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3日,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副院長、經濟學院教授聶輝華接受鳳凰衛視Uradio綜合臺“3D話新聞”廣播節目的電話採訪,談“能人腐敗”與海外貪官回國問題。
Uradio:從之前落馬的仇和到剛剛落馬的福建首虎,都被成為能吏,在地方建設和發展方面都大有作為,是否這種“能吏”模式必然意味著貪腐的高發?在中國高速城市化進程的今天,如何避免能吏貪腐?
聶輝華:首先,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涉及到“能人腐敗”現象。除了仇和,之前的劉志軍、李春城、楊衛澤等人,也都以能幹聞名。這些副部級以上官員,屬於“官”,而不是“吏”,因此用“能人腐敗”現象比“能吏模式”似乎更恰當。其次,我認為能人腐敗與貪腐高發沒有必然聯繫。一個官員可能既腐敗又幹事,也可能光腐敗不幹事。從我們掌握的公開資料來看,沒有證據表明,政績更好的“能人”貪官比政績平庸的貪官貪污得更多。如果制度不完善,官場政治生態環境惡化,比如逆向淘汰成為普遍的潛規則,那麼不管是能人還是庸人,貪腐的概率是一樣的。再次,高速城市化必然導致大量的基建工程、交通工程和土地交易,也就蘊含著巨大的權力尋租機會,在制度不完善的情況下,腐敗高發就是必然的。要在高速城市化的過程中避免能人腐敗是很困難的,因為中國的一個國情就是制度建設落後於經濟建設,或者説政治改革滯後於經濟改革。總之,沒有完善的制度,能人也會變壞。
Uradio:貪官外逃的前提往往是伴隨著鉅額的經濟利益成功向外轉移,然而在這種模式之下,因為身份的問題,貪官本人卻很難享受到其轉移的鉅額經濟利益的好處,王國強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為什麼還有這麼多貪官選擇外逃?在海外被抓的成本比國內低嗎?
聶輝華:我認為,王國強的情況是個案,未必具有普遍代表性。如果貪官在海外都不敢用護照,都躲在合租屋裏,那麼多貪官早就回國自首了。事實上,大多數外逃貪官都是在逃跑之前就辦好了多個國家的護照,而且家人提前一步到外國定居,都有合法身份。一旦東窗事發,貪官就提前逃跑出國。這些貪官憑藉之前轉移的大量財富,在當地投資房地産,購買豪華別墅,有的家屬已經在當地找到了合法工作。如果他們擁有合法身份,沒有偷稅漏稅,也沒有在當地違法,事實上根據法律他們是難以被遣返的,而且中國跟很多國家之間沒有引渡協議,因此海外反貪的制度障礙其實很大,導致海外抓捕一個貪官的成本遠高於國內。這需要雙邊國家進行高層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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