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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報告:依法治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中的定位是什麼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黃震 | 時間: 2017-10-23 | 責編: 毅鷗

黃震 盤古智庫學術委員、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十九大開幕式上展示了大國領袖的風範和魅力,習近平代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向大會作了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的報告。該報告理論宏大、邏輯嚴密、體系完整,集中闡述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領導集體治國理政的理論成果。報告過程中,全場一次次響起熱烈的掌聲。

十九大報告對於如何進行依法治國的一系列的理論問題和操作問題都有了回應,解答了過去在法學研究中間一直存在的一些疑慮和糾結的問題。

第一,對全面依法治國的定位和功能進行新的論斷。以前探討依法治國大多數僅僅當作法學專業人士的課題,十九大報告中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將依法治國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聯繫起來,作為社會主義的一個本質要求,這就是依法治國的新定位。同時依法治國的功能是重要保障,重要保障的實現在深入依法治國的實踐中,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就是説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革命,帶來的保障是作為國家治理的一場革命性的保障,是與整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掛鉤,與國家治理體系建設與革新配套,與四個全面、五位一體、四個自信高度統一,讓法律工作者和研究者清晰認識到,依法治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國家治理中的定位。

第二,關於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係。如何將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結合起來?十九大報告指出,要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和各方面。黨的領導不只是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領導,也不僅僅是在立法環節領導,還要對依法治國所有的工作環節,從立法、司法、行政到守法各環節全面貫徹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講到,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要帶頭遵法、學法、守法、用法,這樣才能保證黨的領導貫穿到依法治國的全過程,這是依法治國的落腳點。首先態度上意識到要遵法;其次才是在知識上學習法律;更重要的是在行動上守法、在執政過程中要用法。將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將黨內法規的建設作為法治構成部分。

第三,對於全面依法治國工作的操作要點,十九大報告在如下幾個節點上的論述具有巨大的創新意義。

首先,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來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工作。過去的經驗已經表明,小組領導是有力量的,全面依法治國工作肯定會非常有力得到落實;其次,對於憲法的地位,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加強憲法的地位和實施,加強合憲性審查。加合憲性審查工作,將極大提高憲法地位;再次,對於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目標明確要實現良法善治,不僅民主立法,要實現良法和善治,這是良法善治的美好願望;第四,對於政府要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法治其實就是治權,特別治政府的權利。當前司法體制還有一系列的不完善和不配套的地方,強調要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這是綜合配套的問題;第五,全面加大全面普法力度,中國要實現法治,與每個老百姓自覺遵守法律密不可分,要實現這個法治文化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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