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標題
- 全國人大就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草案等兩部法律舉行發佈會
活動描述
-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擬於6月25日(週五)下午16時在人民大會堂台灣廳舉行新聞發佈會,將邀請有關方面負責人對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草案、行政監察法修正案草案相關情況及這兩部法律的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中國網進行現場直播,敬請關注。
文字內容:
- 何紹仁:
各位記者,大家下午好!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剛剛閉幕。我首先發佈本次常委會會議的主要消息。出席今天下午閉幕會的常委會組成人員159人,符合法定人數。會議表決通過了以下事項:
2010-06-25 16:12:22
- 何紹仁:
1.表決通過了兩部法律案。即:以141票贊成、7票反對、11票棄權,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以153票贊成、1票反對、4票棄權,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決定》。目前,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為234部。
2010-06-25 16:13:43
- 何紹仁:
2.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柬埔寨王國領事條約的決定,批准了這個條約。 3.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2009年中央決算的決議,批准了2009年中央決算。
2010-06-25 16:14:24
- 何紹仁:
4.通過了多項任免案,包括:任命王金山為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免去李學舉的民政部部長職務,任命李立國為民政部部長;免去張耕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任命胡澤君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以上就是剛剛閉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五次會議的主要新聞。
2010-06-25 16:15:04
- 何紹仁:
今天的新聞發佈會是新通過的兩部法律的專題新聞發佈會。我們很榮幸地邀請到4位嘉賓來回答大家關心的與這兩部法律的相關問題。這4位嘉賓是:
2010-06-25 16:15:52
- 何紹仁:
監察部副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屈萬祥先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王超英先生。他們兩位負責回答有關行政監察法的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副主任袁傑女士;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秘書行政司司長胡可明先生。
2010-06-25 16:18:58
- 何紹仁:
他們兩位負責回答有關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的問題。現在就請大家提問。
2010-06-25 16:19:19
-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記者:
請問屈部長,我們注意到前段時間有這樣一個報道,七成的舉報人舉報的時候遭到到了打擊報復,我們修改的行政監察法在這方面是否採取了措施進一步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
2010-06-25 16:19:46
- 屈萬祥:
剛才你提到的有報道説七成舉報人遭到打擊報復,這個報道是不準確的,前兩天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已經公開對這件事情進行了澄清,應該説打擊報復舉報人的現象確實是客觀存在的。這次修訂行政監察法強化了監察機關在這方面的責任,明確了洩露舉報資訊行為的法律後果,也就是修改後的行政監察法規定:洩露舉報事項,受理舉報情況,以及與舉報人相關的資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0-06-25 16:20:08
- 屈萬祥:
對舉報人保護問題我們一貫非常重視,出臺了許多具體規定。比如1996年2月中央紀委監察部發佈了《關於保護檢舉控告人的規定》,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明確規定要嚴肅處理,並且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監察機關舉報工作辦法》等行政法規、規章也都具體規定了“受理和查處舉報案件必須要嚴格的保密,保護舉報人”等相關制度。此外,我們還將依據修正後的《行政監察法》有關規定,來進一步完善保護舉報人方面的具體制度。謝謝。
2010-06-25 16:21:38
- 中新社記者:
修改後的行政監察法有一條規定,説是“監察機關派出的監察機構或監察人員對監察機構負責並報告工作,由監察機關對派出的機構和人員實行統一管理”,我想問的是,派出的機構和人員與所駐的機構的關係如何?
2010-06-25 16:21:55
- 屈萬祥:
由於行政監察工作的覆蓋面很廣,涉及到了眾多的領域和部門,為了保證監察機關卓有成效的實施監察,能夠做到經常、及時、準確的了解所監察的部門和人員情況,自從2004年以來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監察機關改革和完善了我們的工作體制,對派出機構實行統一的管理。監察機關的派出機構對派出它的監察機關負責並報告工作,不受駐在部門的領導,它具有開展工作的充分許可權和獨立地位。經過多年實踐證明,派出機構實行統一管理以來,監督職能得到加強,查辦案件力度不斷加大,取得了明顯成效。這次修訂行政監察法就是要把已經取得的這些工作成果,被實踐證明有效的經驗,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2010-06-25 16:23:48
- 檢察日報記者:
先問袁主任一個問題: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由國務院提交全國人大以後做了哪些修改?然後再問屈主任兩個問題,修正後的行政監察法有哪些亮點?修正後的行政監察法將監察機關對監察對象的執法、廉政、效能都納入了監察職責,尤其是行政效能,對行政效能有沒有評價標準?如何監督?廉政方面有哪些新的舉措?謝謝。
2010-06-25 16:24:37
- 袁傑:
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立法,國務院做了大量工作,提交到全國人大以後經過三次審議現在已經順利通過了,在這個過程中做了一些修改。
2010-06-25 16:25:21
- 袁傑:
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是保障能源供給、關係國計民生的基礎性設施。其所傳輸介質具有高壓、易燃、易爆等特點,因此它的安全關係到廣大人民生命財産的安全,關係到國家能源的輸送安全。制定本法是為了保護石油、天然氣管道的安全,制度設計圍繞安全進行。主要是通過合理確定管道活動有關各方的權利義務,理清管道活動中的有關法律關係,規定保護措施,明確保護責任。
2010-06-25 16:32:23
- 袁傑:
一是強調管道企業是維護管道安全的主要責任人。對管道企業的義務作了較多的補充:1、在總則第七條,強調保障管道安全運作;強調企業要接受政府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2.為從源頭上保證管道安全,增加管道企業應保證管道建設工程品質的規定,要求管道企業在管道建設中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有關建設工程品質管理的規定;管道的安全保護設施應當與管道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3.針對管道企業在管道運作中保障管道安全的主要環節,規定:管道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管道巡護制度,發現有危害管道安全的情形或者隱患的,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處理和報告。管道企業應當定期對管道進行檢測、維修,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並對管道安全風險較大的區段和場所進行重點監測,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管道事故的發生。
2010-06-25 16:32:47
- 袁傑:
二是明確政府、有關部門的管道保護責任: 1、明確政府的責任:規定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的管道保護職責;縣以上政府管道保護主管部門(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和市、縣級政府指定的部門)為保障能源輸送和公共安全,有責任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協調處理管道保護中的重大問題,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2、處理好管道建設規劃與城鄉規劃的銜接,協調好城鄉建設與管道建設的關係。並增加規定,納入城鄉規劃的管道建設用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
2010-06-25 16:33:21
- 袁傑:
有的委員提出,不少管道沿線地方政府得不到管道企業上繳的稅收收入,但也要履行管道安全保護職責,需要相應的資金投入,特別是欠發達地區的地方政府應給予資金支援。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根據委員們的意見,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採取必要措施解決好這一問題。要通過合理的財政收入的分配,保護地方政府保護管道的積極性。
2010-06-25 16:36:25
- 袁傑:
有的委員提出,不少管道沿線地方政府得不到管道企業上繳的稅收收入,但也要履行管道安全保護職責,需要相應的資金投入,特別是欠發達地區的地方政府應給予資金支援。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根據委員們的意見,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採取必要措施解決好這一問題。要通過合理的財政收入的分配,保護地方政府保護管道的積極性。
2010-06-25 16:36:59
- 袁傑:
四是制度設計在充分考慮保障管道安全的同時,還注意貫徹節約用地、環境保護等原則。
此外,對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作了一些調整。包括增加了對企業違反法定義務處以罰款的規定;增加對違法修建的建築物進行拆除時,其拆除費用要由違法行為人承擔的規定;增加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
2010-06-25 16:37:25
- 屈萬祥:
這次修改行政監察法你問有哪些亮點?我個人認為亮點大體有以下幾個:一是這次修訂後的行政監察法對派出監察機構的體製作出了重要修改,修改以後的第8條第二款規定,“監察機關對派出的監察機構和監察人員實行統一管理,對派出的監察人員實行交流制度。”一個是實行統一管理,一個是實行交流制度,這樣修改使我們派出監察機構的體制更加符合實際情況,也有利於我們派出的監察人員更好、更公正、合法地履行自己的職責。
2010-06-25 16:37:52
- 屈萬祥:
二是這次行政監察法修訂,賦予了監察機關兩項新的監察職責:第一項是監察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組織協調、檢查指導政務公開工作。大家都知道,政務公開是目前國務院反覆強調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因為只有公開才能使人民群眾了解到行政機關的工作情況,才便於人民群眾監督,便於社會監督。大家知道,國務院已經頒布了政府資訊公開條例,曾經明確規定,“監察機關負責對行政機關政府資訊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為了使這一規定得到切實有效的落實,有必要在監察法中將其作為監察機關的一項職責來確定,上升到法律高度。另外,隨著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的實施,依法公開有關資訊已經成為監察機關的一項法定義務,比如説對於社會的廣泛關注,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有關專項檢查,監察機關也有義務通過一定形式向社會公佈,使人民群眾了解監察機關有關工作並且接受監督。在這方面,政務公開的問題,我們感覺到這次寫入了行政監察法,對於進一步貫徹落實好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具有重要的作用。這是一個亮點。
2010-06-25 16:38:21
- 屈萬祥:
三是這次修訂後的行政監察法還明確規定,監察機關按照國務院規定,組織協調、檢查指導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工作。我認為這也是行政監察法這次修改的一個亮點。
2010-06-25 16:48:18
- 屈萬祥:
自從1990年以來,國務院糾風辦和地方政府的糾風工作部門開展了大量工作,比如我們通過開展專項治理,加大教育亂收費和農村亂收費的治理力度,查處制售假藥和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等問題,努力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一些問題,取得了積極成效。目前國務院糾風辦和地方政府糾風工作部門的辦事機構都設在各級監察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組織協調、檢查指導糾風工作已經成為監察部的一項重要任務。這次把組織協調、檢查指導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的工作,在行政監察法中明確規定,有利於促進我們監察機關依法、深入地開展糾風工作,切實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這也是一個亮點。
2010-06-25 16:48:40
- 屈萬祥:
還有一個亮點,這次修改對於保護舉報人做了比較明確的規定,規定“洩露舉報事項、舉報受理情況以及與舉報人相關的資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個內容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至關重要,這樣可以使我們廣大人民群眾更積極的舉報相關腐敗問題。
2010-06-25 16:53:54
- 屈萬祥:
還有一個亮點,這次修訂後的行政監察法明確規定,監察機關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組織及其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委託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活動的組織及其從事公務的人員實施監察,適用本法。這個修訂有什麼意義?意義在於以前我們是以行政主體來確定監察對象,現在以是否從事公務事物管理活動來確定監察對象。比如説城管人員,再如從社會上聘請來協助行政機關從事公共事務管理活動的人員,都是監察機關的監察對象,要接受監察機關的監察。
2010-06-25 16:55:24
- 新京報記者:
關於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石油天然氣管道只是各種管道中的一種,為什麼要專門針對這樣一個管道來制定專門的法律?關於行政監察法,在監察法修改過程中,也有人提出應當根據公務員法的有關規定擴大行政監察對象的範圍,最後這條意見沒有被採納是什麼原因?下一次修改的時候是否會考慮做調整?謝謝。
2010-06-25 17:02:54
- 胡可明:
我來回答你提的第一個問題,為什麼針對石油天然氣管道制定專門的保護法律。管道是現代五大運輸方式之一,現在我們國家石油的70%、天然氣的99%都是通過管道方式運輸的。管道運輸關係我們的經濟命脈,同時也關係到公共安全。這些管道一旦發生洩露或者爆炸,將嚴重地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對經濟和社會生活都會産生重大影響。1989年,國務院制定了《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此後在2001年進行了修訂。這些年我們的管道發展得非常迅速,到目前為止,幹線管道已經超過7萬公里。中俄、中緬和中哈等國際管道完全建成之後,管道總里程大約是8萬公里左右,應該説我們已經成為管道運輸的大國。隨著管道的發展,在管道保護方面的問題也越來越突出。
2010-06-25 17:09:47
- 胡可明:
一是隨著城鄉建設的發展,大量以前遠離居住區的管道逐漸被各種建築物包圍,管道的建設和城鎮建設的矛盾越來越突出,所以為了加強管道保護,就要從源頭做起,從規劃開始,管道規劃要和城鄉規劃從總體的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相銜接。二是這些年外界對管道的破壞,包括打孔盜油等破壞管道行為屢禁不止,有的地方勢頭比較突出,所以需要通過立法實行更加嚴厲的保護。三是,管道建設和其他工程建設項目,比如鐵路、公路建設等建設交叉比較多,也需要有一部法律來調整、來明確在建設中如何處理這些相應的關係。四是,就是這些年我們國際管道的建設比較多,這些管道的建設也需要有更加嚴厲的保護措施。應該説世界各個國家對石油天然氣管道的保護都比較重視,美國、俄羅斯、加拿大等許多國家都通過專門立法來進行保護。這些年,全國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對這方面的呼籲非常強烈。制定這部法律確有必要。謝謝。
2010-06-25 17:15:15
- 法制晚報記者:
我想問王主任關於行政監察法的問題。這次修改的行政監察法第46條修改的是,要保護舉報人的資訊,包括洩露舉報人的資訊將依法予以處分、追究刑事責任,在追究刑事責任方面有沒有具體量化的措施?比如監察機關工作人員把舉報人的資訊洩露給被舉報人或被舉報單位的話,他會受到怎樣的處分?按照怎樣的法律對他進行定刑的?
2010-06-25 17:15:32
- 王超英:
有關洩露舉報資訊的刑事責任問題:一是,洩露的舉報資訊屬於國家秘密的,按照洩露國家秘密罪追究刑事責任;二是,洩露的舉報資訊造成了比較嚴重的後果,或者有一些故意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刑法的其他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2010-06-25 17:26:02
- 南方都市報記者:
關於舉報人資訊洩露方面想問一個問題,在我們國家處理一些舉報案件的時候,會有把舉報人的信件或其他內容轉發給地方,這樣舉報人的資訊就可能會被洩露出去,這方面法律中有沒有加密措施?另外,關於石油天然氣管道方面,有一個環境影響評價,我想問這是出於何種考慮?另外有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想問胡司長,大家比較關注國有土地房屋的徵收與拆遷條例,徵收工作有無進展?有沒有具體的時間表?最近全國各省都發生了幾起惡性集體土地的拆遷事件,這些惡性拆遷事件發生後,我們的條例會不會把集體徵收吸納進來?謝謝。
2010-06-25 17:28:32
- 屈萬祥:
我來回答你的第一個問題。剛才你談到監察機關收到舉報信件以後,有可能把舉報信件層層下發,從目前我們工作的實際情況看,層層轉交辦理舉報信件,確實是我們在工作中經常使用的辦法。根據監察機關管轄制度的規定,對不同級別的監察對象的舉報,是由不同級別的監察機關辦理的。比如有人寫舉報信舉報縣下面的一個科級幹部,這個舉報信有可能一直送到監察部,但應當轉交縣級監察機關辦理。在轉交過程中,我們規定,絕不允許任何一級機關和工作人員把舉報信轉到被舉報人手上,誰轉到被舉報人手上,一旦查明,必須要追究他的責任。這次行政監察法修訂後,我們還將在行政監察法實施條例中,對舉報保密制度作進一步完善,以更好地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2010-06-25 17:29:28
- 胡可明:
我來回答你第二個問題,關於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環境測評的問題,這是主要考慮到石油天然氣一旦洩露會嚴重污染環境,在這次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制定過程中,各方面非常關心一定要把環境保護好,在制定管道建設規劃的時候,就要防患于未然,充分考慮到對周邊環境可能産生的影響,防止因為管道的洩露給環境造成破壞,這也體現了要對人民群眾利益高度負責。你剛才講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與補償條例》,這個問題社會各方面高度關注,據我所知,有關方面正在夜以繼日的加緊工作。謝謝。
2010-06-25 17:40:24
- 何紹仁:
如果大家沒有其他問題,今天的新聞發佈會到此結束。
2010-06-25 17:41:58
圖片內容:
- 新聞發佈會前現場
-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巡視員、副局長何紹仁
- 監察部副部長、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屈萬祥
-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王超英
-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袁傑
- 國務院法制辦秘書行政司司長胡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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