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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新內涵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羅來軍 | 時間: 2017-10-23 | 責編: 毅鷗

羅來軍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中國方案研究院執行院長

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矛盾的雙方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矛盾的內容是當前階段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那麼,準確理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新內涵,就需要分析三個問題:一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指什麼,二是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指什麼,三是為什麼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即二者之間為什麼構成矛盾。

與過去的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相比,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兩大特徵——即更加廣泛和更高要求。這種更加廣泛和更高要求的美好生活需要可以區分為兩大範疇。

首先,是物質文化的需要。在物質需要上不再是追求解決溫飽問題,而是開始追去吃得舒適、健康、安全,甚至開始追求保健、養生;在文化需要上不再是追求基本的教育、文化娛樂,而是開始追求更高層次的教育與文化娛樂;不僅追求知識技能方面的教育傳授,而且追求思想、精神方面的教育熏陶;不僅追求身體愉悅方面的文化娛樂,而且追求心智愉悅方面的文化娛樂。

其次,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開始産生明顯的要求,而且不斷地增長。在過去,人民的溫飽問題佔據主體地位,而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很不明顯。那麼,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人民過上美好生活,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條件是必不可少的因素。在當前階段,這方面的需要開始從無到有,並不斷增強。也就是説,為了實現美好生活,人民開始要求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更加完善、公平更有保障、正義更能伸張、安全更高程度、環境更加優美。從過去到現在,人民對生活的需要逐步變得更加全面,標準也更為完善。

對於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指什麼?十九大報告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報告指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問題尚未解決,發展品質和效益還不高,創新能力不夠強,實體經濟水準有待提高,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民生領域還有不少短板,脫貧攻堅任務艱巨,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較大,群眾在就業、教育、醫療、居住、養老等方面面臨不少難題;社會文明水準尚需提高;社會矛盾和問題交織疊加,全面依法治國任務依然繁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強;意識形態領域鬥爭依然複雜,國家安全面臨新情況;一些改革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需要進一步落實;黨的建設方面還存在不少薄弱環節”。

依據上述內容,城鄉發展不平衡、區域發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平衡等屬於不平衡的發展。此外,産業結構、要素投入結構、排放結構、經濟增長動力結構等方面也存在著不平衡的問題。品質和效益、創新能力、實體經濟、生態環境、民生、脫貧、就業、教育、醫療、居住、養老、社會文明、依法治國、國家治理、國家安全、黨的建設等方面所存在的不足,就是發展不充分的具體表現。

對於為什麼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不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答案是非常清楚的。由於存在著諸多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人民在物質文化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都不能得到較大程度的滿足。為此,二者之間構成了矛盾。

那麼,這個社會主要矛盾指明瞭我國下一步國家治理和建設的方向,即解決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尤其是不平衡不充分中的突出問題。可以預言,當實現了平衡和充分發展,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就能夠得到滿足了,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也就解決了。那時,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就到了一個更高的臺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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