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大陸公安機關將台灣搶劫運鈔車嫌犯李漢揚移送台灣方面。25日,大陸公安機關依據“金門協議”,將台灣搶劫運鈔車嫌犯李漢揚及其同案犯罪嫌疑人李金瓚遣返台灣。當日11時10分,被遣返的李漢揚及其胞弟李金瓚被大陸有關方面移交給台灣有關方面。 新華社記者張國俊攝
大陸公安機關遣返台灣重大通緝犯李漢揚
中國網25日消息 1月25日,大陸公安機關依據《金門協議》,將台灣搶劫運鈔車逃犯李漢揚(男,1962年6月5日出生,台灣苗栗縣人)及其同案犯罪嫌疑人李金瓚遣返台灣。
2007年1月2日,台北市發生一起搶劫運鈔車案件,犯罪嫌疑人搶走現金達5600萬新台幣(折合人民幣1400萬元)。台灣警方經調查發現,衛豐保全公司運鈔車司機兼保安李漢揚有重大作案嫌疑。該人于當日上午押載7920萬元新台幣到銀行繳款,途中下藥迷昏同車保安員林榮德,然後將5600萬元新台幣現鈔搬上事先準備好的轎車內,隨即駕車前往桃園國際機場,途中將錢交給一名台灣籍男子,隨後該李攜帶20萬元新台幣搭乘飛機逃往香港並潛入大陸。
1月5日,大陸警方得知此事後,立即部署有關地方公安機關搜尋該犯罪嫌疑人下落並全力實施抓捕。廣東、雲南省公安機關經縝密偵查發現,該犯罪嫌疑人在逃往香港當日即潛入廣東境內,與其胞弟李金瓚會合,又于6日輾轉抵達雲南昆明,藏匿于一住宅小區內。9日深夜24時許,雲南省公安機關採取果斷行動,將李漢揚擒獲,其弟李金瓚也因涉嫌包庇、窩藏犯罪被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李漢揚對1月2日在台北麻醉搶劫運鈔車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對於此類危害兩岸同胞生命財産安全的犯罪活動,大陸公安機關一貫堅決嚴厲打擊,以維護兩岸民眾利益,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任何妄圖逃避打擊、鋌而走險的犯罪分子都逃不過法律的恢恢天網。(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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