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凱生
中國銀監會特邀顧問、前工行行長
究竟怎麼評價我國幾大銀行的改革成果
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是肯定的、明確的。其實只要看看最近10年前後的變化,事情就很清楚了。在不到10年的時間裏,工、農、中、建、交五大行的不良貸款率從20%-30%,下降到1-2%,平均資本充足率從7.95%左右提升到了13%以上,年度利潤總額從2002年的1085億增加到了2013年的7851億。
有人質疑,當初國有銀行改制上市的過程中,資産是不是賤賣了?時至今日,這些銀行改制過程中剝離不良貸款的成本(更準確地説,這在相當程度上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一大批工商企業卸下歷史包袱並進而改制所需要支付的成本)究竟能不能覆蓋?國有銀行改制後究竟能不能帶來經營管理水準的提高,帶來治理機制的改變?
從交通銀行2004年引入戰略投資者到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直至2010年農業銀行分別在上海和香港掛牌上市,我國五大銀行全部完成了從國有獨資銀行向在境內外上市的公眾持股銀行的歷史性轉變。事非經過不知難,現在有的人在談起這些“故事”時,並不知道其中曾有多少艱辛和不易,也有人認為從國有獨資銀行變為國有控股的上市銀行,未必會發生什麼根本性的變化,存在不了解情況的偏頗之見。例如,在這五大銀行上市前的財務重組和股份制改造過程中,都由境內外的律師事務所、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和評估師事務所進行了工程浩瀚的盡職調查及資産評估。僅工商銀行的法律盡職調查資料就達80余噸,這些材料至今保存在工商銀行巨大的資料室中。這種具有國際水準的盡職調查和評估工作,不僅摸清了家底,促進了我國大型銀行的産權清晰,更重要的是為改制後明確經營管理責任,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打下了重要基礎。例如,工商銀行原先在全國各地幾萬宗營業場所的房屋、土地,既有當年分設時從人民銀行承接過來的,也有國家劃撥的,還有出價購買了部分使用權的,更有租用的,通過改制上市前的財務重組,97%以上的房屋、土地辦妥了權屬證明。當時由於不少投資者對中國的國有銀行改制能否成功持懷疑態度,因此,能否在改制前期引入有影響力的國際戰略投資者,繼而能夠在上市時吸引更多的機構投資者進入便是對改革方案的設計是否正確,操作是否成功的重大考驗。各家銀行都竭盡全力開展了工作,廣泛接觸了境內外各類投資者,努介紹中國經濟金融可持續發展的前景,以爭取獲得全球市場的認可。
有人批評,幾大銀行上市是不是讓國外投資者賺了大錢?為什麼要引進國外戰略投資者,好處不留給國內投資者呢?這是不了解當時的情況。
首先,當時國內的A股市場很難完全容下體量如此之大的幾大銀行,需要通過適當引入國際戰略投資者,並且在境內外市場一起上市,才能完成這幾大銀行的改制。實際上幾家銀行上市前引入的國外戰略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僅有十幾個百分點,最低的只是個位數,其餘國外投資均為上市時報價購買進入的。這些投資者進入的股權比例雖不高,但在當時對上市公開發行的成功起到了“增信”作用。而且,幾大銀行引入國外戰略投資者都是溢價的,平均PB值(市凈率,股價與凈資産價值之比)超過1.19倍,例如工行達到1.22倍。而目前幾大銀行的PB值均跌破了1。
在上市過程中,我們也希望能夠引入更多的國內機構投資者,但資本市場上不可能強買強賣。當時有關部門規定H股與A股必須同股同價發行,為了更多地吸引國內外投資者參與,我們做了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經過在國內從北到南,從東到西的奔走,以及在全球幾大洲的路演,最終獲得了超額認購幾十倍的結果。如果當時國內投資者能夠更踴躍一些,我們的定價將會更理想。當然,最終總體發行是成功的,工行、農行都創下了全球IPO融資額的歷史記錄。
後來,幾大銀行的市值隨著銀行盈利能力的增長先後都曾有過不小的上升,有的國外投資者進行了轉讓套現操作。於是有人質疑這讓境外投資者發了財,國有資産流失。殊不知,各方股東的機會是完全均等的,不可能只有其中某一方股權增值獲益。就拿國有股東來説,五大銀行上市以來,凈資産增加了29136億元,約增加了3.6倍,國有股權獲利超過27500億元,其中現金分紅約11000億元(股改上市前由於微利乃至虧損,國家從銀行獲得利潤回報已有困難)。與改制前的2003年相比,五大銀行的應稅能力提升了4.5倍以上。僅從這幾個方面測算,五大銀行的改製成本(剝離20000多億不良貸款,加上沖銷原有部分國有資本和外匯注資折合5000億人民幣,等等)已經覆蓋。如果加上華融、信達、長城、東方四大資産管理公司處置幾大銀行改制過程中剝離的不良資産的回收結果,改製成本則已消化完畢。
至於幾大銀行上市後管理水準究竟有無提升,這可以從多方面來予以説明。其中最顯著的進步就是銀行全面風險管理機制得以完善,建立健全了各類風險的識別、計量、預警以及監測的技術模型和操作方法。近年來,經過監管部門長達5年的持續跟蹤、評估和驗收以及國際機構的檢查,目前已經批准我國幾大銀行正式實施資本管理高級方法。這標誌著按照巴塞爾委員會的統一標準,我國主要銀行風險管理的框架、原則、技術以及IT系統建設等各方面已與國際規範接軌。這在上市前是難以想像的。
這些銀行上市後,法人治理機制情況到底如何?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是否真的在各司其職,還是“徒有其表”?關於這方面可以了解香港聯交所、證監會和大陸銀監會、證監會及其上交所對上市銀行公司治理機制、內控情況以及資訊披露情況的評價,也可以聽聽這些銀行的董事們,尤其是境外獨立董事的意見。他們的看法也會有助於大家更全面地了解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改制上市後的經營管理狀況和法人治理情況。
事實證明,我國抓住時機果斷推動幾大國有銀行改革,其決策是正確的,也是有效的。沒有這一改革打下的堅實基礎,沒有幾大銀行經營狀況的根本改善,很難想像面對這次國際金融危機的衝擊,我國經濟能有如此大的迴旋餘地,宏觀調控能有如此大的操作空間。
我國銀行業究竟存在不存在壟斷
關於我國銀行業存在壟斷現象的説法是否有道理呢?
首先,在任何一個國家,銀行都是特許經營的行業,開辦銀行必須具備一定的資質,必須獲得監管部門的許可。被一些人奉為自由市場經濟圭臬的美國,開設銀行的審批手續一點也不比我國簡單。辦銀行必須經過監管部門的嚴格審批。其次,可以再進一步看看我國銀行業的資本結構,目前工、農、中、建、交五大銀行非國有資本的佔比超過20%,民間資本在全國性的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中的佔比約為42%,在145家城市商業銀行中約佔54%,在農村金融機構(468家農商行,122家農村合作銀行,1803家農信社)中佔比超過了90%。因此,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銀行業仍然還是由國有壟斷的説法是不符合事實的。我國有關法規未禁止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銀行,但此前除民生銀行等少數實例,其餘的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主要是陸續通過改制、參股形成的,直接發起設立的不多。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可以“發起設立”銀行等金融機構無疑是正確的。對於一個應該屬於開放性的銀行業來説,我國民營資本在其中的佔比應該還有提升的空間,這不會影響到國家對銀行業的管理。
有人認為,雖然從股本結構來看,不能説我國的銀行業完全是國有壟斷的,但工、農、中、建、交五大銀行規模是如此之大,難道不是大行壟斷?
世界上衡量一個國家的大銀行究竟大到了什麼程度,往往是考察其銀行業集中度,其中最主要的指標是資産CR5,即一國前五大銀行(TOP5)的總資産佔該國銀行業資産的比例。
為了説明問題,我們可以將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義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亞、西班牙、荷蘭等經濟體量排名居前的10個發達國家,以及巴西、俄羅斯、印度、南非等4個金磚國家的銀行業集中度(資産CR5)與中國作一些對照和比較。儘管依據不同方法得出的數據存在一些高低誤差,但得出的結論方向是一致的。在這14個國家中,除了印度之外,其餘各國前五大商業銀行的資産CR5都高於50%,尤其是10個發達國家銀行業,澳大利亞、荷蘭超過90%,德國、加拿大超過80%,西班牙、法國、英國、義大利超過70%,美國、日本也在50%到60%之間。而且這些國家的銀行業集中度,基本都是在上世紀80年代之後隨著金融自由化進程的加快而明顯提升的。事情並不像有的人所想像的那麼簡單,以為只要銀行市場進一步開放,中小銀行將紛紛涌現,大銀行的競爭優勢將逐步削弱,它們的市場佔比應該會也必然會隨之下降。
更值得研究的是,在這些國家,銀行業集中度的高低似乎與金融市場的穩定水準存在著一定正相關性。例如銀行業集中度最高的澳大利亞、加拿大、荷蘭在這一輪金融危機中,銀行業就表現得更穩健一些。美國在20世紀80年代末儲蓄信貸機構危機爆發之前,銀行業資産CR5一直低於15%,在那場危機之後,美國銀行業的資産CR5快速上升。而在本輪金融危機後,美國的資産CR5更是從2007年的44%上升到2010年的48%,2013年達到63.2%。我們曾與美國一些著名的銀行家以及監管官員交流,他們都認為這一趨勢還會繼續,美國銀行的數量將繼續減少,銀行業集中度還會進一步提高。這些情況説明瞭什麼?這與人們現在常常説的所謂要警惕銀行“大而不能倒”的理論又有什麼內在聯繫?這些都需要我們認真研究。簡單的人云亦云並不有助於揭示經濟生活的內在規律。
金磚國家的情況也是如此。巴西銀行業資産CR5從1990年的50%提高到了目前的70%,南非從1990年的77%提高到了目前的90%以上,俄羅斯從1995年的39%提高到了目前的50%以上。唯有印度銀行業資産CR5從1995年的44%下降到目前的40%,但印度一家大銀行的佔比(CR1)相比其他國家要高。
比較下來不難發現,中國銀行業的市場集中度走向與世界各主要經濟體相反,我國銀行的資産CR5這些年來是快速下降的。從1998年至2013年三季度,我國五大銀行的資産佔比從63%急劇下降到了44%,目前這一勢頭仍在增強。可以得出結論,那種認為我國銀行業存在著大銀行壟斷的判斷並沒有多少道理。那種認為“大銀行市場佔比高必然影響金融市場活力”的説法也不符合全球市場的實際。我國五大國有控股銀行目前已全部是在境內外上市的公眾公司。筆者認為,五大銀行股權結構進一步調整的空間和渠道都是存在的。但通觀全球各國實際情況,我國五大銀行目前的體量是否過大了,是否存在對市場的壟斷,與它們的股權結構有無可能作進一步調整,並不是一個命題。
我國銀行業究竟是不是“暴利”行業
近些年來,我國銀行業持續較高的盈利能力一直廣受關注,其中質疑多於肯定,這種現象並不正常。首先,應該肯定經濟決定金融,銀行業的利潤增長是我國經濟這些年持續平穩較快增長的一個折射。銀行利潤的增長,尤其是國有控股銀行的利潤增長是對國家的貢獻,是對股東、投資者的貢獻,是履行社會責任的最主要表現。
目前,在大型銀行的股權結構中,國家控股比例超過70%。也就是説,這些銀行每創造1元錢利潤,至少有0.7元是國家的直接收益。五大銀行自股改上市以來,共實現稅後凈利潤約39300億元,按70%比例計,其中國有股獲利超過27500億元,國有股權從中現金分紅達11000億元,國有凈資産增值超過3.6倍。與此同時,其他股東與國有股東是同股享有同權的,在權益分配上不可能有任何區別,同樣也是銀行盈利的受益者。
近幾年來,社會上對銀行盈利的批評主要有兩種:一是認為銀行的利潤多主要是因為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存貸款利差太高;另一種認為,銀行的利潤多主要來自收費項目太多。
其實,我國銀行尤其是大型銀行,近年來的利潤增長並不是來自於高息貸款。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利率政策,在目前利率尚未完全市場化的情況下,人民幣存款利率是有上限的,即不準商業銀行高息攬存;貸款利率是有下限的,即不準搞不顧風險的不正當競爭。同時,貸款利率的上限和存款利率的下限則是放開的。就拿2013年為例,實際執行的結果是,我國幾大銀行當年新發放的人民幣貸款中,執行下浮利率的約佔17.18%,執行基準利率的約佔34.25%,執行上浮利率的只佔48.57%。
有人認為,中國銀行業的利率還沒有徹底市場化,中央銀行還實行利率管制,所以目前銀行盈利高不完全是正常的經營結果。而事實上,與世界前10大銀行的數據對比,2013年,我國五大行的平均凈利息收益率水準是2.5%,而美國的富國銀行是3.39%,花旗是2.88%,美國銀行是2.46%。這些外國銀行所處的環境是利率已經市場化了的,況且還是在美國“量化寬鬆”政策尚未完全退出的情況下實現的利差水準。所以不能簡單認定説,我國銀行這些年利潤增加較快是政策保護的結果。否則也無法解釋在利率市場化程度還遠不如今天的上世紀80、90年代,我國銀行業的盈利能力為什麼那麼低。以國際上一些銀行利率市場化進程情況為例,在利率市場化的最初階段,不少銀行大多經歷了利差有所縮小的一個階段,但很快就出現了分化,有的利差擴大了(例如美國),有的則縮小了(例如日本以及我國的台灣地區等)。看來利率市場化的進程與銀行利差水準並不是簡單的線性相關。認為利率市場化之後,必然帶來存款人的收益率上升,和借款人的成本下降,是不現實的。
關於銀行收費問題。目前銀行收費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府規定價或指導價,另一類是市場化定價。按原有規定,銀行收費中約有90%以上是由市場定價,不到10%的則需由政府審批價格。目前有關部門對商業銀行的服務收費管理趨於越來越嚴格,例如前不久頒布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各商業銀行總行要定期向監管部門報送服務價格報告,要調整收費事項,至少要提前3個月公示,涉及收費優惠的要提前明確標注生效和終止日期,等等。
目前我國銀行根據成本、風險、市場競爭和客戶承受能力以及綜合回報水準等因素進行服務定價的自主權還不高,與國際上大銀行相比,我國銀行非利息收入在整個營業收入中的佔比也還處於較低水準。2013年,我國上市銀行的這一比例平均為23.1%,而巴克萊是59.22%,蘇格蘭皇家銀行是44.42%,德意志銀行是53.54%,JP摩根是55.16%,BNP是46.95%,富國銀行是48.91%,匯豐集團是45.02%,美國銀行是52.48%,花旗集團是38.73%,桑坦德銀行是34.76%。即使剔除銀行綜合化經營所帶來的收入影響,僅看手續費佣金佔營業收入的比重,2013年,前10家國際大銀行平均為27.63%,同樣顯著高於我國銀行的19.57%。
應該承認,目前在我國,銀行業的收費也確實存在一些需要整頓和規範的問題。舉個例子,對一個客戶的一筆貸款,銀行原本可以將利率確定到某一個水準,例如7.2%。但銀行為了體現自己中間業務發展的業績,就人為將利率定為6%,另1.2%作為所謂的“財務諮詢費”、“融資顧問費”,變成了中間業務收入。雖然總的來説這並不能增加銀行的利潤,也沒有增加客戶的實際成本,但這種為了應付考核,片面追求所謂中間業務發展業績的做法是經營指導思想不端正的表現。但總體來看,今後隨著我國銀行金融産品供給能力和服務能力的提升,銀行有關新的收費項目應該還會出現。關鍵是銀行要有嚴格的收費規則,收費項目及標準應公開透明。
有人還會質疑,銀行這些年利潤不菲,既不是來自利差保護,又不是來自亂收費,究竟來自哪兒?一些企業經營困難而銀行盈利狀況卻不錯,究竟是什麼原因呢?看2013年度的有關數據,我國16家上市銀行的資産回報率(ROA)平均為1.23%,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ROA平均是7.39%;16家上市銀行的資本回報率(ROE)平均為18.93%,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ROE平均為12.78%。實事求是地説這些年銀行的利潤增長,主要來自於銀行資産總量的迅速擴張、資産品質的相對穩定、技術手段的不斷改進以及經營成本的嚴格控制。
一是銀行業資産總量的迅速增長。到2013年末,我國銀行資産規模與2004年相比增長了119萬億元,相當於增長了3.7倍。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銀行利潤不能相應增長是不正常的。當然我國經濟發展所需資金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直接融資、間接融資的結構一直難以有效調整,這是另一個需要討論的問題。一些大銀行的管理者對自身規模的持續擴張所蘊藏的風險隱患是有擔心的。
二是前些年銀行資産品質相對穩定推動了利潤增長。從2006年到2013年,我國銀行不良貸款餘額從12549億元降到5921億元,不良率從7.09%降到1.0%,這帶來的直接效果是信貸成本率(減值計提與貸款總額的比值)從2006年的0.7%下降到2013年的0.54%。信貸成本率的明顯下降,又進一步帶動資産減值準備提取與撥備前利潤之比的明顯下降。2006年,我國銀行這一比例高達25.5%,2013年則下降到14.88%,下降了10.6個百分點。因此,可以説是銀行這些年信貸資産品質的改善有效拉動了銀行的利潤增長。目前由於經濟增長的趨緩,銀行業信貸資産品質出現了一定的波動,這對銀行的盈利能力已提出了嚴峻挑戰。從去年以及今年的情況看,銀行利潤的增幅出現了明顯下滑。這恰恰從另一個方面驗證了銀行業前幾年利潤的高速增長是我國經濟持續發展的一種連動反映。
三是銀行技術手段的改進推動了利潤增長。我國幾大銀行目前電子銀行的業務替代率已經將近80%,即每100筆業務中,只有20余筆業務是在物理網點的櫃檯上辦理的。工商銀行的電子銀行業務替代率更是已經達到了82%。如果沒有強大的網路支撐和技術保障,僅工商銀行一家就需再增加近3萬家物理網點才能完成目前的服務量。經測算,電子渠道辦理業務的平均成本每筆是0.49元,而在櫃檯辦理業務平均成本每筆是3.06元,相差約6倍。10年前,我國銀行電子銀行替代率只有15%左右。毫無疑問,目前利潤的增加是銀行前期電子化建設、資訊網路建設大量投入的結果,是技術進步的結果。工商銀行從2000年到目前為止,每年對IT系統建設的平均投資連續15年都超過了50億元。這樣巨大的投入如形不成足夠的回報,那倒真是失職了。
四是嚴格的經營成本控制保證了銀行的利潤增長。我國的銀行業尤其是大銀行的成本收入比自股改上市以來呈穩中有降的態勢。2006年成本收入比平均是45.14%,2013年是30.79%,下降了14.35個百分點。而同期,國際銀行業的成本收入比從56.5%上升到66.5%。事實證明,我國銀行嚴格控製成本是拉動利潤增長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銀行與實體經濟的關係
這一輪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一些西方國家特別是美國“重視實體經濟”的聲音多了起來。主要原因,是因為此前美國金融市場上衍生品交易量過大,一些衍生品結構過於複雜,與實體經濟運作的關聯度越來越模糊。而眾多的投資者、金融機構以及監管部門對這些金融交易活動的內容及其風險多是不甚了了,引發了不小的風險。
因此,這些國家有人提出金融活動要更多回歸實體經濟、避免過度投機是有道理的。當然,如果把這一輪金融危機的緣由全部歸之於所謂虛擬經濟活動,也未必是完全找準了病因。在虛擬經濟過度發展的背後是全球經濟結構的失衡和國際貨幣體系的深層問題。
在現階段的我國,應該如何正確分析我國金融活動的性質,如何正確看待我國實體經濟和金融行業的關係?現在有些人認為金融業屬於虛擬經濟,是與實體經濟相對立的兩面,這未免有失偏頗。
筆者認為,“生産商品和提供服務的經濟活動是實體經濟”的提法,比認為“實體經濟一定要有物質性投入和物質性産出”的説法更合理。
就第三産業而言,金融業是其中的重要門類,它本身是社會經濟生活的現實組成部分。隨著人類社會化大生産和專業化分工的進程,金融業一方面從生産部門中逐步分離出來,另一方面又滲透到物質産品、精神産品生産、分配、交換、消費的全過程中。沒有金融業,社會化大生産就無法進行。鄧小平同志關於“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的重要思想,正是金融業與實體經濟關係的精闢概括。
作為實體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的金融業在服務和支援實體經濟發展方面一直髮揮著重要的作用。僅以銀行業為例,從1979年至2013年的35年間,我國銀行業信貸餘額從2040億元增加到76.63萬億元,佔GDP的比重從1979年的50.2%提高到2013年的134.7%。總體來看,這35年間,我國銀行信貸餘額每增加1個百分點,推動了GDP總量0.37個百分點。這些數據充分佐證了金融業與實體經濟是血液、肌肉和骨骼的關係,它們之間相互關聯,都是社會發展和國民經濟生活實實在在的有機構成部分。
關於金融衍生品問題。這些年來,在西方國家出現了很多以不確定性為交易對象的金融衍生品,其中比較典型的就是以違約的可能性為交易對象的金融産品。其中有些衍生産品應用得好是具有風險對衝功能的,例如利率、匯率調期互換的一些産品。本輪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國際上這些産品的交易活動並沒有減少。但有的産品,特別是以衍生品為基礎的一些再衍生品,例如CDO的平方,甚至CDO的立方,在相當程度上已經游離于實體經濟之外,成為了一些金融機構或投資者之間的對賭遊戲,冠之以“虛擬經濟”是恰當的。我國目前基本上還沒有這樣的再衍生品。
當前我們一方面要深入研究這些産品可能帶來的風險,目前不必要搞那些結構過於複雜的産品,那對實體經濟的發展沒有什麼積極意義;另一方面要堅定不移地深化金融改革,推動金融創新。要認識到我國的金融市場還需要有更多的金融産品(例如信貸資産的證券化等),投資者還需要更多的投資工具。延緩金融創新和金融改革不會有利於防範金融風險,金融工具少了不會有利於實體經濟的發展。
目前一些人認為我國銀行業與實體經濟相對立的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簡單地將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歸咎於銀行了。如前所述,這些年來銀行的信貸增幅一直高於GDP增幅與CPI增幅之和,如果再加上社會融資總量中由銀行投資的企業債券等,銀行信貸資金投放的數量就更可觀了。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説,我國企業生産經營對銀行信貸的依賴已經過度。鋻於此,我們對銀行必須實施嚴格的資本管理,堅決抑制銀行信貸規模和資産總量的無限擴張;對實體經濟必須努力降低其負債率。唯有這樣,我國的經濟金融才能真正進入可持續發展的健康軌道。
這裡又會涉及小微企業融資問題,這是各方面都關注的事情。我們還是要用數據來説話。目前全國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總額之中,工、農、中、建、交五家銀行約佔31.6%;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約佔20%;145家城市商業銀行約佔16%;468家農村商業銀行、122家農村合作銀行、1803家農信社以及村鎮銀行、小貸公司約佔32.3%。可以看出,不同規模、不同層級的銀行機構雖有不同的市場分工和客戶定位,但都為小微企業的發展作出了自己的貢獻。而且,這些年來為了督促和鼓勵銀行盡可能為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支援,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例如財政部在考核國有控股銀行的經營業績時,專門設立了對中小微企業貸款佔比的考核指標。銀監會在關於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中規定,在計算風險權重時,一般公司權重為100%,而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設定為75%。在實施內部評級法時,將相同違約概率下的小型企業的相關性定為大型企業的80%。也就是説在同樣的資本佔用條件下,對小微企業可發放的貸款規模會多於中型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一個簡單的道理是,同樣的資本佔用可發放的貸款越多,銀行的盈利則可能增加得越多。因此以為銀行主觀上就是不願意為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的説法理由並不充分。
至於“貸款貴”的問題,有些觀點在前文已有涉及,不再贅述。這裡僅對各類銀行所發放的貸款利率水準作一個分析。截至2013年末,大型銀行新發放的人民幣貸款利率平均為6.39%,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為6.86%,城商行約為7.7%。可以看出,小銀行貸款利率比中型銀行要高84個BP,比大銀行要高131個BP。另外,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發放貸款的利率約為10%,小貸公司約為20%左右。一般説來,貸款利率水準與銀行規模是成反比的,這也是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普遍現象。
作為一個在銀行系統工作了近30年的金融從業人員,筆者對大銀行經營管理機制存在的問題,以及加快轉型發展的緊迫性是深有感受的。但我始終認為,對經濟金融問題的剖析要更加理性,對銀行問題的討論要更加專業。對任何事物都需要辯證地、全面地、歷史地看待,思想方法上的任何簡單化、片面性都是有害無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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