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運鈔車嫌犯李漢揚及其胞弟已被移交給台灣
臺方出動了將近50名警力戒備 (來源:中新網/台灣TVBS)
資料圖片:警方將被盜運鈔車開回做調查。左上角為嫌疑犯李漢揚。(來源:廣州日報)
新華網北京1月25日電(記者徐京躍 魏武)大陸公安機關依據“金門協議”,25日將台灣搶劫運鈔車嫌犯李漢揚及其同案犯罪嫌疑人李金瓚遣返台灣。
25日11時10分,被遣返的李漢揚及其胞弟李金瓚被大陸有關方面移交給台灣有關方面。
李漢揚,男,1962年6月5日出生,台灣苗栗縣人。
2007年1月2日,台北市發生一起搶劫運鈔車案件,犯罪嫌疑人搶走現金達5600萬元新台幣(約合1400萬元人民幣)。台灣警方經調查發現,衛豐保全公司運鈔車司機兼保安李漢揚有重大作案嫌疑。此人于當日上午押載7920萬元新台幣到銀行繳款,途中下藥迷昏同車保安員林榮德,然後將5600萬元新台幣現鈔搬上事先準備好的轎車內,隨即駕車前往桃園機場,途中將錢交給一名台灣籍男子,隨後李漢揚攜帶20萬元新台幣搭乘飛機逃往香港並潛入大陸。
1月5日,大陸警方得知此事後,立即部署有關地方公安機關搜尋犯罪嫌疑人李漢揚下落並全力實施抓捕。廣東、雲南省公安機關經縝密偵查發現,李漢揚在逃往香港當日即潛入廣東境內,與其胞弟李金瓚會合,又于6日輾轉抵達雲南昆明,藏匿于一住宅小區內。9日深夜,雲南省公安機關採取果斷行動,將李漢揚擒獲,其弟李金瓚也因涉嫌包庇、窩藏犯罪被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漢揚對1月2日在台北麻醉搶劫運鈔車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此類危害兩岸同胞生命財産安全的犯罪活動,大陸公安機關一貫堅決嚴厲打擊,以維護兩岸民眾利益,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任何妄圖逃避打擊、鋌而走險的犯罪分子都逃不過法律的恢恢天網。
據介紹,按照“金門協議”,自2000年以來,在有關部門的大力協助下,大陸公安機關共遣返臺籍犯罪嫌疑人12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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