決心。在這裡概括説明這一點。
2011-02-24 14:41:52
- 楊書文:
我國檢察機關在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工作中擔負了重要職責。在中國來講,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責任對法律賦予了檢察機關,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協組織法,當時決定成立最高人民檢查組來監督國家機關公務人員以及全體國民,一起來遵守憲法和法律。這是從法律上第一次賦予法律的制度。從1954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了我國第一部憲法,就是1954年憲法,在第81條進一步明確了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國務院所設各部門、地方各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否遵守法律行使檢查權,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的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的範圍進行檢查。
2011-02-24 14:45:54
- 楊書文:
在1978年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上葉劍英同志做報告強調,鋻於同違法犯罪做鬥爭的需要,決定恢復檢察院為國家法律的監督機關。從這一點上看,我們國家在關鍵時期的重要立法都把查辦瀆職侵權犯罪歸在檢察機關。從現在的情況看當時的瀆職侵權犯罪主要表現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這三類犯罪佔85%。在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瀆職侵權犯罪佔81%,權力部門比較多。瀆職侵權犯罪多發生在執行環節,科級以下和科級幹部佔到96.5%,瀆職侵權犯罪的危害比較嚴重,貪污賄賂案件造成損失38萬元,瀆職侵權犯罪造成損失157萬元,瀆職侵權犯罪造成公民的人生傷害都比較大。這幾年力度都在不斷加大。
三十年來瀆職侵權犯罪的立法不斷完善。經歷了兩個時期,一個是1979年《刑法》,1997年修訂《刑法》及修正案。共有7個條文、9個罪名。隨著時間的發展,瀆職侵權犯罪出現了很多新的特點,根據不同時期,我們在修訂有關法律上進一步完善了法律,197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刑法》再次進行了修改,總結了1979年《刑法》實施以來的經驗,進一步系統的規定的瀆職侵權犯罪。1997年修訂的《刑法》對瀆職的規定有23個條文,包括33個罪名。
近年來我們國家對瀆職侵權犯罪懲治經驗不斷積累,對瀆職侵權犯罪懲治和預防工作越來越重視,是值得期待的。謝謝大家!
2011-02-24 14:47:12
- 謝壽光:
感謝楊書文檢察員的精彩發言。下面有請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趙建文研究員就2010年中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力保障現狀與展望做一個專題報告。
2011-02-24 14:49:34
- 趙建文:
尊敬的謝所長,李所長,尊敬的在座的各位。我發言的題目是“2010年中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力保障現狀及展望”。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在經濟社會權利保障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涉及廣泛的一項是上學、就業、看病、住房等民生問題,説到底都是經濟社會權利問題。中國1996年簽署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2001年批准,2003年提交了第一次報告,得到了好評。2010年提交了第二次報告,現在正在等候審議。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在經濟社會權利保障方面,像工作權、工作條件權、受教育權、社會保障權等權利方面都達到了或者是基本達到了經濟社會權利公約的要求。2010年經濟社會權利保障方面又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是國家保障全體社會成員平等享有經濟社會權利。要使每一個中國人都過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採取三方面的措施保障全體社會成員享受平等的權利,首先是國家採取促進措施,去年是戶籍制度改革,去除戶籍制度影響農民工享受平等待遇的法律障礙,保障他們與城鎮居民享有平等待遇的法律保障。2010年,河北、遼寧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相繼出臺了統一城鄉戶口登記制度的改革措施。
二是禁止歧視。
2010年2月10日、人社部、衛生、教育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B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
三是對弱勢群體實行特殊保護。
保障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2010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公安部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的使用規定》,放寬了殘疾人申請駕駛證的身體條件,對殘疾人實現工作權、適當生活水準權等權利都有重要意義。
第二,工作權、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條件權。
2011-02-24 14:49:59
- 趙建文:
一是最低工資保障。中國實行的最低工資制度。
二是安全和衛生的工作條件保障。
2010年7月19日,國務院發佈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綱領性文件:《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調整為按全國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規定了領導幹部輪流現場帶班制度,特別是礦井、礦山企業,國家安監局去年出臺了《領導帶班制度》,要求領導和職工同時下井升井。
第三,社會保障權。
社會保障體系是全民共用的社會保障體系。去年宗教事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民政部、衛生部聯合發佈的《關於妥善解決宗教交織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意見》。
2011-02-24 14:52:46
- 趙建文:
二是社會保險制度。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核心部分,從出生後基本上都有保險。2010年12月8恩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對《工傷保險條例》做出修訂。
2011-02-24 14:54:11
- 趙建文:
三是最低生活保障。
2010年6月13日民政部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低保對象認定工作的通知》。2010年5月7日又發佈了一個通知。
2011-02-24 14:54:49
- 趙建文:
第四適當生活水準權。
適當住房權,去年住房機構方面進展明顯,住房權最困難的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國家採取了經濟適用房制度、廉租房制度來解決低收入群體住房的問題。在收入中上等和低收入之間還有一個部分,買不起商品房,也不夠買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條件,國家又出臺了《公共租賃房》制度,中等以上的人可以買商品房,中等以下的人有經濟適用房,這樣更有利於我國的發展。
2011-02-24 14:55:53
- 趙建文:
第五,受教育權。
《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教育經費的投資要達到國民經濟總産值的4%,現在的財政收入是國民生産總值的20%多一點,財政收入的1/5投入教育,難度很大,但是黨中央國務院都下了決心,寫進了綱要。
2011-02-24 14:56:50
- 趙建文:
第六,存在的問題與展望。
適當生活水準權。每天一個人收入不到1美元就是貧困。我們不如發達國家,甚至不如一些發展中國家,瑞士出了礦難,61天后獲救,他們有避難所。
展望。中國的“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了“加強人權保障,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我們相信包括經濟社會權利在內的中國整個人權工作在未來五年一定會得到驚喜和發展。謝謝!
2011-02-24 14:59:02
- 謝壽光:
下面有請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學系靳高風教授做報告。
2011-02-24 15:01:16
- 靳高風:
大家下午好,我就2010年中國犯罪形勢和2011年犯罪問題展望跟大家做一個交流。交流的內容有四塊,2010年的犯罪形勢,未來全國整體犯罪形勢預測,2010年主要犯罪類型的特點和2011年的變化。
一,2010年的整體形勢,刑事案件總量保持高位。嚴重暴力案件和重大犯罪財産犯罪案件下降趨勢明顯。群眾安全感持續上升。社會治安大局總體穩定。
原因分析:加大打擊力度,嚴打整治和針對性與專項行動,如安保工程。源頭預防:解決社會矛盾和深層次問題。
二,未來全國整體犯罪形勢預測。
未來5—10年。犯罪數量保持高位運作、增長幅度變緩,甚至會出現一定的下降趨勢。2011年刑事案件會繼續維持高位,但是可能會出現止升,甚至下降的態勢。
三,2010年主要犯罪類型特點。
三降三升:暴力犯罪與重大侵犯財産犯罪,青少年犯罪,拐賣婦女兒童和涉黑犯罪,職務犯罪。
2011-02-24 15:01:46
- 靳高風:
涉黑犯罪這塊如果大家有興趣可以看報告的第23篇,第339頁,我參與的有一個吉林打擊社會犯罪的報告,吉林還是有很多打黑處黑的報告。兩突出、兩控制一增長。惡性案件、電信詐騙。危險駕駛行為、涉黃賭。增長比較多的是經濟犯罪。
兩關注:新生代農民工犯罪和非物質性賄賂。兩趨勢:網際網路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
2011-02-24 15:04:27
- 靳高風:
四,2011年主要犯罪類型變化預測。
由於我們社會的發展階段所決定,研究暴力犯罪,個人極端暴力事件還會多發。入室盜竊、各類詐騙、街頭搶劫搶奪。金融危機時期所發生的經濟犯罪案件會逐步浮出水面,經濟復蘇製造了更多的犯罪機會。
2011-02-24 15:06:20
- 謝壽光:
下面有請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助理冀祥德研究員做報告。
2011-02-24 15:07:16
- 冀祥德:
尊敬的各位專家學者、媒體朋友們大家下午好,我就中國刑事辯護的幾個狀況向大家做個報告。有關刑事辯護的情況從1996年曾經被中外專家學者稱為是“精彩之筆”,一年以後又成為再修改的“首當其衝”。這十幾年以來,包括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關於中國刑事辯護的狀況有幾種不同的評價,有的人認為我們的刑事辯護狀況是倒退了,有的人認為現在是處於發展的困境階段,也有個別的律師認為現在中國的刑事辯護已經到了一種絕境,也有的學者認為我們中國現在的刑事辯護狀況與一些主要的法治發達國家和國際規則相比較,已經不相上下。究竟中國的刑事辯護狀況是怎樣的?我們本著用事實和數據説話的原則進行了這樣一個調研,這個圖(圖)是我們對某一個縣級檢察院的調研結果,它從1997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所有刑事案件調查的統計,這個統計表明委託律師的辯護率13年平均是23.7%,這裡面還有兩個數據,與這個數據並列的是非律師的辯護,率,是2.7%,還有是法律援助的數據是5.5%,加起來平均數據是31.9%。我們還對中國的包括中西南北中省市自治區相關刑事辯護狀況的人員進行了了解,調查表明被調查者對於辯護律師的評價比較差,專業水準我們也可以看出,認為很好的是黃色的一部分,一般的和比較差的超過了70%。
對於辯護律師的辯護技巧評價也是一般,認為很好的只佔7.4%,75%的人門衛是一般,15.1%的人認為差,還有很差的對於辯護律師的職業大的有64.9%的人認為是一般,5.5%的人很差,認為很好的佔8.7%。對於刑事辯護總體品質評價認為一般是69.4%,很差的是3.4%,差的是20.9%,認為好的僅渣6.3%。被追訴人既包括在看守所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還有服刑的在押犯,不滿意的20.9%,基本滿意的39.2%。
辯護律師職業環境亟待改善。
2011-02-24 15:07:39
- 冀祥德:
辯護律師執業環境亟待改善。尤其是律師自身的評價,有46.6%的人認為是很差,在法官、檢察官中也是接近60%多的人認為執業環境一般。法律援助比例超低,70%左右的案件無辯護人。説明我們開展刑事法律援助完善的制度建設還需要我們加大力度,因此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建立中國公設辯護人制度是解決這個問題的對策之一。
對於非律師的辯護,這13年平均比例是2.7%,這個比例是非常低的。當下這樣一個調研的情況説明刑事訴訟法第32條需要進行修改。
調研結論:中國刑事辯護既沒有進入“病入膏肓的絕境”,也沒有達到“與法治發達國家不相上下、與國際規則基本適應的佳境”。
辯護律師的執業環境亟待改善,辯護律師的執業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大力增設公設律師制度。
2011-02-24 15:14:23
- 謝壽光:
下面有請中國社會科學院余少祥副研究員做報告。
2011-02-24 15:16:29
- 余少祥: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來賓,我彙報的題目是“新農村養老保險改革發展報告”。我的報告分為四個方面,重點是存在的問題和建議。
2011-02-24 15:17:24
- 余少祥:
一、介紹一下歷史沿革。它分為四個階段,在1986年之前,我們國家的農村一直是被排除在養老保險體系之外,在這段時間只引進了少量“五保戶”的社會救濟問題,其餘的農民都是依靠自己養老和家庭養老。從1986年到1997年,是一個它的創業階段,也由於1986年國家的“七五”計劃提出了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目標,在1991年民政部開始在山東的五個縣經濟試點,從試點來看,舊農保發展的比較緩慢,農民參保的積極性不高。1998年農村養老保險開始進入調整階段,開始從民政部轉到勞動與社會保障部,此後農村養老保險長期陷入徘徊的狀態,沒有很好的發展;2008年十七大開始要建立農村的養老保險制度,2009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提出。2009年9月國務院開始發佈了一個指導意見,批准300多個縣開始新農保的試點,這是新農保歷史的沿革。
2011-02-24 15:21:00
- 余少祥:
二是,歷史發展現狀,新農保主要內容,目標人群是年滿16歲,對於已經滿60歲的農民就可以直接享受養老金了,子女必須參保。新農保基本原則是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根據國務院的指導意見,籌資方式是由個人積累或者是由政府共同分擔,這種模式是借助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相結合,最低的繳費年限是15年,因為特別情況可以累計滿15年也可以。新農保的基礎養老金的焦點主要是參考農村低保收入水準的標準,這也是經過了不斷調整的,目前試點範圍2009年的時候是10%的縣市區,到2010年擴展到500多個市縣,基本目標到2020年實現全覆蓋。新農保和舊農保有三個區別,舊農保只是有農民個人的賬戶,沒有基礎的養老金賬戶,新農保可以靈活的使用基礎養老金的賬戶。還有一個不同,新農保是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制度,舊農保是完全類似于個人儲蓄,不具有社會福利的性質,從新農保制度的意義上講,主要是標誌著中國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進入了一個新時代,有利於城鄉的協調發展,對於建立覆蓋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體系,維護農村的穩定有非常巨大的作用。
2011-02-24 15:26:14
- 余少祥:
三,目前城鎮的主要問題。新農保不具備社會保險的基本特徵,社會保險的基本特徵是一種強制性,很難保證農民未來老年的生活,新農保的社會性比較差,基本上基礎養老金加上個人賬戶裏面的錢。制度不統一、碎片化現象嚴重。目前中國非常突出的特點是把人群分為三六九等,單從農民來講,除了新農保以外還有其他的保險,所以是非常碎片化的制度。統籌層次低,管理混亂,保障水準難以適應社會經濟生活的變化。無論是舊農保還是新農保都不如市裏的養老保險高。覆蓋面小,缺乏互濟性和公平性,目前能夠享受養老保險金的只佔1.5%,由於覆蓋面小,基本上以區縣為統籌單位,這就使得互濟性很差。
2011-02-24 15:30:24
- 余少祥:
四,新農村養老保險有關的政策建議。加強新農保立法,健全相關法律制,真正能夠惠及到8億農民。打破戶籍界限,建立一體化的養老保險體制。2007年北京市出臺的《北京市新農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就打破了障礙。農民養老應逐漸與家庭養老和土地剝離,農民老了,不能勞動了,也就不存在保障問題了。加大財政投入,吸引更多農民參保。目前來講,中國社會保障的總費用支出佔80%的農民只佔社會保障費用支出的10%,而佔總人口20%的城鎮居民佔到城鎮保障社會費用的10%,城鎮居民是農民的20倍以上,加大對新農保的財政投入,有利於促進消費、拉動內需,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堅持強制投保為主、自願投保為輔的原則。自願保險主要是商業性保險,對於提高農民的保險也有一定的意義和作用。加強試點,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特別需要總結舊農保的經驗、教訓,同時還需要借鑒和學習國外農民養老保險成功的經驗,這是新農保體制結構、運作管理、經費開支、風險防範等方面做到了供法律進行規範,使廣大農民能夠真正老所養過上幸福的晚年。
2011-02-24 15:31:35
- 謝壽光:
有請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法治國情調研室主任、法治藍皮書執行主編田禾講話。
2011-02-24 15:33:16
- 田禾:
各位來賓大家下午好,大家期待了很久,對法治國情調研報告非常感興趣,下面我就會就我們的調查報告做一個發佈。我們藍皮書有一個法治國情調研板塊,今年一共收集發佈了六篇報告,其中刑事辯護狀況報告已經由我們的所長助理冀祥德教授發佈了,還有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教授、美國農村發展研究所創始人及名譽主席羅伊·普羅斯特曼教授,他今天在現場,我今天會發佈這三個報告。(圖)。
中國政府透明度年度報告,2010年調研組對43個較大的市和59個國務院部門實施政府資訊公開的情況進行了調研、測評。選擇較大的市,是因為這些城市具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立法權,且與公眾生産生活的關係較為密切。
對地方政府,選擇拆遷資訊跟食品安全資訊的公開情況作為個案,並申請公開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的資訊。對國務院部門,選擇部門預算資訊的公開情況作為個案,並申請公開2010年因公出境考察情況。
2011-02-24 15:33:53
- 田禾:
政府網站已成為公開政府資訊的重要渠道,絕大多數政府部門都按照《條例》以及國務院規定設置了政府資訊公開目錄、公開指南、資訊公開的線上申請平臺,按時公佈了政府資訊公開年度報告。
重視公眾獲取資訊的便利性和與公眾的溝通互動。主觀工作人員具有較高的公開意識、業務熟練,服務態度非常好。根據我們調研統計出來的結果:國務院排名前幾位的是這幾個部門(圖),我需要説明的是第九位,成都和廈門我們去年調研的情況是排名第二。
2011-02-24 15:35:49
- 田禾:
《條例》的各項制度落實情況欠佳,未依法編制和公開政府資訊公開目錄、未提供政府資訊公開指南、未按時公開政府之間的年度報告,部分網站運作慢、不穩定、沒有辦法訪問、長期在維修當中,以及資訊更新不及時,有些網站資訊滯後,有些資訊更新時間甚至還停留在2007年,有的欄目甚至整個網站處於休眠狀態。認為增加公眾獲取資訊的難度和成本,以待定文件格式(如JPG格式)線上上傳身份證複印件。列印申請表親筆簽名,掃描以後以圖片格式作為附件發送申請。提供蓋有相關部門公章的文件,證明申請的用途。
在資訊公開的編排設計上不科學。
目錄未提供資訊連結,不能線上提交申請,資訊公開欄目隱蔽,難以搜尋,為了驗證欄目,我們找了專家用各種搜索引擎都找不到。領導活動資訊過多,與民眾切身利益或者部門管理方面的資訊較少。
依申請公開的情況。在法定的答覆期限內有18家國務院部門回復,佔30.5%,有10家地方政府回復,佔23.3%。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制度的建議。消除公眾獲取資訊的技術性障礙,健全資訊公開的績效評估機制,加強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的培訓。
2011-02-24 15:40:52
- 田禾:
第二,公職人員財産監督機制調研報告。2010年法治國情調研組在北京、上海、天津、山東、四川、貴州、湖北、湖南、河南、浙江、青海等地開展了“公職人員廉潔從政法律對策”國情調研。
調研內容:財産監督、禁止性行為、公務消費,針對公職人員和公眾設立了兩套問卷。加強公職人員財産監督已成共識,公眾81.4%的人認為應該加強監督,公職人員70%的人認為應該加強監督,從不同級別的官員來看這個非常有意思,沒有官員認為不應該監督。沒有回答不清楚的是司局級,這個級別的幹部隊對我們黨的政治認識更深一些,這是一個問題。但是可以看到,根據級別不同,人數在不斷增加,級別越低的,反對人數越多,這個要引起相關部門注意,研究一下為什麼。調研結果還有一個發現有三個擴大,要用於更大範圍的公職人員,縣處級以上公職人員的比例是高於公眾的,到了這個地方公眾人員的比例是高於官員的。(圖)
要監督近親屬及身邊的人,監督本人,監督配偶沒有很大的爭議。監督成年子女這塊出現了比較高的態勢,公眾更關心的是成年子女利用父母的權力去謀私,其他的親屬監督情況公眾人數遠遠多餘公職人員,這是兩個群體出現分歧比較大的地方。官員認為你不要無限擴大,你就監督我們這裡就行了,老百姓説我都要監督,監督的越大越好,這是有關部門要引起注意,研究的問題。這是我們調研發現的第三個擴大,根據現有的規定房産是應該公開的,比例也是比較高的,還有很多人提出來應該公佈企業的股份,負債的情況,租借財産的情況,兼職的情況,繼承財産的情況,貴重物品的情況。在每一個項目公眾和公職人員的差別並不是很大,大家都提出了這個問題,大家要不要擴大到這個範圍,還需要相關部門進一步研究。我們在做調研的時候特別重視要有可操作性,不能説完就完了,還是應該注重操作性,所以我們提出了有四種財産監督的方式,這兩種沒有什麼很大的分析,第三種和第四種請大家關注,同意媒體公佈的人數是最少的。無論是官員還是公眾對媒體有一個不信任感,允許公眾查閱,他想把他的財産的知情人限制在最小範圍,公眾願意去參與,參與了這個過程,享受這個過程。
推進公職人員財産監督的路徑選擇。從新進入提拔的開始比較現實,逐步擴大所有公職人員,以減少對社會的衝擊。在公眾關注的腐敗高發領域,全體的公職人員中實行,逐步推行到其他領域,這樣不僅可以有效遏制這些特定領域的腐敗高發局面,還可以提高公眾的信任度。
2011-02-24 15:43:07
- 田禾:
允許公眾查閱,他想把他的財産的知情人限制在最小範圍,公眾願意去參與,參與了這個過程,享受這個過程。
推進公職人員財産監督的路徑選擇。從新進入提拔的開始比較現實,逐步擴大所有公職人員,以減少對社會的衝擊。在公眾關注的腐敗高發領域,全體的公職人員中實行,逐步推行到其他領域,這樣不僅可以有效遏制這些特定領域的腐敗高發局面,還可以提高公眾的信任度。
2011-02-24 15:50:42
- 謝壽光:
內容很豐富,希望各家媒體可以進一步深入解讀,我們不再安排提問,今天發佈會到此結束,會後可以單獨接受媒體採訪,我們期待明年《法治藍皮書》再與大家見面,謝謝!
2011-02-24 15:59:19
圖片內容:
2011年《法治藍皮書》
發佈會開始前嘉賓翻閱《法治藍皮書》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社長謝壽光主持發佈會
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成員、中紀委駐院紀檢組組長李秋芳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法治藍皮書主編李林
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級檢察員楊書文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趙建文研究員
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學系靳高風教授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助理冀祥德研究員
中國社會科學院余少祥副研究員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法治國情調研室主任、法治藍皮書執行主編田禾
中國網對本次發佈會進行網上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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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大圖:
2011年《法治藍皮書》
中國網 胡迪
發佈會開始前嘉賓翻閱《法治藍皮書》
中國網 胡迪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社長謝壽光主持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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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成員、中紀委駐院紀檢組組長李秋芳
中國網 胡迪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法治藍皮書主編李林
中國網 胡迪
最高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級檢察員楊書文
中國網 胡迪
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趙建文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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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安大學犯罪學系靳高風教授
中國網 胡迪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助理冀祥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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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余少祥副研究員
中國網 胡迪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法治國情調研室主任、法治藍皮書執行主編田禾
中國網 胡迪
中國網對本次發佈會進行網上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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