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鬧得沸沸颺颺的南海仲裁案,讓中國人民突然意識到,中國不能只是一個經濟大國,還必須先成為一個國際法強國。否則中國難以在處理地區性和世界性事務時沒有“發聲”,甚至無法維護自身的實際利益。中國不能滿足於做一個經濟巨人,但在國際法領域卻是個矮人,這個形象絕不是中國發展的最終目標。而要想成為世界級法律大國,必須先解決如何與世界達到相互理解的問題。
中國的改革開放讓世界了解到一個新的中國,而中國也通過對外開放,更多的了解了世界。當這兩個“了解”達到平衡點的時候,世界就太平,經濟就發展,人們就安居樂業。當這兩個“了解”産生偏差時,世界將變得不可捉摸,充滿令人不安的氣氛。經歷多年的磨練交流,人們終於發現,僅僅做到相互了解是容易的事,而要達到真正的相互“理解”才是最重要的問題。現在的許多國際矛盾,根子並不是雙方缺乏“了解”,而是缺乏在“了解”基礎上的“理解”。所以,矛盾頻繁,久拖不決。以致産生更激烈的矛盾。這就是所謂的“了解易,理解難”古老話題。
可見,加強國與國,民與民之間的相互“了解”並達到更高的“理解”是多麼重要。因為人們發現,“理解”似乎比“了解”更難。因為這就需要矛盾各方在促進相互了解的同時要花費更多的精力增進相互“理解”,找到利益共同點,排除利益對立點,對於達到“相互理解”解決矛盾具有決定性功效。我們知道,“了解”可能只是表面的,膚淺的,和感性的;而“理解”才是實質的,深層的和理性的溝通。做到“相互理解”才是保證問題解決的重要前提。
在面對南海爭議時,我們確實發現國家法律界和中國對各自對國際法的理解存在巨大差異。在南海問題涉事各方對問題的“了解”不少,但是人們發現,這種“了解”似乎並沒有對問題的解決提供有效解決方案,反而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各自觀點拋出越多,互信越少;嗓門越大,效果越差。這時,就需要我們各方靜下心來,仔細考慮一下,如何在相互“理解”上多下些實際,可靠和有效的努力。
可是美國和菲律賓,以及其他域外國家只是“了解”中國對南海島礁提出的合理要求,卻不“理解”這種要求背後的沉重歷史和無法推卸的責任。
中國對菲律賓等域內國家表示出對有關南海島礁的關注十分“了解”,而且也充分“理解”它們心中的想法和打算。這些國家的部分人士期望能夠製造一些額外矛盾,增加中國和平發展的成本與障礙。有些想法十分不合實際,既沒有和中國好好協商,也沒有遵照歷史事實坐下來和有關方對話討論。結果,把簡單問題複雜化,國際化,長期化了。原本可以通過討論,談判解決的問題被菲律賓的胡攪蠻纏,打亂根基,失去解決的最好時機。在這裡法律被嚴重扭曲,法律尊嚴和嚴肅被玷污。
南海爭議表面看是個領土爭議,實質上它也是個法律爭鬥舞臺。誰掌握了法律解釋權,誰就可能獲得最大利益。所以我們應當把這次南海爭議的解決過程變成普及國際法的課堂,讓更多的中國人關注國際法。在這一點上不妨巧用美國的經驗和作用。
美國在近代史上對中國事務曾經扮演過“調停”和“橋梁”的作用。在二次大戰中,幫助中國抗日;在中國爆發內在之前曾經讓中國共産黨與國民黨達成“相互理解”,一度聯合抗日,極力推動組建“聯合政府”並拖延了內戰的爆發。特別是在中國改革開放初始,美國的確為中國的經濟發展提供了多種支援,成為中國與西方的溝通的“橋梁”。這表明,只要雙方做到真正的“相互理解”,昔日的意識形態對手也可以成為合作夥伴,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在南海問題上,美國能夠做得更多,做得更好,更具有建設性,能夠成為溝通中國與菲律賓“相互理解”的新的“橋梁”,特別是在推行國際法過程中,幫助中國獲得國際法的支援,而不是拉法律偏架。我的具體建議是:
1.海牙國際法庭這一次以自己的行為失去公信力,本身不按國際通法辦事,在組建仲裁庭和安排法官,以及對申訴過程進行審議時均違背一般的法律常規,喪失法律公正的原則,卻要中國依照國際法行事,確實很不講理。在這種情況下,考慮在聯合國框架內再設立一個國際法庭,作為海牙國際法庭的補充,確是一個值得關注的提議。
海牙國際法庭成立時聯合國的成員國還很少,而現在的聯合國已經擴大到200多個,只有有一個海牙國際法庭顯然有些力不從心,適時增加一個並不為多。至少人們可以在法律面前多一個選擇。
從這次仲裁案可以體會到中國在國際法領域的影響力十分渺小。它告訴我們,中國僅僅在經濟,金融,科技和製造方面成為世界強國,不具有真正意義上的強國地位,只有在國際法領域擁有解釋權,決定權和判決權時,中國才具備世界級強國的影響力。否則,充其量只是一個世界“打工者”的地位而已。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作為戰敗國的日本卻在國際法律的舞臺上佔有角色,值得深思。
2.戴秉國近日在美國發表講話,提出希望菲律賓考慮中國反覆提出的通過談判解決分歧的事實,自己主動取消海牙仲裁法庭的裁決,有利於未來和中國繼續通過談判掌控各自利益需求。
在這個問題上,美國應當給予積極響應,美國和國際社會,國際司法界應當聯合起來呼籲,為了世界未來的公平與和平,要求海牙國際法庭立即取消公佈“仲裁決定”還來得及。這叫“懸崖勒馬”。把對話,談判的機會留給當事國。否則一旦貿然公佈,將嚴重破壞國際法的統一性,權威性和可信性。而且,這會産生一個惡劣先例:任何國家都可以單方啟動仲裁程式,而且任何法庭均可以“帶病”進行所謂仲裁,這將給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留下許多隱患,會成為未來新的麻煩製造者。所以,必須盡力終止該非法仲裁繼續進行,以避免引發新的國際糾紛衝突。
3.如果無法終止這個仲裁法庭的職能,那麼中國要做好從法律領域提出中國的法律抗訴,宣佈該仲裁違法無效,並保留針對參與此仲裁案的海牙國際仲裁法庭的司法人員的從業資格提出質疑的權利。因為他們濫用了法律的權力,給未來世界紛爭的解決增加了不確定性。
有一例可以證明海牙國際法庭的做法既不嚴肅,也不認真。例如,菲律賓單方提出的仲裁還在進行中,可是“仲裁書”內容似乎已被日本,美國,菲律賓等國家預知,這是極不正常,極不嚴肅,極不認真的行為,更證明海牙國際法庭已經成為少數國家的政治工具,成為少數國家玩弄國際法的“茶藝會”。而這是對國際法庭的公信力和執行力極為嚴重的傷害。
讓這次海牙國際法庭取消公佈有關決定,是一個緊迫但是有效的貢獻,讓涉事國家有機會,有條件坐下來交流,達到最終“相互理解”一定可以獲得比強行公佈單方裁決結果更積極的效果,是一個全贏的選項。
中國、美國、菲律賓和國際法律界人士為此一搏,歷史將記住我們為此所做的努力和貢獻。這就尤其需要各國之間對各自利益關切點的真正“理解”,才有可能獲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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