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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出“十招”治理擇校亂收費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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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教育部“十招”治理擇校亂收費 新華社發

 

教育部表示,各地要力爭經過3到5年的努力,使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不再成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這是教育部官方首次明確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時間表。教育部表示,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收取擇校費,堅決切斷收取擇校生與獲得利益的聯繫。

各地要制定時間表

11月1日教育部官方網站發佈了《教育部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指導意見》,對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10項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擇校亂收費問題上有針對性地確定總體目標和階段性的工作任務,制定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書,“務求每年有新的進展、取得新的實效”。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以各種學科類實驗班名義招生的行為。禁止學校為選拔學生舉辦或參與舉辦各種培訓班的行為。禁止學校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收取擇校費,堅決切斷收取擇校生與獲得利益的聯繫。

公平分配優質教育資源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學校分佈情況,科學劃定學校服務範圍,公平分配優質教育資源。制定並執行把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學校招生期間必須公佈招生範圍、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程式等重要資訊。

教育部還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加快薄弱學校建設,加大改造力度,縮小薄弱學校與優質學校的差距,並努力辦出特色。推進學校標準化建設,使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均達到當地辦學標準。並要合理配置師資力量,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完善教師聘任(聘用)制度,配足配齊合格教師。(據新京報)

【實施辦法】

教育部出“十招”治理擇校亂收費

由於學校之間辦學條件、教育品質存在差距,優質教育資源不能完全滿足社會需求,産生了擇校問題,擇校亂收費問題也伴隨而生,在一些大中城市尤為突出。教育部網站11日發佈關於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的指導意見,從規範招生入學秩序、完善招生入學政策等方面向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10項要求:

1.規範招生入學秩序。

2.完善招生入學政策。

3.加快薄弱學校建設。

4.合理配置師資力量。

5.共用優質教育資源。

6.支援發展民辦教育。

7.加大輿論引導力度。

8.持續做好專項治理。

9.健全完善督導制度。

10.務求每年有新成效。




責任編輯: 張然視頻來源: 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