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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只要在上一個保險週期內有醉酒駕駛違法行為,每有一次,交強險交通違法行為費率上浮60%。有酒後駕駛行為的,每有一次,交強險交通違法行為費率上浮30%。這是江蘇省即將出臺的交強險費率浮
這份《江蘇省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費率浮動標準(暫行)》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交強險交通違法行為費率浮動以機動車輛上一保險週期內已處罰完畢的違法記錄為依據,按照《交強險交通違法行為費率浮動對照表》所列浮動系數為基準執行。如有多種交通違法行為,上浮系數可以累加,但最多不超過60%。交強險保費=基準費率×(1+交通事故費率浮動系數)×(1+∑交通違法費率浮動系數)。
記者看到,根據這份交通違法行為費率浮動表,只要有醉酒駕駛和無證駕駛、超速70%以上、高速公路上倒車以及交通肇事等行為,交強險費率都將上浮6成。有酒後駕駛和客車超載50%、超速50%—70%等行為,則會上浮3成。有闖信號燈、違法變道以及超速20%以下等常見交通違法行為,則每3次上浮10%。
據省公安廳交管局相關人士介紹,目前江蘇保監會和省公安廳正向社會徵求意見,一旦確定有望從明年1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