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標題
- 電監會介紹電力監管步入依法實施新階段等方面情況
活動描述
- 2005年2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副主席邵秉仁介紹電力監管步入依法實施的新階段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文字內容:
- 主持人郭衛民:
女士們、先生們,上午好!
近日,國務院第80次常務會議通過了《電力監管條例》,為此我們今天很高興請來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副主席邵秉仁先生和大家見面,介紹《電力監管條例》及有關情況,並回答大家關心的問題。出席今天發佈會的還有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新聞發言人、總監譚榮堯先生,首席工程師于新陽先生。我們先請邵秉仁副主席做介紹。
2005-02-25 09:55:17 - 邵秉仁:
女士們、先生們,非常高興出席今天的新聞發佈會。按照主持人的要求,我先就制定《條例》的有關情況向大家做一個簡要的介紹,儘量多留些時間給大家提問。
2002年, 以國務院《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出臺為標誌,中國全面啟動了電力市場化改革。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改革政府對電力行業的管理體制,改變原來政府部門對電力行業多頭、分級、分散管理的狀況,設立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由國務院授權電監會統一履行全國電力監管職責,使原來主要依靠政府行政審批和行政協調力量實施行業管理轉變為主要依據公開透明的法律、法規實施專業化的行業監管,最終形成“政府部門適時調控,監管機構獨立監管,市場主體自主經營,仲介機構自律服務”的新的電力管理體制。
2005-02-25 10:02:49 - 邵秉仁:
完善的法律、法規是實施有效監管的前提和基礎,制定《電力監管條例》,是開展電力監管工作的基本需要。電力市場化改革的迅速推進,給中國電力工業帶來了巨大變化。在舊的組織管理體系和運作秩序已經打破的情況下,體制轉軌過程中的利益衝突不斷加劇,而原有的行政協調機制已經難以奏效。由於《電力法》及相關法規的修訂有一個過程,由國務院儘快制定頒布一部專業的電力監管法規,依法確定電力監管機構的法律地位,明確其基本的監管職責,賦予其必須的監管手段和措施,就成為電力行業深化改革和加快發展的必然要求。
制定《電力監管條例》,也是落實和規範國家電監會行政執法職能的需要。國家電監會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依照法律法規統一履行全國電力監管職責,根據國務院授權,行使行政執法職能。國家電監會作為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的機構,其法律地位和職能應當通過法律、法規予以確認,其行為規範也應當通過法律法規予以確定。
2005-02-25 10:03:59 - 邵秉仁:
自《電力體制改革方案》頒布後,國務院一直非常重視電力監管法規的制定工作,國務院主要領導同志多次指示要加快《電力法》的修訂、特別是《電力監管條例》的起草工作。就在去年底,溫家寶總理又專門批示:“我國電力發展,必須一手抓建設,一手抓改革;一方面發揮市場對電力資源配置的作用,一方面依靠電監會依法加強對市場的監管。用科學的體制和完備的法制,確保電力的穩定、健康、協調發展和安全運作。”國務院法制辦會同國家電監會等有關部門和機構,在深入研究和廣泛徵求意見、特別是徵求地方政府和電力企業意見的基礎上,經過近兩年的研究論證和反覆修改,形成了《電力監管條例》(草案)。2005年2月2日國務院第80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條例》草案,2月15日溫家寶總理簽署第432 號國務院令,正式發佈了《電力監管條例》。
2005-02-25 10:07:03 - 邵秉仁:
已經頒布的《條例》,共分6章、37條,主要內容包括電力監管機構的設置,監管機構的職責,監管措施,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規範,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具體內容在發給大家的材料中已有介紹,這裡我就不再一一贅述。
《條例》的頒布實施,是中國電力市場化改革不斷深化的又一項重要成果,對於建立和維護正常的電力市場秩序,在電力行業開展公平競爭,依法保護電力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作,促進中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深入和中國電力事業的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從此,實施電力監管就有了基本的法律依據,電力監管工作也將由此正常展開。
最後,我想用一句話結束我的介紹:《電力監管條例》的頒布實施標誌著國家電監會從初創組建正式轉入依法履行監管職權。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願意回答大家的提問。
2005-02-25 10:07:49 - 郭衛民:
下面大家可以就關心的問題提問。
2005-02-25 10:08:50 - 鳳凰衛視記者:
大家也都看到了,去年中國很多地方都出現了電力緊張的情況,今年是否還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有哪些措施來解決?另外,我從一些人士那裏也了解到,其實中國的電力緊張並不像外界估計的那麼嚴重,其實在一些地方,由於一些産煤企業,還有電力公司、一些相關部門的利益關係而造成的電力緊張情況好象看起來特別突出,是不是確實有這樣的情況?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會怎麼樣來解決,讓中國的電力更好地走入市場化的規範?謝謝。
2005-02-25 10:09:56 - 邵秉仁:
近幾年,就總體上説,電力供應是偏緊的。2003年,全國缺電省份是19個,出現了1996年以來首次大範圍的電力短缺現象,到2004年,缺電情況加重,缺電的省份增加到24個,最大的電力缺口達到了3000萬千瓦。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我想解釋一下。
首先是由於我們近幾年來,特別是近兩年來,國民經濟的高速增長對電力的需求確實是在不斷地加大,而在轉軌時期,國民經濟增長對電力需求方面的預測又不可能完全準確,因此也造成了在電力供應方面,在電源建設和電網建設方面滯後於整個經濟發展的速度,因此造成比較大面積的缺電情況。
2005-02-25 10:12:14 - 邵秉仁:
另外一個原因,我們目前的經濟結構還不盡合理,特別是在初級産業當中的高能耗項目過多,是對電力的需求增加比較快的一個推動因素。第三個方面的因素,就是由於當前用於發電的煤炭供應和運輸方面的因素制約,造成一部分火電廠機組出力不足。
如果説還有一個方面的原因,就是由於近年來,特別是去年由於氣侯方面的影響,部分地區持續高溫,一部分地區特別是水電比較多的地方乾旱,造成水力發電不足,這樣也加劇了整體供電的緊張局面。同時,由於居民用電當中的空調負荷增加幅度比較大,多方面原因推動了電力供應比較緊張的局面。
2005-02-25 10:14:10 - 邵秉仁:
今年1月份以來,從供電形勢看,儘管缺電的範圍沒有縮小,但是缺電的程度在減弱,總體上看,到今年年底,去年供電比較緊張的局面,大面積整體性的缺電將轉變為季節性、時段性的缺電。
但是我要提醒大家,對今年供電需求形勢也不能過於樂觀,因為從供給的角度看,建設還有一個週期,去年一共投産發電機組5000萬千瓦,今年還會繼續投産一些新的發電機組,但總的看,由於經濟的高速增長,以及結構調整還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今年應該説有所緩解,但是供求緊張的局面不會有根本的轉變,只是程度上將有所緩解。
2005-02-25 10:17:27 - 邵秉仁:
為了緩解當前供電緊張局面,我們的措施第一個就是加強對規劃的科學統籌,加快電源的建設和電網的建設,努力增加電力供給。
另外一個措施就是要鞏固宏觀調控的成果,優化用電的結構,提高用電的效率,特別是要抑制低效率的用電需求。一個方面要繼續執行差別電價的政策,對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企業,把用電量壓下來,同時,堅持不懈地推進需求側的管理,促進用電效率的不斷提高。
第三項措施,要加大煤電和運輸之間的協調力度,確保已經投産的機組能夠滿負荷發電。
最後一個措施就是要整頓電煤交易市場的秩序,防止中間環節哄抬價格。現在中間環節的費用,從出廠價格到用戶價格佔了50%到70%。中間環節價格攀升比較高,主要是中間交易市場混亂,要整頓中間交易市場的秩序,防止電煤供應的緊張。
2005-02-25 10:21:31 - 北京青年報記者:
我看到電力監管條例裏有兩個地方説到電監會以後將承擔起頒發供電許可證的職責,但是頒發供電許可證有兩種,一種是發供輸,另外是發輸配售,電監會的權利是哪一種?還有,電監會以後在電價監管方面和發改委的職能是怎樣分工的?第三個問題,今年整個供電局勢依然非常緊張,今年全國的電力市場是不是能夠完全走向市場化?
2005-02-25 10:25:44 - 邵秉仁:
在《電力監管條例》裏是這樣規定的,“電力監管機構依照有關法律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頒發和管理電力業務許可證”,請注意,電力業務許可證和原來在《電力法》裏規定的只是在供電環節發許可證是不一樣的。為什麼要做這樣一個規定呢?原來國家電力體制是一體化經營的,發輸售都是一個企業,一體化經營的,在95年《電力法》裏,只規定了供電許可實際上就可以完成整個環節的電力監管。隨著電力體制改革的實施,廠網已經分開,發電和輸電都已經分開,這種情況下,在監管條例裏又規定了業務許可,顯然不僅包括原來講的供電環節,也包括發電環節和輸電環節。隨著下一步進行輸配分開,包括零售環節也要實行許可證。另外我要説的是,許可證是國際對電力監管實行市場準入的一種通行做法,中國也不例外。
2005-02-25 10:28:19 - 邵秉仁:
關於電價監管的職能,在監管條例裏是這樣表述的,“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和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對電價實施監管”,這實際上是一個虛寫,為什麼要這樣虛寫呢?主要的道理是價格監管從市場化進程的角度看,它是最重要的市場監管手段,我們的電力市場化正在推進當中,因此就要從中國的實際情況,界定監管機構和政府的價格主管部門之間的價格監管職能,這是一。
第二就是考慮到與有關的法律,特別是已經頒布的《價格法》要進行必要的銜接,因為《價格法》裏面並沒有關於電力監管機構的規定,監管機構是電力體制改革以後才産生的一個新的機構,賦予它的職能必須和原來《價格法》賦予國家價格主管部門的職能進行銜接。
目前,國務院對於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監管機構在電價監管方面的職能劃分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意見,隨著整個監管條例的正式實施,將逐步明確下來。
2005-02-25 10:30:48 - 邵秉仁:
關於價格的改革,要有一個過程,電價市場化的最終目標是要建立按供求關係確定價格這樣一個機制,目前我們要從各個方面積極推進這一目標的實現。從今年實際情況看,大家關心是不是會漲價,我要明確的説,由於當前的供求形勢,今年要推出煤電價格聯動的措施,在這個措施過程當中,規定隨著煤炭價格的上升,由電力企業在消化30%的基礎上實行煤電聯動,這樣必然使一部分用戶的電價隨著煤炭價格的變動而産生變動。這個時間段是以6個月為週期,凡是煤炭價格上漲幅度達到5%,將實行這種聯動。但是這樣一種聯動主要是針對工業用電的,對於農業用電、工業方面的化肥生産用電以及居民用電不作變動,確保農業、居民和支農産品的用電價格不受影響。
2005-02-25 10:34:55 - 俄羅斯國際文傳電訊社記者:
今年中國是不是要進口電力?去年中國從俄羅斯購買了一些電力,現在中國跟中亞地區的國家,比如吉爾吉斯斯坦也進行合作,是不是還要繼續發展合作和進口?
2005-02-25 10:40:15 - 邵秉仁:
與國外進行一些必要的電力合作是我們既定的方針,今年不會改變,特別是與一些相鄰國條件比較適合的地區進行電力方面的交易,包括進口以及出口,還是正常進行的,只是根據當時的需要進行。在一些省份,進口電力以及一些省出口電力的情況還會繼續下去。
2005-02-25 10:41:39 - 中央電視臺記者:
據我們了解,我們已經在東北和華東兩個地區進行區域電力市場的試點工作,能不能給我們介紹一下目前這個工作的進展情況?另外,其他區域電力市場將會在什麼時候啟動?我們有沒有一個明確的計劃安排?
2005-02-25 10:42:52 - 邵秉仁:
電力市場建設的目標就是要建立一種公開、公平、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在這個體系當中,我首先要明確一點,就是這種交易既包括競價形成的交易,也包括通過合同形成的交易,這是兩種交易方式,這兩種方式都應該視為一種市場行為。當前來看,這種交易從合同來講,主導方是政府的行為,電量分配、價格等由政府定,這是省內進行的,而且80%以上的交易量都是通過合同交易進行的。
剛才你提的問題是指區域市場,區域市場一般要通過競爭形成價格,通過它的電量交換形成一種市場。這個市場在東北和華東首先進行了試點,目前東北的市場方案已經完成,各個方面的意見都已徵求完,基本上已經就緒,還有一些具體的技術方面的環節正在進一步修改,今年上半年就可以進行試運作,這是東北市場的情況。華東市場的方案也已經完成,預計今年適時推出試行。另外,南方市場方案也已經論證完,準備今年在適當機會推出模擬運作;此外,華中和西北、華北市場方案也正在積極考慮當中。我們一下步市場建設的目標,一個是繼續完善區域市場,成熟一個,推出一個,進行運作。在省內進行交換的市場行為,要由政府分配交換電量和政府定價,逐步變為企業之間協議形成價格的交易市場。
2005-02-25 10:43:47 - 香港南華早報記者:
想問一下重大事故緊急預案制定的情況,裏面會包括哪些內容?另外,現在在電力系統裏面會存在哪些薄弱的環節?中國有沒有可能出現前一兩年西方國家出現的大規模停電?
2005-02-25 10:50:14 - 邵秉仁:
這個問題請我們首席工程師于新陽先生回答,因為他是專門負責電力安全的專家。
2005-02-25 10:51:26 - 于新陽:
國務院正在制定預防處理重大事故的預案,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故預案是其中之一,這個預案已經國務院討論通過,即將以國務院的名義頒布實施。請注意,是處置大面積電網停電事故的預案,發生這樣的情況怎樣處置,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使電網得到恢復,使事故的損失降到最少。同時,我們更關注的是如何避免發生電網和電力系統事故,為此,國務院授權電監會負責電力安全監管,在履行電力安全監管職責上,電監會著力構築政府綜合監管、電監會依法監管、企業作為安全生産責任主體的安全監管體系和工作體系。為了做到依法監管,電監會在去年年初就頒布了《電力安全生産監管辦法》。
2005-02-25 10:52:00 - 于新陽:
剛才您問到當前電力安全生産還有哪些隱患,我們感到突出的還是部分地區由於電力供應緊缺對電力安全生産帶來一定的威脅,我們的應對措施剛才邵主席已經談到了,通過加強需求側的管理,使用戶有序用電,做到限電不拉電,確保電力系統的安全。
另外,外力破壞也是當前電力事故中佔比例比較大的因素,這裡所講的外力破壞有天氣造成的外力,也有施工對電力的影響,當然個別也有偷盜的行為,已經和公安部加大打擊力度,確保電力設施安全可靠。
另外,中國正在進行電力體制改革,廠網分開以後,網廠的協調也是安全的一個很重要的課題。電力的特點是發、輸、配、售瞬間完成,必須要保持平衡。廠網分開之後,利益主體的多元化、廠網之間的平衡和協調是電監會關注的一個重點,這方面的協調對保證安全非常重要。為了加強網廠的協調,電監會正在對《電網調度條例》進行修改,很快進行公佈,大家要共同遵守這個規則,服從電網統一調度。
2005-02-25 10:55:28 - 于新陽:
電力安全不外乎電網安全、設備安全和人身安全,電監會把共同維護電網安全、確保電網安全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前年美加大停電之後,我去過美國和加拿大,了解了他們的情況,中國比他們有得天獨厚的條件,我們有中央層面的統一調度,這個權威性比他們要好。前年8月14日美加大停電,從第一個事故引發,到最後大面積停電,中間相隔了三個小時,我們去了之後了解到,各個獨立的電網只知道自己內部電網潮流發生變化,沒有一個統一的指示怎樣去處理,所以最後釀成這麼大的事故。現在中國的電網備用容量沒有美加那麼多,但是中央層面統一調度是中國得天獨厚的,所以國家電監會必須把調度加強。電力體制改革以來,連續兩年中國沒有發生重、特大電網事故,沒有發生重、特大電力設備事故,沒有發生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電力安全生産形勢平穩。
2005-02-25 10:59:28 - 新華社記者:
我們知道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實現了廠網分開等重要的改革內容,但是現在還有很多迫切需要完成的改革任務,如電力市場建設、電價改革、電力投資體制改革、主輔分離等,但是我們注意到,從2003年以來,電力改革似乎停滯不前,請問邵主席如何評價當前的電力體制改革,下一步的改革有什麼考慮?
2005-02-25 11:03:43 - 邵秉仁:
電力體制改革已經邁出了第一步,而且取得了明顯的成效,這一點是大家必須肯定的。主要表現在廠網分開了,發電側的競爭已經初步形成,電力市場也正在推進當中,電力監管進入了依法監管的階段,而且電網企業的主輔分離已經開始。同時我們要看到,當前電力改革的客觀形勢發生變化,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是電力供應在經濟高速增長的拉動下日趨緊張;第二是在供求緊張的信號驅動下,電力建設又出現了無序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如何處理好改革與發展的關係,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問題,我想,既不能因為供電緊張而使改革停頓,事實上也沒有停頓,只不過像第一次廠網分開那樣大規模的舉措現在需要研究,實際上各項改革都在緊張的醞釀和研究過程當中。不能因為供電緊張而使改革停頓,甚至出現倒退,但是也不能不顧客觀變化的形勢,一味地追求所謂改革速度。對於電力這樣一個重要的基礎産業來説,保證電力的安全可靠供給,永遠是第一位的,這個與電力體制的市場化改革並不矛盾,但是在操作上必須把握好適時的力度。
2005-02-25 11:04:59 - 邵秉仁:
在實際操作當中,必須把握好三個問題,第一就是原來所制定的電力體制改革總體方向目標,以及大的原則,是完全正確的,必須堅定不移地去貫徹執行,不能停頓,更不能走回頭路。但是由於客觀形勢的變化,由於當時改革方案還缺少一些實施細則,需要在實踐當中不斷地完善,不斷地充實。
第二,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核心是要改革投資體制和價格形成機制。投資體制改革的關鍵是改革政府的行政審批,通過制定嚴格的、科學的電力發展規劃,實行競爭建設的土地、環境等核準制。
電價改革的關鍵就是要取消先行按成本定價的辦法,最終建立由市場的供求關係決定價格這樣一種機制,但是在當前供求緊缺的情況下還難以做到,因為當前電力供應緊張,一旦按供求關係放開,那麼將造成電價的大幅度上揚,目前還不能這樣做。目前可以做的一些工作,一個是調整電價的結構,通過差別電價的辦法,抑制高能耗的工業用電,促進整個經濟結構的調整;第二項工作就是通過價格適度聯動的辦法,緩解煤電之間的矛盾。
2005-02-25 11:08:55 - 邵秉仁:
第三是穩步推進改革。今年我們要做四項改革工作:第一項工作就是要加快電力企業的主輔分離改革,重點是做好電力規劃設計、施工建設、修造和多經産業。這個已經有了方案,並且經過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討論原則通過,下一步還需要就細節問題進行完善,然後進行實施。第二項改革就是繼續推進區域電力市場的建設,加快組織實施電價的一些改革措施和競價上網,另外配套推進大用戶的直購電和輸配業務單獨核算的試點工作,圍繞市場進行這些工作。第三項改革就是繼續深化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自身的改革,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塑造合格的市場主體,鞏固和完善廠網分開以後的改革成果。第四項工作就是要推進農村電力體制改革,使農民能夠受益。總之一句話,電力體制改革不應該説已經停滯不前,只是根據現在變化的形勢,在穩步地推進。
2005-02-25 11:16:51 - 美國蓬勃新聞社記者:
第一個問題,您提到今年會加快發電廠的建設和改革,想問一下去年新投産5000萬千瓦,今年政府希望增加新投産多少?政府預計到幾時供需才會平衡?第二個問題,請再解釋一下煤電聯動價格改革的機制,您提到30個百分比的成本,請解釋一下,是不是説煤價的增加可以讓發電廠增加他們價格的30%?
2005-02-25 11:19:29 - 邵秉仁:
剛才已經説了,去年投産了5000萬千瓦新的裝機,今年投産多少,我也沒有辦法預測得很準確,總之投産量不會低於去年。據我個人預測,到2006年的年底,全國的用電將基本緩和。剛才已經談到過,這需要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個是加快電源和電網的建設,第二是要堅持宏觀調控的一些做法,抑制低效率、高能耗産業的用電需求。
2005-02-25 11:22:37 - 邵秉仁:
至於談到煤電價格聯動的問題,是這樣規定的,為了緩解電煤價格的矛盾,國務院決定從2005年開始建立一種聯動機制,規定凡是煤炭價格在6個月內上漲幅度達到5%的時候,才實行聯動。就是説,假如半年之內上漲幅度沒有達到5%,那就不進行聯動,這個方案是從現實考慮的。第二,如果進行聯動,首先由電力企業先行消化30%的成本,然後對電力價格作適當的調整。另外,在價格聯動過程當中,不對居民用電、農業用電和中小化肥生産用電的價格進行調整。
2005-02-25 11:24:02 - 中國國際廣播電臺記者:
發展環保清潔的新能源也是我們國家的新政策,關於新能源在電價方面有沒有什麼支援力度?比如説現在風力發電在我們國家發展挺快的,但是風力發電跟常規能源相比價格上還有一些劣勢,電監會會不會採取什麼措施來支援新能源的發展?
2005-02-25 11:25:34 - 邵秉仁:
首先,發展清潔能源是我們在國民經濟發展過程當中堅定不移的方針,目前風力發電、潮汐發電包括核電等等這些清潔能源在我國正處在發展過程當中,比重還不是太多。除了受一些條件的限制,主要原因就是成本過高,所以為了鼓勵這些清潔能源,應該制定出一些包括價格方面也包括其他方面的鼓勵政策。原來的定價法是按成本定價,在對待清潔能源上也是這樣一種成本定價方法,保證投資一定期限的回收期,只不過不同類型的發電有不同的規定。大概就是這樣的情況。
2005-02-25 11:26:33 - 經濟學人雜誌記者:
我的問題是,在電力發展計劃當中,對於電廠建設的審批過程,目前相關政府部門主要是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和國家發改委,是不是在審批的過程當中有哪些主要的政府官員或者具體的部門對這個進行負責?
2005-02-25 11:30:13 - 邵秉仁:
我們國家電力投資體制去年已經進行了改革,由行政審批轉為核準制。具體負責的部門就是相關的需要核準的事項,比如土地、環境條件需要由國土資源部、國家環保總局進行核準,然後再由發改委進行核準。我認為這種制度還有許多需要改進的地方,特別是在提高效率,為企業投資創造更便利條件方面,還有很多工作需要改進。
2005-02-25 11:31:39 - 郭衛民:
今天電監會的領導和專家就我們媒體和輿論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做了很好的解答,感謝電監會的各位領導和專家,也感謝各位記者的參加,今天的發佈會到此結束。
2005-02-25 11: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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