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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領導不帶班下井 出事要罰80%年薪

中國網 china.com.cn  時間: 20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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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叢軍繪(人民圖片)

 

昨日,記者從國家安監總局獲悉,近日安監總局公佈了《煤礦領導帶班下井及安全監督檢查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煤礦領導沒有下井,一旦發生事故,最高可處煤礦500萬元罰款,對煤礦主要責任人罰款上年年工資的80%。《規定》將於10月7日正式施行。

《規定》對煤礦領導不下井煤礦出事故後的罰款和煤礦主要責任人的罰款進行了細化規定。

煤礦領導不下井煤礦出事故,發生一般事故,對煤礦處以20萬元的罰款,發生較大事故,處以50萬元的罰款,發生重大事故,處以200萬元的罰款,發生特別重大的事故,處以500萬元的罰款。

煤礦領導不下井煤礦出事故,發生一般事故,對煤礦主要責任人處以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發生較大事故的,處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發生重大事故的,處以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以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安監總局方面表示,各地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建立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者電子郵件地址,受理有關舉報。對於受理的舉報,各地主管部門應當認真調查核實,經查證屬實的,依法從重處罰。




責任編輯: 張然視頻來源: cc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