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標題
- 國新辦就中國網際網路發展和依法管理情況舉行發佈會
活動描述
- 2006年2月14日下午2:30,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網路局副局長劉正榮介紹中國網際網路發展和依法管理網際網路的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文字內容:
- 主持人郭衛民:
各位下午好!這段時間我們陸續收到一些媒體的採訪申請,包括《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還有在座的一些其他媒體,對我們網際網路的發展和管理比較感興趣。今天我們特地舉行一個小型的發佈會,我們也有發佈材料,回答大家的提問,也算一個集體採訪。對這些問題比較感興趣的媒體我們請來,有美國媒體的駐京記者,有香港駐京記者,也有內地的媒體。我們很高興請來了國新辦網路局的副局長劉正榮先生給大家做介紹,介紹中國網際網路發展和依法管理的有關情況,下面我們就請劉正榮副局長做介紹。
2006-02-14 14:28:53 - 劉正榮:
女士們、先生們,各位下午好!感謝大家關心中國的網際網路。關於中國網際網路發展和依法管理的情況,我已經給大家提供了一個簡單的材料。在回答大家問題之前,我想講三點:
第一,中國的網際網路一直保持快速發展的勢頭,中國的網民數量已經超過1.1億。顯然,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第二大網際網路國家。中國政府充分認識到網際網路的先進性和重要性,所以一直致力於促進網際網路的發展和廣泛的應用。可以説,我們對網際網路的態度是非常積極的。
2006-02-14 14:32:52 - 劉正榮:
第二,中國對網際網路實行依法管理,實行必要的立法。同時,我們倡導網際網路業界的行業自律,實行自我管理。
第三,中國對網際網路管理的做法都是國際通行的做法,我們十分重視吸取國際上有關網際網路管理的成功經驗和做法。
2006-02-14 14:34:07 - 劉正榮:
我還想説明一點,在我們國家,承擔網際網路管理職能的政府部門有多個,其中包括資訊産業部、公安部、文化部、教育部等等,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是職能部門之一,所以我將在我了解情況的範圍之內回答大家的問題。下面請記者朋友們提問。
2006-02-14 14:35:53 - 新加坡聯合早報記者:
根據您剛才的説法,我想請教您,國新辦和其他的部門是怎麼分工的?就是具體在管理方面。
2006-02-14 14:36:27 - 劉正榮:
在我們網際網路管理中,有三個部門承擔了不少網際網路管理的職責,比如説我們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承擔了網上新聞資訊服務管理的職能,資訊産業部承擔了行業管理的職能,公安部承擔了打擊網上犯罪的職能,這三個部門在我們國家的網際網路管理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們有分工,也有合作,因為許多網上問題的解決,靠一個部門是做不到的。
2006-02-14 14:36:55 - 香港星島日報記者:
剛才劉先生給我們介紹情況中提到中國對網際網路實行依法管理,並且參考了國際上通行的做法,能不能舉例説一下國際上通行做法我們是怎樣參照的?
2006-02-14 14:37:42 - 劉正榮:
如果你研究一下國際上網際網路管理的基本做法,或者説主要做法,您就會得出一個結論,中國網際網路管理的所有做法都是符合國際通行做法的。我們中國在網際網路管理方面主要做四方面的努力:
第一,堅持依法管理網際網路的思路,進行必要的立法。對網際網路應該依法管理,這是國際上普遍認同的一個原則。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來,主要的網際網路國家都在網際網路立法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比如美國,美國是網際網路發達國家,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以來,美國做了一系列與網際網路有關的立法。其他的國家和地區,包括歐盟、英國、法國、德國,也在網際網路立法方面取得了重要的進展。我們研究過主要網際網路國家,包括西方國家網際網路立法的內容,我發現我們立法的原則和目標,和世界上其他主要網際網路國家的情況基本上是一樣的。
2006-02-14 14:38:16 - 劉正榮:
第二,儘量使網際網路業界共同解決他們自己面對的問題。大家知道,網際網路立法總是滯後於網際網路發展本身,對一些新問題的出現怎麼解決,需要業界共同努力,由他們自己探討辦法。為加強行業自律的工作,我們成立了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網際網路協會制定了自己的章程,制定了行業應該遵守的一些公約和規範。從目前情況看,這些公約和規範發揮了很好的作用。這種做法也是國際通行的,在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澳大利亞等等都有不少網際網路行業組織。
2006-02-14 14:40:56 - 劉正榮:
第三,發揮公眾的作用,來監督網際網路。我們的具體做法是,為公眾舉報網上的違法資訊和違法行為提供手段,這個手段包括開通電話熱線、開通舉報違法資訊的網站。2004年6月,我們開通了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網站,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的作用與英國的網際網路監看基金會非常相似。
2006-02-14 14:43:22 - 劉正榮:
第四,把依法管理、行業自律和公共教育結合起來。我們認為,提高公眾正確使用網際網路的能力和意識,以及提高公眾防範網上有害資訊侵害的意識都非常重要。最近幾年,許多西方國家包括西方國家的一些網際網路行業組織也都倡導要加強公共教育。進行公共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公眾防範網上違法和有害資訊的能力,特別是要盡可能使青少年免於有害資訊的侵害。
世界各國的網際網路管理手段主要是包括這些方面,所以我説,我們的做法完全是國際通行的做法。
2006-02-14 14:44:59 - 華爾街日報記者:
我想問可能和西方很多國家有不同想法的問題,現在似乎中國不允許一些網站發表有政治含義的內容,尤其是那些政府所不能同意的內容,是否是這樣?另外,在中國政府允許或者禁止一些因特網公司發表資訊的時候,你們怎麼讓他們知道哪些資訊是違法的?是否給他們一些名單,讓他們知道某些網站或者內容是不允許轉載的,還是讓這些網路公司自己決定哪些內容是不允許在中國發表的?
2006-02-14 14:46:43 - 劉正榮:
應該説,中國網際網路上網民的言論是非常活躍的,涉及各方面的內容,其中包括政治性很強的內容。對於哪些話題或者哪些內容網際網路站應該禁止傳播,在我們相關法律當中做了明確規定,比如《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比如《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都對哪些內容禁止在網上傳播做了規定。前幾年,有些網站不太了解這些法律法規,最近兩年,我們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把業界人士組織起來,進行法律知識的學習和培訓,他們這方面的守法意識越來越強了。進行法律知識教育,是我們一方面的努力。
2006-02-14 14:49:19 - 劉正榮:
第二方面的努力是,讓這些網站能夠自覺地處理公眾的舉報。今天我願意和大家分享一個重要的數字,我們的網際網路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網站開通以來,到昨天為止,已經接收公眾舉報23.5萬多件次。我們有一個技術系統,相關的網站能夠在第一時間了解到公眾舉報他們的內容是什麼。
2006-02-14 14:51:05 - 劉正榮:
第三方面的努力是,對從業人員進行一定的培訓,提高他們保護公共利益的意識。因為網際網路的資訊傳播在中國的影響和作用越來越大、越來越突出,所以網站傳播資訊,其中包括新聞資訊,應該有服務社會公共利益的意識。應該説,中國網路媒體界的人士這方面的意識越來越強了。可以明確地講,沒有您提到的那種名單的存在。
2006-02-14 14:52:09 - 中國日報記者:
關於網民在網際網路上上傳資訊,我注意到兩方面的情況,一方面是境外一些媒體指責我們中國有些網站刪除網民上傳的資訊。另一方面,我也經常上網,看到境外一些媒體,比如説《紐約時報》在自己網站的論壇上,有政策規定説,網站保留刪除網民言論的權利,我想請您評價一下這兩種情況。謝謝。
2006-02-14 14:53:46 - 劉正榮:
網站刪除違法的和有害的資訊,是一種十分正常的行為,世界各地的網站都這麼做,我們中國的網站也這麼做。我們也注意到,美國一些知名網站,比如《紐約時報》的網站、《華盛頓郵報》的網站、雅虎網站、美國線上網站等等,都有對網民應該如何張貼資訊提出的規範和要求。比如《紐約時報》網站和《華盛頓郵報》網站的公告就明確説,網站有權刪除、編輯網民張貼的資訊,並有阻止違規張貼資訊者繼續張貼資訊和瀏覽網站的權利。美國的這些網站都規定,網民張貼資訊時,不得違背美國的法律,不得損害他人的利益,不得侵犯智慧財産權,不得利用張貼資訊從事商業活動等等。
2006-02-14 14:54:46 - 劉正榮:
美國的網站刪除網民違法和有害資訊就是正常的,中國的網站這麼做就是不正常的,就受到批評,我覺得這是不公正的,是雙重標準。美國是網際網路發達國家,在網際網路管理方面也有比較成熟的經驗,實事求是講,我們很多做法和經驗是從美國學習來的。我們還要繼續學習國際上成功的、有益的網際網路管理經驗和做法。謝謝。
2006-02-14 14:57:38 - 紐約時報記者:
剛才您提到了美國,也提到了美國一些做法,請您評價一下美國公司在這方面和中國合作並且遵守中國法律法規方面的情況。作為美國的一些最大的媒體以及網際網路公司,比如説微軟、google和雅虎,他們是不是全力遵守中國的網際網路法律法規?還是在網際網路管理方面對中國造成了一些威脅?請您評價一下。
2006-02-14 14:58:39 - 劉正榮:
中國的網際網路市場是巨大的,這個市場也是開放的。我們歡迎任何境外公司在中國提供合法的服務,我們的法律也會保護他們的正當利益。對於您剛才提到的這些國際性大公司,他們應該知道如何提供合法的服務,他們應該知道,在提供合法服務的時候應該做些什麼。至於具體怎麼做,是這些公司自己的事情。但有一條原則,大家是認可的,在中國提供服務的公司,包括網路公司,應該尊重和遵守中國的法律。據我了解,當這些公司進入中國市場的時候,都在認真研究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我相信,中國這個巨大的網際網路市場一定會有更大的吸引力,會有更多的境外公司分享到這個巨大市場的利益。謝謝。
2006-02-14 15:00:44 - 華盛頓郵報記者:
您剛才提到了很多中國的法律法規,我想清楚地知道一下,外資公司和中外合資企業是否能夠獲得中國網際網路內容提供商的許可?這方面有什麼具體的規定?另外,我知道中國關於新聞資訊服務有一些規定,在中國有大量的個人網站和部落格,這些個人網站和部落格是否需要獲得許可才能對新聞作出評論,還是他們可以隨意地對新聞作出評論?另外,您剛才提到違法的有害資訊,我想舉一個例子,春節前很多網站被告知不能刊登冰點雜誌被停刊的資訊,您認為這種資訊是否屬於違法或者有害的資訊?
2006-02-14 15:02:40 - 劉正榮:
關於哪些網站可以提供資訊服務,我們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做了規定。各類網站都可以提供資訊服務,但是我們把提供資訊服務的網站分成兩類,一類是經營性的,另一類是非經營性的。經營性網站應該辦理登記手續,非經營性網站應該辦理備案手續,登記和備案應該到電信的管理部門。其中,提供四類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應該獲得許可,包括新聞類、出版類、教育類和醫療類。根據去年9月發佈的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從事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應該獲得許可。
2006-02-14 15:06:12 - 劉正榮:
根據去年9月發佈的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從事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應該獲得許可。到目前為止,正如我給大家提供的材料裏説明的,已經有163家網站獲得了這樣的許可。
您剛才提到部落格網站,包括其他的提供電子公告服務的網站發表評論應該辦理什麼手續,他們應該遵照我們的網際網路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辦法辦理手續。關於時政類的電子公告服務,應該遵從哪些規範,這在我們的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當中做了明確表述,由於時間原因,我不在這兒做具體的解釋了。
2006-02-14 15:08:01 - 劉正榮:
您提到冰點,我想,關於冰點週刊停刊整頓的問題,在網際網路上有不少議論,包括在中國國內的網際網路站上。我個人認為,作為一個報紙的版面進行調整,這不應該值得進行炒作,是一件比較正常的事情。這幾天在我們國內的網站上也有不少關於冰點的議論,我今天上午就看到了一些議論,非常巧,我把我今天上午看到的議論列印下來了,正好在我口袋裏。我願意在此和大家分享一下有位網民發表的觀點。
2006-02-14 15:09:24 - 劉正榮:
這位網民在凱迪社區的論壇當中這麼説,哪個報紙不該有自己的編輯方針?中國青年報改換了一個版面,完全是其主管範圍內的事情,任何的胡亂揣測都是莫名其妙的。這位網民還説,冰點上刊登文章,居然説八國聯軍入侵中國是義和團造成的,簡直是胡説八道。這位網民還説,有幾個中國人接受這樣的觀點?這樣的版面難道不該整頓嗎?網上有不少關於這方面的議論,記者招待會之後,我願意把我列印下來的材料向您提供,謝謝。
2006-02-14 15:11:29 - 北京日報記者:
我想提一個問題,剛才您談到中國政府對網際網路發展是持積極態度的,請您具體談談中國政府對網際網路發展的具體原則。
2006-02-14 15:29:27 - 劉正榮:
我可以用兩句話概括我們對網際網路的基本態度,第一是積極促進網際網路的發展,第二是對網際網路實行依法管理。在對網際網路管理的過程當中,我們遵循了這樣一些基本的原則:
第一,對網際網路實行依法管理,進行必要的立法。請注意我的一個説法,必要的立法。進行必要的立法,這是尊重網際網路發展規律的表現,也是以促進網際網路發展為出發點的。
2006-02-14 15:30:33 - 劉正榮:
第二,盡可能讓網際網路業界解決自身的問題。政府部門應該以適當的管理措施促進網際網路的發展,也就是説,管理要有利於促進網際網路的發展。
第三,由市場來主導網際網路技術的應用。也就是説,我們的管理不應該阻礙技術的發展,這是充分理解網際網路先進性的表現。
第四,盡可能讓廣大公眾在網際網路管理中發揮作用。
這些是我們遵循的基本原則。謝謝。
2006-02-14 15:38:53 - 海峽報社記者:
有中國的網民在雅虎上發表了一些批評文章,他們遭到了逮捕,我想問中國的公安部是如何從雅虎上獲得這些資訊?是下達了命令還是直接找了雅虎的人?我問這個問題主要是想知道中國政府部門如何要求網路服務提供商,尤其是這樣外國的公司來披露這些資訊?
2006-02-14 15:40:28 - 劉正榮:
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僅僅因為在網際網路上發表言論而被捕。至於哪些行為,我指的是在網際網路上的行為應當承擔刑事責任,這在我們前面人大常委會關於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裏做了明確表述。任何公司在中國境內,都應該遵守中國的法律,這是我剛才已經強調過的。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相關的執法部門和有關執法人員是依法行事。但我想補充一些情況,是與你剛才的提問沒有關聯的,如果説任何國家的警察或者執法機關對網上的違法行為熟視無睹,那是不可理解的。
2006-02-14 16:04:33 - 劉正榮:
根據我的研究,在這方面美國做得非常好。我研究過美國2001年公佈的《愛國者法》,那個法律對美國的執法部門如何獲取公民的個人資訊和通信行為做了非常具體的規定。我也看到過《路透社》的一個報道,説美國的聯邦調查局在用一種系統收集公民在網際網路上的電子郵件。新聞報道説,美國的聯邦調查局使用一個技術系統收集網上的電子郵件,這個系統後來改名為dsc1000,據説,一秒鐘可以收集幾百萬封電子郵件。我想説,任何國家的執法機關都會關注網上的違法資訊的傳播和違法行為的發生。我還清楚地記得一個例子,在2000年,美國總統選舉期間,有一個美國的青少年在美國某知名媒體的論壇當中發佈了一條威脅他人的資訊,結果這條資訊很快被美國的執法機關發現了,相關人員受到了應該受到的處罰。謝謝。
2006-02-14 16:13:41 - 新加坡聯合早報記者:
劉局長剛才説至今沒有人單純是因為在網際網路上發表言論而被捕,還有您一直強調説中國對網際網路採取很明確的法治的管理方法,我想請問一下,如果遇到一些網站有違法的行為,比如他們刊登了一些法律上不允許的言論,網路局、公安部會對他們採取什麼樣的行動?到目前為止已經對多少網站採取了哪些方法?另外一個問題,您剛才説到部落格和個人網站如果發表新聞類的資訊也是要辦理手續的,按照程式辦理手續,到目前為止大概有多少個部落格或者個人網站辦理了這樣的手續?那些沒有辦理這樣的手續又在發表新聞評論的網站和部落格,當局又對他們採取了怎樣的行動?
2006-02-14 16:14:52 - 劉正榮:
我們主要是通過接收公眾的舉報處理網上的有害資訊。我剛才提到,在過去的一年多時間,我們接到了23萬多件公眾舉報,這對我們來講已經是一個很大的工作量。其中一部分舉報是由網站直接處理的,因為他們可以在第一時間了解到公眾舉報的情況,另一部分舉報的資訊,是經過甄別,轉交到有關的政府部門,比如説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比如説公安部或者資訊産業部,由這些政府部門通知相關網站刪除違法和有害資訊。這種做法,叫做通知刪除機制,是國際的通行做法。
2006-02-14 16:15:35 - 劉正榮:
另外,您提到部落格網站和個人網站登新聞的問題,我希望您注意,並不是登載所有的新聞資訊都需要得到許可,我們主要是指時政類的新聞資訊,包括政治、經濟、軍事、外交類的資訊,因為這類資訊與公共利益的關係十分密切。至於申請從事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的許可應該達到哪些條件,我們的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裏面有明確條款,記者招待會之後我可以向您提供相關的文字材料。
2006-02-14 16:15:59 - 劉正榮:
您剛才提到的對網站的處罰,應該説我們的處罰是非常輕的,我們的做法也是非常開明的,一般情況下,網站把違法和有害資訊刪除掉就可以了。不會因為某一個網站登載了幾條違法的和有害的資訊就會受到關閉處理,這種情況從來沒發生過。謝謝。
2006-02-14 16:16:22 - 中國新聞社記者:
您剛才在介紹中也説了,中國網際網路借鑒國際經驗,成立了網際網路協會,成立了行業自律組織,能不能舉例介紹一下這個行業自律組織和後來2004年發佈的那個公約是怎麼解決網上資訊服務中出現的問題的?
2006-02-14 16:16:58 - 劉正榮:
成立網際網路的行業組織,主要的目的還不是解決網際網路上的問題,而是為了促進行業的發展,包括促進業內人士之間的交流與合作。行業組織制定了一些公約和規範,一個很重要的目的就是防止行業內惡性競爭。至於業界面臨的一些問題,有他們的代表在一起研究解決方案,來共同解決。
應該説,行業自律的效果是非常好的,至少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方面,行業自身有了一些規範,原來沒有。第二方面,行業人士有了一個地方可以交流和討論問題。第三方面,他們可以把行業內的意見和建議集中起來,向政府部門反映,使政府部門更好地了解業界的需求。可以説,中國網際網路行業內的許多問題都是在行業自律的框架內解決的。據我了解,中國網際網路協會每年都組織有關的專家,包括他們的成員,到國外去考察,學習國外的行業組織的一些經驗和做法。謝謝。
2006-02-14 16:17:30 - 紐約時報記者:
我有一個關於剛才我同事提到的後續問題,還有一個我自己的問題。首先,剛才有人問到了雅虎的這個案子以及雅虎公司給中國政府提供的合作,您在回答當中説沒有這樣案子的存在,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人僅僅因為在網上發表言論而遭到逮捕,但是雅虎這個材料顯示,有一個四川省叫李志的男性公民由於在網上發表的評論而遭到逮捕,並且由於顛覆國家罪而判刑,最重要的證據就是他在網上發表的一些言論,您對這個案子是否有不同的理解?第二個問題是關於有害資訊的定義,在一些傳統的媒體,包括報紙雜誌和電視上有害資訊的定義,和現在新的媒體,包括部落格和網際網路上討論區上的有害資訊的定義是否不同?您是否認為這兩種傳統和非傳統的媒體當中有一個統一的對於有害資訊的定義?
2006-02-14 16:18:33 - 劉正榮:
您再次提到一個案子,我剛才講了,我的資訊也非常明確,至今為止沒有任何人僅僅因為在網上發表言論而被捕。至於這個案子的細節,我想法院更了解得非常清楚。如果説僅僅按照您的説法判斷這個案子,我想與宣判的結果之間是不成邏輯的。
關於有害資訊的定義,各國的法律都有明確的規定,我研究過美國的兒童線上保護法,研究過英國的誹譽法、德國的多媒體法和法國的費勒修正案。這些法律都給我一些提示,哪些資訊被認為是有害的,很多國家有基本的共同標準。我認為,有害還是無害,無論線上上還是線上下應該是同一個標準。我注意到美國的兒童線上保護法裏的一個説法,就是以正常人的標準判斷一個事物,如果多數正常人認為某一類資訊是有害的,那麼它就是有害的。謝謝您。
2006-02-14 16:20:04 - 華盛頓郵報記者:
我想問一個關於上網的問題。我知道大多數的外國媒體的網站在中國都是可以瀏覽的,但是有一些卻不行,是不是因為這些網站轉載一些有害的資訊?我想知道的是中國政府部門決定哪些網站是不能瀏覽的過程是什麼樣的?中國政府是不是有這樣一個名單,是由哪個部委作出這樣的決定?最近有一些中國人非常關切的問題就是一個網上的教科書網站不能瀏覽了,我想知道這個網站是不是在中國政府的名單之上?是不是因為它轉載一些有害資訊造成的?
2006-02-14 16:22:09 - 劉正榮:
少量的境外網站在中國境內瀏覽有一定的障礙。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是,有一些境外的網站登載了一些違反中國法律的內容,中國的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依據法律要求,對這類網站採取一定的技術措施,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也是必要的。正如您剛才提到的,世界上的知名網站,包括知名的媒體網站,在中國的瀏覽都沒有任何問題,不能瀏覽的網站,主要是傳播淫穢色情內容的網站,以及有一些傳播恐慌內容的網站。應該説,中國公民通過我們的網際網路與境外進行資訊交流和溝通越來越順暢。為了保障中國網際網路與國際網際網路之間的暢通,中國的網際網路國際出入口頻寬從2000年的2799兆已經增長到去年底的13.61萬兆,五年內增長了48倍。
2006-02-14 16:22:54 - 劉正榮:
對於哪些網站不應該在中國傳播資訊,我們有標準,這個標準是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來進行的。我們沒有針對某一個國家的網際網路政策,也沒有針對某一個網站的網際網路政策,只有一個標準,按照中國的法律辦事。其中我們對有一些網站採取技術措施,我們的資訊是透明的。我記得去年上半年,我們曾經在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中心網站上公佈過哪些境外的淫穢色情網站被我們採取了技術措施,後來我們把這個名單拿掉了,是因為有公眾反映,你告訴公眾這些網站的名單,會為某些人獲取這個網上的資訊提供資訊幫助。
2006-02-14 16:23:52 - 劉正榮:
我想有三個基本事實任何人都不能否認:第一,中國公民可以自由地使用國際網際網路。第二,在中國瀏覽有障礙的境外網站,數量是十分有限的,數量是很小的。第三,中國的網際網路與國際網際網路的連通越來越順暢。謝謝。
2006-02-14 16:24:55 - 郭衛民:
咱們今天的小型發佈會就到這裡,因為時間已經不早了。這是我們國務院新聞辦第一次就網際網路問題舉辦這樣的一個發佈會,這樣一個集體採訪,我認為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溝通,也是和境外媒體,和我們香港媒體、內地媒體就這些事情進行很好的交流和溝通,我們願意今後再創造機會和條件,大家有這樣問題的時候,我們請來不同的部門一起進行這樣的新聞發佈。謝謝各位。
2006-02-14 16:25:24 - 劉正榮:
謝謝主持人,謝謝翻譯,謝謝大家。
2006-02-14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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