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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發佈《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在市場活動中不得擅自對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合法産品或服務實施不相容,或者干擾用戶終端上其他經營者提供的合法産品或服務的運作。
違規彈出窗口最高罰10萬
工信部昨日公佈這一暫行辦法,並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意見徵求截止日期為2011年2月14日。在暫行辦法中,大部分規定與網際網路用戶的利益密切相關。暫行辦法第六條規定中,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捏造、散佈虛假事實,惡意詆毀競爭對手,對競爭對手的産品或服務不相容,干擾競爭對手的産品或服務的運作等,均被定義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暫行辦法還規定,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在用戶終端上彈出廣告或其他資訊窗口時,應向用戶提供關閉或退出窗口的明顯標誌。用戶關閉或退出窗口後,無正當理由,不得再次彈出相同內容的窗口,干擾用戶正常使用。
違反第六條規定的企業,暫行辦法明確將會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而違反彈出窗口等其他規定的企業,則責令改正,並向用戶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如不改正且不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也會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網際網路協會出臺行業規範
暫行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網際網路行業應組織制定並實施行業自律規範,並設立爭議調解機構。中國網際網路協會在工信部新規挂出後不久,即公佈了《網際網路終端軟體服務行業規範》徵求意見稿。
《行業規範》的適用對像是為用戶提供網際網路各項服務的軟體客戶端。該文件重點強調了四個方面:對用戶資訊的收集、使用、轉移進行細化規定,強調保護用戶資訊;軟體不應捆綁安裝,並提供便捷乾淨的卸載方式;軟體不得惡意攔截網際網路服務和其他軟體資訊;針對安全軟體,協會將專門建立白名單機制,名單內企業之間建立明確的異議處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