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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閣:創新與科技決定香港經濟的未來

來源: 綜合開發研究院 | 作者: 張玉閣 | 時間: 2016-07-06 | 責編: 王琳_觀點

一如部分業界人士所預料和擔心的那樣,2月14日特區政府關於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撥款申請闖關失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未能就撥款申請進行表決。對於泛民議員在創科局撥款申請上的拉布行為,梁振英斥之為是送給香港競爭對手的“難得的情人節禮物”。

香港創新和科技發展之路似乎命運多舛。回歸以後,創新和科技發展就是歷屆政府關注的焦點,但時至今日效果不彰。董建華時期強調發展高科技産業,傾向科技創新,任內推動了科技園和數位港建設,但沒有建成台灣“工業技術研究院”那樣的機構,為香港産業發展提供動力支撐;曾蔭權時期則強調發展知識型經濟,于2009年提出發展六項優勢産業。但到2012年,六項優勢産業增加值佔GDP比重不到10%,其中創新科技産業比重不到1%。

星研發開支比重大幅超港

梁振英政府力求中和、整合知識創新和技術創新兩大方向,使之相對均衡(例如淡化教育和醫療的産業屬性)。設立創科局的初衷,本意應該是汲取以往經驗教訓,加大政府施為力度,在創新和科技發展的特殊發展階段發揮政府應有的作用,因此成立創科局重要而又必要。此外,香港的創新和科技發展原本就落後於競爭對手,再不奮力追趕,香港的競爭劣勢將進一步加劇。

香港研發支出佔GDP和政府財政支出的比重非常低。過去10多年,香港研發支出佔GDP的比重最高不超過0.8%。2012年這一比重由高到低依次為以色列4.4%、芬蘭3.9%、南韓3.7%、瑞典3.4%、日本3.3%。美國約為2.8%,中國內地1.8%,新加坡過去10年一直保持在2%以上;2011年這一比重由高到低的內地城市依次為北京5.8%、深圳3.7%、南京3.1%、上海2.9%和杭州2.8%。

與上述國家或地區以及城市相比,香港的比重非常之低。2010年,香港來源於政府的研發支出佔政府當年財政支出的比重為2.1%,而同年新加坡和深圳的比重分別為7.6%和7.8%。後兩者均大幅高於香港。

與老對手新加坡比較,香港的創新和科技發展至少存在三個不足:一是研發支出的分佈不如新加坡均衡。2011年香港研發開支在高教、工商和政府機構的比重分別為51.3%、44.4%和4.3%。新加坡研發開支在生産(類似工商機構)、政府、高教和公共研究機構的比重分別為62.1%、14.6%、14.6%和13.1%。比較而言,新加坡研發開支的分佈更為均衡,與生産部門的聯繫更為密切。

二是工程和科技領域研發遜於新加坡。2011年新加坡在工程和科技方面研發開支的比重(62.8%)是香港(31.1%)的兩倍多;香港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的比重則大大高於新加坡,表明新加坡更重視工程技術和自然科學研發。三是研發人員規模僅為新加坡一半多一點。2011年,香港研發人員總量為24460人,新加坡為44867人,香港相當於新加坡的54.5%,新加坡是香港的1.8倍。香港研發人員主要分佈在高等教育機構和工商機構,其中分佈在高等教育機構的研發人員比重在50%以上。而新加坡研發人員50%左右分佈在生産部門,30%左右分佈在教育部門。

香港和新加坡之間存在的上述差異,導致不同結果:新加坡在2014年度IMD國際競爭力“基礎設施”分項排名中列第10位,比香港高出11位;在2013-2014年度WEF全球競爭力“創新”分項排名中列第9位,比香港高出14位。如果圍繞創科局成立與否的內部爭鬥持續,創新和科技發展仍舊受阻,兩地的差距將進一步拉大。

政府處於左右為難境地

換一個角度看,根據邁克爾•波特競爭力發展四階段理論,早期的要素驅動和投資驅動主要靠物質要素,後期的財富驅動主要靠發展慣性,只有中期的創新驅動才能保證競爭力持續提升。創新驅動的核心是創造生産要素,專業性和高級生産要素通常是創造出來的。這一論述也適用於香港,香港的自由經濟制度就是一種創新或創造,是一種“能創造出生産要素的機制”。

但“能創造出生産要素的機制”並非一勞永逸,而香港的“機制失效”早就開始。1970年代末,香港加工貿易最有希望提升為高科技製造業,但卻錯失了機會,香港從投資驅動階段直接進入財富驅動階段。香港經濟社會的諸多問題,大都與香港沒有經過創新驅動階段有關,缺乏創新驅動是香港經濟和産業發展的問題之源。而香港當前和今後面臨的最大挑戰,就是能否補上創新驅動這一課,能否從財富驅動階段適度“折返”到創新驅動階段。儘管全面“折返”既不可能也不現實,但至少需要加大創新力度,以彌補財富驅動之不足。

創新和科技發展是一個非常複雜艱難的過程,既非想做就成,亦非一蹴而就。早在1998年為香港經濟“把脈”時,田長霖就曾經提到日本建設科學城、法國建設科學園的失敗案例,他不看好新加坡,對香港發展高科技産業也不樂觀。田長霖實際上主張香港發展高增值産業,而不是發展純粹的高新科技産業。可惜香港的重商主義傳統和社會商業氛圍,很快在“高增值産業”和“高賺錢、快賺錢”之間劃上等號。而更為深刻的影響,是這種商業文化壓制甚或消解了香港工商機構的科研慾望,對香港創新和科技發展形成了無形掣肘。

特區政府在創新和科技發展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較為尷尬。一方面,支援創新和科技發展常常被攻擊為“干預”,而缺乏政府支援的創新和科技則難以發展,政府處於左右為難的境地;另一方面,即使政府可以“干預”,但方式是否得當、效果是否理想等都是不確定的。時至今日,香港欠缺長遠性、前瞻性的創新和科技發展戰略,也缺少清晰、系統的創新和科技政策,而是將創新和科技發展主要交給市場,而創新和科技發展卻難以依靠市場一己之力。創科局闖關失敗,使得香港創新和科技發展在市場不力之外,又缺少執行機構和推進杠桿,可謂雪上加霜。

設創科局可開始解決問題

追溯香港經濟發展的歷史,創新和科技對於香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直存在,但於今最為迫切。在經濟全球化日益擴展、國際産業分工日益深化的今天,一個經濟體的創新和科技發展已經身處一個開放體系和開放環境之中,並非一己之事,需要以高超的智慧整合國際和區域資源。香港作為世界上最自由的經濟體,更加不能例外,需要聯手深圳等珠三角有關城市,推進創新和科技的協同發展,合作共贏。以此來看,香港內部成立創科局尚如此艱難,對外開展創新和科技合作就更加步履維艱。

成立創科局並不會徹底解決香港創新和科技發展中存在的所有問題,但這畢竟是解決問題的開始。雖然不能斷言創科局闖關失敗標誌著香港創新和科技發展遭遇重創,但政府經濟施政遭遇嚴重掣肘則是不爭的事實。更為嚴重的是,創科局之爭的“政治化”:受到杯葛的不是機構是否應該設立,而是主張設立這一機構的人受到攻擊;衡量的標準不是香港自身是否需要,而是將創科局與輸入“內地紅色資本”、香港將失去自主性等進行關聯,硬生生將一個經濟民生問題,塗抹為政治問題。如此下去,成立創科局前景堪憂,香港的創新和科技發展將被綁架。而同時被綁架的,是香港經濟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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