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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智庫專欄之十五:真正的中國智庫熱還沒到來

發佈時間: 2015-04-08 10:21:35    來源: 對外傳播    作者: 王文    責任編輯: 張林

作者王文係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

近些年,不少輿論都在談論中國智庫熱以及相關“熱”問題背後的冷思考。這自然是一種對行業關切與社會責任的表現,將大大有助於中國智庫行業的發展。然而,仔細閱讀2015年初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下簡稱“《意見》”),會發現如果按《意見》對中國特色新型智庫的概念確定與功能描述,中國智庫非但沒“熱”,離國家真正所需要的“智庫熱”狀況還相差甚遠。

不是智庫“熱”,而是智庫“躁”

《意見》明確定義了“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即“是以戰略問題和公共政策為主要的研究對象、以服務黨和政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為宗旨的非營利性研究諮詢機構”。這裡的關鍵詞在於,“研究對象”、“服務主體”與“非營利性”。

目前輿論所謂的“智庫熱”部分是指,自2013年初習近平總書記就“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做出重要批示以來,中國智庫界發生了諸多明顯的變化,如一批官方智庫推出改革方案,新智庫如雨後春筍般建立。但一些擔心“智庫熱”的文章所批判的對象,更多指的是對目前以“智庫”之名出現的一些社會躁動性的“智庫”變異體。

類似躁動主要可分為三類:

躁動一:商業化。筆者不只一次看到某獵頭公司、諮詢機構在自我宣傳時,都標榜自己是“著名智庫”。這是對“智庫”名稱的盜用。商業諮詢機構的研究對象五花八門,服務主體千奇百怪,且必須以營利為主要手段,這與智庫“服務於黨和政府”、“以戰略問題和公共政策為主要研究對象”和“非營利”等三個較為嚴格和明確的屬性明顯不符。這些商業公司以“智庫”標榜,可能源於對“智庫”的理解不足,也可能是“智庫”這個詞看上去高、大、上。對此,目前還無法用政策、法律的手段進行制止,但可以通過輿論的正本清源,最終達到社會對“智庫”的集體共識。在美國社會,麥肯錫是諮詢公司,蘭德公司是智庫,這個屬性差異是相當清晰。

躁動二:泛化。一些傳統的學術機構擔心自己被政策所冷落,也紛紛進行智庫轉型,有的甚至是研究歷史、考古和純理論的學術機構。類似這樣的泛化趨勢,凸顯了傳統學術學者對現實關懷與研究轉型的努力。然而,學術需要坐冷板凳,需要有更多基礎性的奠基與材料儲備。比如,絲綢之路的研究,涉及到各國歷史研究、敦煌學、少數民族學、小語種研究,也涉及到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政策走向跟蹤、對中國影響的評估研究,前者的研究相對冷門,需要長期積累,與目前國家“一帶一路”的政策相關性較遠,不必趕時髦,但許多研究結論往往能夠給予後者的研究以不可或缺的啟發和鋪墊,此時,“學術”與“智庫”就應有分工。

躁動三:娛樂化。筆者曾見過個別民間學者以“大師”自居,有的還裝出高冷和深不可測的樣子,對外半遮半掩地宣稱與某某高層很熟,為其高參云云;有的則以寫暢銷書、媒體曝光為主要目標,語不驚人死不休,常以國家危機、某國陰謀等關鍵詞抓人眼球,也會自詡“智庫”。兩者的研究工作未必沒有價值,但這兩類研究工作,娛樂性較強,容易被視為“研究型藝人”。

類似這樣的“智庫熱”未必對中國特色新型智庫的發展完全有害,更不能構成對目前《意見》內容的批判理由。當下中國特色新型智庫的發展,與1980年初民企的發展多少有一些相似,當年傻子公司、皮包公司、倒爺比比皆是,但那是社會發展的支流。歷史大潮,去粗取精,去偽存真,民企在後來30多年的壯大,證明了當年國家大力發展民企的政策正確性。《意見》以“黨和政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軟實力”等三大戰略高度談及中國特色新型智庫的重要意義,中國智庫的蓬勃發展是必然趨勢。至於目前的一些以“智庫”之名的社會躁動,不妨“讓子彈再飛一會兒”吧。

國家需要的智庫為何那麼少

事實上,中國帶有“研究”字樣的機構至少有20萬家,但真正被全球最權威的美國賓州大學主持的《全球智庫報告》最新確定的中國智庫,僅僅429家;上海社會科學院智庫研究中心所確定的中國智庫數量僅300多家。為什麼中國智庫的數量那麼少呢?根據《意見》中就智庫的八項基本標準來看,智庫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研究機構,而是具有特殊功用的研究機構。

第一,《意見》提到的第一、三、六、七條標準,智庫應是“相對穩定、運作規範的實體性研究機構”,“具有一定影響的專業代表性人物和專職研究人員”,“功能完備的資訊採集分析系統”,“健全的治理結構及組織章程”。目前許多研究機構,尤其是高校內研究機構不少都只是挂了一個牌,有的著名高校的著名教授甚至兼了七八個研究機構的“主任”或“所長”;有的高校,一個辦公室挂著四五個研究機構的門牌;在高校內部,有不少知名教授,限于經費、機制配套不足的原因,常自嘲“學術個體戶”,既沒有研究助理,連填表申報、訂機票、報賬等瑣雜行政工作也得親力親為。可見,“實體性”缺乏,是長期以來中國難能孕育更多優秀智庫的重要學術原因。

第二,《意見》提到的第二、五條標準,智庫應有“特色鮮明、長期關注的決策諮詢研究領域及其研究成果”,有“多層次的學術交流平臺和成果轉化渠道”。目前,大多數學者沒有成果送報的路徑,很難看到政府運作的一手數據和文本,也很少有機會進入政府部門體驗決策運作的邏輯。此時,學者若“指點江山、激揚文字”,難免會與政策現實差距較遠,進一步造成官方的冷落。而那些被官方信任的學者,往往被要求寡言少語、惜字如金,於是,“知道得越多,説得越少;説得越多,知道得越少”成為研究界的潛規則。研究界與學術界存在的隔閡,是長期以來中國未能出現更多優秀智庫的重要社會原因。

第三,《意見》提到的第四條標準,智庫應“有保障、可持續的資金來源”。這條著實難壞了當下研究機構的諸多學者們。筆者走訪過數十家歐美智庫,均有專門的籌款人員,且數量不在少數。中國智庫機構要麼靠行政撥款,研究缺乏獨立性,要麼緊縮拮據,報賬結算均不易,“柴米油鹽”嚴重抑制了中國研究者的智庫積極性,進而致使大多數學者“避居三舍”,退到書齋裏“鬧革命”。缺錢,尤其是缺少可高效的長錢,是長期以來中國未能涌現更多優秀智庫的重要財政原因。

第四,《意見》提到的第八條標準,智庫應有“開展國際交流的良好條件”。長期以來,“外事無小事”,出國審批、辦國際會議審批、接受國際媒體採訪審批,使中國學者在國際交流往往謹小慎微。外事政策保守,是長期以來中國未能培育更多優秀智庫的重要外事原因。

智庫“熱”怎樣才能到來

幸運的是,《意見》對上文提到諸多問題,把握得相當準,其中在第四部分“深化管理體制改革”的內容,從組織管理體制、研究體制、經費管理制度、成果評價和應用轉化機制、國際交流合作等五大方面的改革著手,無疑是對目前中國智庫“大而不強”症狀的一劑良藥。

然而,中國改革的複雜性就在於,來自中央的各項改革條例的完美度,往往會受到具體機構、具體事件、具體人物、具體情況的差異而出現折扣。由此,《意見》雖然已出,但《意見》的具體內容仍然需要如《意見》最後一句話所説“結合實際,按照本意見精神制定具體辦法”來落實。

落實的前景是光明的,但道路可能還要很久。加速落實《意見》的重要杠桿,在於自上而下地給予智庫更多的信任、榮耀、尊重和獨立空間。正如歐美領導人喜歡到智庫去做講演那樣捧舉本國智庫,中國各級領導人不妨將各類重要講演場合放在諸多中國智庫的會議室。委託智庫扮演更多“二軌”的角色,向社會推舉更多真正發揮作用的、受信任的智庫學者,多到公開場合説話,久而久之,中國智庫的“熱”就會漸漸冒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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