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會上,有記者問:北京制定並實施了《奧運食品安全保障方案》,請問這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在奧運村裏的運動員,是否控制他們或者是管理他們外出就餐,如果在外出就餐中出現一些問題的,我們怎麼做到備案?食品留樣或者是之後的處置是怎樣的?
唐雲華表示:關於保障方案的問題,我想您提到的可能是起源於3年前就制定並實施的《北京奧運食品安全行動綱要》,這個《綱要》制定於2005年,我們計劃通過這個綱要的制定和實施,用3年的時間整體提升首都的食品安全控制水準。因為我們意識到,到2008年保障奧運食品安全不光意味著保障奧運村的食品安全,我們面對著廣大的首都市民和中外遊客,我們必須要用這3年的時間,把首都食品安全的總體水準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在此基礎上才能確保奧運會期間以及奧運村的食品安全。所以,在這三年當中,我們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包括建立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責任體系、網路體系、檢測體系,以及抓好食品的生産、流通、消費各個環節。同時,我們還制定了《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從立法角度提升北京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準。通過這3年的實踐,我們感覺到《北京奧運食品安全行動綱要》的各項措施得到了有效地落實,從而也使我們奧運會期間的食品安全更加有保障了。
抗易介紹:關於運動員如果到運動員村以外的地方用餐怎麼控制,這應該分成兩個階段説,在比賽之前,我們大家不用控制,他自己就控制了。因為運動員都知道,對於自己不熟悉、不認識的食物,輕易不會食用。因為如果食用的話,不知道是否會對這個食品過敏、是否會出現其他問題。賽前,運動員不會輕易到外麵食用食品。這個資訊是運動員告訴我們的。
“第二個階段,運動員比賽完了,按當地的土話,他就隨便招呼,因為比賽完了。這兩個階段,我們都不會控制,這是運動員自身的自由。他在奧運村以外食用了這些食物以後,我們如何區別是否是奧運村裏的食品。現在我們要求運動員村裏的食品,每一個菜品都要留樣48小時以上。所以一旦運動員食用了其他食品,我們會從我們的食品留樣裏檢測他是在哪兒食用的食品。”抗易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