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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菲沙研究所:加拿大家庭納稅佔收入的42%

來源: 中國社會科學報 | 作者: 迷妹 | 時間: 2016-08-29 | 責編: 毅鷗

8月23日,加拿大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發佈了2016年最新《加拿大消費者稅務指數》(The Canadian Consumer Tax Index)。該指數跟蹤了1961年到2015年加拿大家庭的平均總稅單,將所有稅項包括在內後計算得出,如今加拿大家庭的繳稅額度比1961年時增加了1939%。

該指數所跟蹤的總稅單包括加拿大家庭向聯邦政府、省政府、地方政府繳納的所得稅、工資稅、營業稅、財産稅、燃油稅、煙酒稅等眾多稅項。1939%的繳稅增長速度比一般加拿大家庭的其他任意一項單項開支都要快,衣、食、住三項開支分別比1961年時增加了746%、645%、1425%;此外,繳稅額度的增速也大大超出了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增長速度。

2015年,一般的加拿大家庭收入約為80593加元,繳稅約34154加元,約佔收入的42.4%;而用在衣、食、住上的花銷總和則約為30293加元,約佔收入的37.6%。相比之下,1961年一般加拿大家庭收入約為5000加元,繳稅約1675加元,約佔收入的33.5%,而用在基本必需品上的開銷則約佔收入的56.5%。

報告作者之一,菲沙研究所財政研究主任查爾斯·拉曼(Charles Lammam)表示,稅收給政府服務提供資金,但問題在於應將政府收繳的稅收與民眾所得到的回報加以比較。如今人們收入的42%都用於繳稅,應當考慮這些繳納的稅金所換來的是否物有所值。(迷妹/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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