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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經濟需“兩翼齊飛”

來源: 中國經濟網 | 作者: 常修澤 | 時間: 2017-08-16 | 責編: 王曉博

當前,社會上有些輿論把“東北經濟下滑”作為深層和癥結性問題來看,這其實只是“表層現象”,應當透過這個表像,探討其深層的問題。我認為,造成東北振興乏力、經濟下滑的根本原因,是根深蒂固的“體制病”“結構病”“發展方式病”三種“病”在作怪。

先看“體制病”。由於市場體制尚不完善,經濟體資源配置的靈活度不足,東北地區經濟的自我修復能力較弱、困難也較多。一方面,東北地區市場化程度不高;另一方面,東北地區民營經濟發展不充分,國有經濟比重過高且效益不佳。這都是“體制病”造成的後果。

再看“結構病”。具體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消費需求相對減弱;二是服務業發展滯後;三是在工業結構內部,重工業超高,新型工業發展滯後。這都屬於需要通過結構調整來解決的問題。

最後看“發展方式病”。這主要體現在增長方式比較粗放,總是拼資源、拼人力、拼設備等。從數據上看,東北投資驅動型經濟特徵明顯。2003年至2012年,東北三省全社會固定資産年度投資額佔GDP的比重平均在56.78%左右,最高的年份達到86%。與此同時,創新驅動型經濟尚未形成,技術創新對經濟發展的作用較弱。更重要的是實體經濟發展乏力,但在東北地區,這並非是虛擬經濟過熱造成的。

可見,東北經濟遇到的困難不是哪一種“病”,而是“綜合徵”。因此,我們強烈呼喚東北地區全方位的改革和轉型。

改革和轉型需要精準的著力點。我的觀點是,做優做活國有經濟、做大做強民營經濟“兩翼齊飛”,才有可能帶動東北經濟重新“起飛”。

國有經濟這“一翼”至關重要。我認為,解決東北經濟的困難,不是依靠上多少基建項目或資金扶持就能解決的,要害在國有企業的發展上,這一點毋庸諱言。多年來,東北地區國有企業改革一直試圖在困境中突破,改革攻堅十分艱苦,目前看來,東北國有經濟還沒有“突圍”成功,一些方面的改革處於“膠著”狀態。對此,必須要勇於展開更具有實質性的改革。

首先,要找準改革基點,將國企打造成“真正的市場主體”,進而增強活力。改革開放以來,為探索國企改革,東北三省走過了從企業租賃制、資産經營責任制、企業破産制,到實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的道路,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很多國有企業至今未將自身打造成真正的市場主體。鋻於此,必須緊緊咬住“市場主體”這個核心命題,切實增強企業內在活力、市場競爭力和發展引領力,使其成為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重要支撐力量。這是與東北地區特殊的發展實際相符合的。

其次,要根據國有企業的功能和經營狀況,區分對待。東北三省地方國企主要是競爭性國企,可按照“做優、去劣、提升中間”的分類思路推進“再造重建”:“做優”就是把優質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去劣”就是去除劣質的企業;至於中間狀態的企業,則要提升素質和市場競爭力。

再次,要敢於啃改革“硬骨頭”。不但要處置好“僵屍企業”,還應設立“東北國企改革綜合試驗區”,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

第四,應繼續探索完善國有企業新的治理模式。按《公司法》規定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企業經理人員市場化選拔任用機制;尋求企業黨組織建設與完善公司治理的統一。

民營經濟這“一翼”是目前東北經濟發展的“短板”,關鍵在於如何做大做強。這尤其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援。

一是做好“兩平一同”。即平等使用生産要素,包括資本、土地、勞動力、技術、資訊、管理;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做到起點一樣、環境一樣、負荷一樣;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尤其是民營企業的資産應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二是放開市場準入,為民營經濟開放更多行業領域。目前,東北有些基礎設施部門的民間資本投資微乎其微,應遵循“非禁即入”的原則,即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確禁止進入的行業和領域都應該鼓勵民間資本進入。

三是穩定市場預期。現在,東北不少民營企業都出現了“預期”和“信心”方面的問題,原因固然很多,但與缺乏産權保護的安全感脫不開干系。産權保護制度不完善,已經成為制約當地經濟發展的一個主要因素。下一步必須嚴格保護企業家的産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保障民營企業安心發展。

當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這“兩翼”都更有活力,東北地區的經濟自然會飛得起來、飛得長遠。

(作者係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教授、中國東北振興研究院專家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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