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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最高法院”日前就龍潭等案,判陳水扁、吳淑珍(前右)夫婦有罪定讞後,吳淑珍與兒子陳致中(前左)15日搭島內高鐵到台北準備探視陳水扁。 圖片來源:“中央社”
陳水扁、吳淑珍(前)夫婦因龍潭等案判刑定讞,吳淑珍與兒子陳致中(後左)15日搭島內高鐵到台北準備探視陳水扁。圖為吳淑珍看著手錶向媒體表示,快來不及搭車了。
中新網11月15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吳淑珍夫婦龍潭購地等案判刑定讞後,吳淑珍今天偕同兒子陳致中,前往台北看守所探視陳水扁,吳淑珍對扁説,有可能是扁移監前兩人最後一次見面,希望下輩子再做夫妻。
陳致中在探視後表示,這有可能是扁夫婦最後一次見面。他轉述,吳淑珍探視陳水扁時,心情難過流淚。扁要吳淑珍堅強且多保重,要她多照顧好自己。
陳致轉机述指,陳水扁希望群眾在11月27日以選票,為扁“討回公道”。
在陳致中與吳淑珍搭車離去時,一度有市議員參選人的宣傳車經過,高喊“尊重司法”,“扁迷”認為是惡意挑釁,一度發生短暫的推擠衝突,最後由警方隔開才沒有擴大衝突。
台灣“最高法院”11日將陳水扁家所涉四大弊案中的龍潭購地案、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熏給款案三審判刑定讞。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因龍潭購地弊案各被判刑11年,並科罰金新台幣1.5億元。陳敏熏給款部分各被判刑8年。並科罰金新台幣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