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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宏:創新市場機制 激發內生動力——評《關於支援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

來源: 綜合開發研究院 | 作者: 劉國宏 | 時間: 2016-07-07 | 責編: 王琳_觀點

深圳市政府近日出臺的《關於支援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多方面、多層次支援企業做大做強做優。“企業是市場主體和經濟的基本細胞,是城市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若干措施》開篇第一句話就體現了一座城市對市場和企業的極大尊重。《若干措施》是深圳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最新舉措,有助於進一步強化創新驅動,減輕企業負擔,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提高政府效能,增強經濟發展後勁,加快推進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建設。

“這些措施相對於以往的政策,更加側重政策引導性和可操作性,更加倚重市場機制,發揮市場的內生動力,無疑將對提升企業競爭力發揮重要作用。”中國(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金融與現代産業研究所所長劉國宏接受深圳特區報採訪時表示,具有創新實力、市場前景和市場開拓意願的深圳企業將從《若干措施》中直接獲得政策紅利,並且所有在深經營的企業將面臨更低交易成本的市場環境、更高品質水準的公共服務。

他認為《若干措施》有三大亮點。首先是引導發展領域增效減負,從引導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提質增效和擴大市場等方面給予了相應的獎勵、補貼、資助和資金支援,有助於在這些重點引導領域,用政策分擔企業運作成本、降低運作風險。

其次是要素供給領域制度安排。《若干措施》提出推行長期租賃供地模式,實施貸款風險、擔保風險補償,讓真正經營産業的企業主體降低用地成本、化解融資難和融資貴等問題。

第三是市場運作領域普惠政策。例如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同時建設誠信體系,降低市場制度性交易成本;地方政府在力所能及的權責範圍內,最大限度降低企業稅費、保險負擔,做好企業服務工作,特別是安排市財政承擔出口企業報關單項錄入系統安裝維護費和數據傳輸處理費,大力支援深圳外貿經濟發展。

深圳的簡政放權改革、清理行政收費、建設誠信體系、開展風險補償等政策應該説“已在路上”,其中商事制度改革、行政收費規範、科技金融發展等舉措已領先全國。接下來,深圳需要繼續保持領先領域所營造的低成本優勢,著力完善土地、資本等要素供給領域因壟斷和規製造成的制度性成本高企等問題,把資源導入真正用於創新創業、依靠市場獲取利潤的領域,而不是依靠炒作土地、房産乃至資金等要素資源、不斷抬升實業經營成本來獲取利潤。

深圳是特大城市和經濟中心,其産業一定是生態型多元化的。深圳不只有高精尖、高大上的産業生態,而是一個高中低組成的生態組合,而且誰是高精尖、高大上的判斷也應該交由市場説了算。因此降低企業成本、提升企業競爭力,最客觀、公平和最市場化的政策就是降低企業稅收負擔的普惠政策。當然這不屬於地方政府事權範圍,《若干措施》也只是重申了做好稅收優惠政策輔導和宣傳解釋、提高稅負審批效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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