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後,高壓反腐逐漸成為新常態,徐才厚、周永康等大老虎紛紛落馬。大力反腐舉措也促使整個社會對懲治和預防腐敗的進一步思考,高層反腐決心究竟如何,怎樣看待中國的反腐出路和態勢?
一、圍觀反腐很帶勁
每到星期五,總有好消息。岐山不露面,大家更期待。中央反腐,全民圍觀,知識界感觸最多。
一是認為,反腐沒有退路,否則亡黨亡國。隨著周永康被立案審查,“中國的反腐決戰已經逼近”。上世紀90年代之後,中國的腐敗程度加重,最近在透明國際的排名中,連續兩年排名80位,形勢嚴峻。
二是認為,反腐成為切入點,為全面深化改革鳴炮開道。全面深化改革之所以面臨著諸多難題和困難,扯也扯不動,扒也扒不開,就是因為周永康等大大小小的腐敗分子,形成了阻礙全面深化改革的邪惡勢力。反腐敗為改革深化提供了發動機,注入了免疫力。
三是認為,反腐是一場黨內政治鬥爭,目的是為了通過打擊政治對手,加強習近平的個人威望。境外媒體尤其喜歡這個調調。
四是認為,反腐開始超越運動形式,傾向法治反腐。
二、腐敗何以如此嚴重?
一是認為,中國改革創造了大量權力尋租的空間。這類觀點以經濟學界的人居多,如吳敬璉、林毅夫等。認為貪腐橫行只能用現行體制為權力尋租活動提供了大量機會來解釋。提出只要權力能夠“駕馭”市場和干預市場,存在廣大的尋租環境,就一定會有腐敗猖獗的後果。他們認為,中國在20世紀末21世紀初建立的新市場經濟體制,是一種“半市場、半統制”經濟。“行政力量配置資源的能力和手段不斷強化,統制經濟因素的不斷增加,使尋租活動基礎擴大,使腐敗活動日益猖獗。”林毅夫認為當前腐敗主要是由於國有企業存在著大量的“保護補貼”,從而造成了“尋租空間”,成為中國收入差距拉大、腐敗增多的原因。
二是認為,腐敗主要是“一把手”在專權體制下出現的權力濫用和腐敗。何增科認為,“一把手”現象本身是和“一把手”專權體制聯繫在一起。我國現在的政治運作機制,是政治承包制和壓力型體制,不斷有任務下壓。在這樣的政治運作機制中,對於“一把手”自上而下的授權是無限的,責任是無邊的,什麼事都是“一把手”負總責,既然他負總責,就要掌全權。“一把手”對於下屬有生殺予奪的權利,下屬職業發展、職業安全完全由“一把手”掌控,如此官威,哪個下屬敢讓一把手依法行政?
三是認為,中國腐敗根源於中國制度設計中人性假設的錯誤。中國當前的腐敗就源於中國文化缺乏“幽暗意識”,把制度設計建立在不靠譜的人性假設之上,即希望掌權者自我約束,透過道德的培養以一個完美的人格與凈化權力。
三、根治藥方何處覓?
知識界最愛出主意,面對反腐,大家紛紛支招。
(一)構建制度體系
首先是改革黨內權力機構,有人建議將現行黨委“議行合一”的權力分為:決策機關——黨委會,執行機關——執委會,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形成監督權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的——監委會,這樣就能在黨內形成科學的權力結構。
其次是進行幹部制度綜合改革,尤其是要建立科學合理的選人用人制度和職業政治家和職業文官分管制度。綜合考慮建立職業政治家任期限制、職務待遇,離職後的就業限制和保障等。依法劃分不同領導幹部職責的許可權,避免職責同步。
再次是實現政策過程民主,減少“一把手”的自由裁量權。重大事項黨委決策要依據決策程式條例。加強對重大決策的事先約束。有些政策制定時,可以由第三方提出政策備選方案,請相對獨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後黨委再進行決策。
最後是建立公共資訊公開和領導幹部家庭財産等個人重大事項公開制度,真公開、大公開。遵循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原則,加快推進黨政領導幹部家庭財産申報的立法工作。
(二)實現依法治國
有的人建議,要解決選擇性執法,關鍵是“要推進中立的司法體制的建設,以中立地位保障審判獨立。要從憲法上明確黨權範圍,形成黨權清單,同時用憲法法律規範黨權行使主體和運用程式;改革人大代表選舉制度,提升直選層級,適當引進競爭機制;建立行之有效的合憲性審查制度,即我國憲法所規定的憲法監督制度,設立合憲性審查或憲法監督專門機關;改善黨對司法的領導,在承認司法必須中立的前提下,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審判權、檢察權的獨立行使。”
還有人建議,在沒有實現司法獨立的情況下,推進反腐法制化,可以“儘快廢除‘雙規’‘雙定’等強制剝奪個人基本權利的非法訊問過程,回歸正常的司法偵查與訊問程式。” 還有人認為,在治本問題上只提法治反腐是不夠的,社會還存在腐敗的風氣和滋生腐敗的文化土壤。
(三)徹底市場化,壓縮“權力尋租”的市場空間
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首先要減少行政許可,制止任意設置行政許可。凡是通過市場機制能夠解決的問題,應當由市場機制去解決;通過市場機制難以解決,而通過規範、公正的仲介機制能夠解決的問題,應當由仲介機構自律去解決;市場機制、仲介機構自律解決不了的,即使需要政府加以管理的問題,也要首先考慮通過事後監督去解決。政府職能的定位邏輯要從“先政府、後社會、再市場”扭轉到“先市場、後社會、再政府”。
其次是要取消各類保護補貼,擠壓“權力尋租”的空間重點是要取消當年為了讓不具備比較優勢的國企生存而給予的金融補貼以及資源産品的各類變相補貼,打破像電信、交通、銀行等一些服務業的壟斷。
(四)推動中國走“憲政”
有人分析,當前中國大力反腐,大批官員開始淪為事實上的弱者,陷入普遍的恐懼無法自拔。社會真正形成了追求“憲政”的共識,當前的反腐行動提供了最好的支點。當下中國最可能的就是把強勢反腐引導到清理惡政的軌道上,推動“憲政轉型”。為此,要推動“特赦劃斷”,對待貪污腐敗的官員有選擇地特赦劃斷。對破壞法治、侵犯人權、罪行昭彰的貪官不予特赦,而是依據現行憲法和法律,該怎麼清算就怎麼清算。對一般貪腐官員,則可以考慮特赦劃斷,給他們一條出路,讓他們交出非法所得之後,能夠軟著陸,回歸社會,不再普遍恐懼,這樣就能使中國與未來的法治時代接軌。
四、未來反腐走向何方?
對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持續高壓反腐究竟能持續多久?反腐的前景是什麼樣?會達到一個什麼樣的效果?媒體和學者們主要觀點有以下幾類:
(一)認為中國的反腐必將繼續深化,未來會由權力反腐走向制度反腐。中共一定要努力闖過這道歷史門檻,改變腐敗的政治生態。如果現在的腐敗政治生態得不到改變的話,中國就有可能出現三種惡劣的情形:一是政權逐漸演變成右派專制統治,即經濟寡頭順利地轉型成為政治寡頭。二是政權逐漸演變成民粹主義,即政權失去基本的合法性,老百姓起來造反,再次出現革命性的政權。三是政權演變成右派民粹主義,即寡頭政治和社會力量結合起來,類似於今天的烏克蘭的情形,一個寡頭,一個政黨,各政黨鼓動自己的支援力量,互相惡鬥。
(二)認為當前反腐主要是通過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十八大以來的反腐行動為治本贏得了時間,很多反腐措施實際上在治標的同時也在強化治本,因此,展望未來,反腐問題上須常抓不懈,警鐘長鳴,嚴懲貪腐,有腐必懲,有貪必訴才會贏得最終的勝利。
(三)認為反腐敗會削弱從政吸引力,最終會不了了之。有人尤其是國外媒體認為,中國反腐削弱了從政的吸引力。表現為不僅去年入黨的人數在下降,並且報考公務員的人數也大幅下降。認為以前年輕人想進政府部門,主要是因為這些工作讓他們有機會受賄。因為即使是高層官員工資也相當微薄,但手中卻掌握著大權,不久之前,政府工作還能提供很好的福利,但現在“反腐敗和政府部門厲行節約的運動降低了人們的興趣”。
(四)認為中國反腐運動前景難測。隨著越來越多的人、企業和政府部門捲入到反腐漩渦之中,雖然人們可以確信底線仍是存在的,但對腐敗懷疑的矛頭不僅指向之前的領導層,也指向現在的領導層。那麼這一切將在何處停止?想必習近平在某個階段將不得不叫停。否則,這也許會像18世紀的法國那樣帶來不堪設想的後果:革命最終吞噬了自己。
五、如何看待當前媒體和學界對中國反腐的研究
(一)從當前國內外學者和一些媒體對我國十八大以來的反腐行動的思考和研究來看,呈現出一些明顯的特徵。
首先就是角度太較單一,試圖一招鮮。學者大都只是從自己的專業出發來分析反腐敗問題,並且往往不乏誇大致辭,極力想用“一招鮮”就徹底根治腐敗問題,缺少對中國歷史、文化、政治生態、制度建設等的全面考察和再此基礎上的意見建議。
其次就是對我國當前反腐行動的態度,境內境外兩重天。不少媒體往往從權力鬥爭、政治運動、人身依附的角度來分析我國的反腐行動,明顯脫離不了西方意識形態的有色眼鏡和對我們黨和國家的思想偏見。也有人以落馬幹部來極力渲染幹部隊伍的腐敗程度,引導社會輿論對當前制度的産生懷疑和否定情緒。
(二)高壓反腐新常態
十八大以來,中央大力查處貪污腐敗幹部,力度和數量都是空前的,持續時間之久也是出人意外。全面深化改革、堅決反對腐敗、堅決轉變作風已經成為中國政治的新常態。
(三)以法治腐是趨勢
用法律的形式把已經取得的反腐經驗和制度法制化,用法制規範黨和政府反腐行為、落實和規範社會各界參與反腐的權利,用法制鞏固已經取得的反腐成果,這樣才能最終形成全社會反腐的法治意識,培養反腐防腐的社會文化土壤,形成反腐防腐的長效機制。
(四)關鍵中央有定力
儘管眾説紛紜,但反腐要達到最終的效果,關鍵是中央要有定力,按照既定部署堅定不移推進,不為干擾所惑,不為讒謗所懼,搖擺猶豫都最終導致功虧一簣,最終被歷史和人民所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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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林 實習生楊堯、謝雅欣亦有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