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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俊:論“三農”中國夢的實現

發佈時間: 2014-12-15 10:34:11    來源: 《農業經濟》    作者: 韓俊    責任編輯: 張林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新一屆中央領導提出了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新理念、新論斷。要讓農業強,我國必須始終掌握好糧食安全的主動權,必須確保農産品品質和食品安全,必須強化對農業的支援保護。要讓農村美起來,我國必須把生態環境可持續作為農業現代化的目標,必須因地制宜搞好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必須科學規劃,保留鄉村風貌。要讓農民富起來,我國必須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必須開闢農民增加收入的新渠道,必須提高農村公共服務水準,必須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就事關“三農”改革發展的全局性、戰略性和方向性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論斷、新舉措,為新階段做好“三農”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在2013年年底召開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要強,農業必須強;中國要美,農村必須美;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讓農業強起來、讓農村美起來、讓農民富起來,是一個立意高遠、內涵豐富的宏大命題,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三農”中國夢的實現。

一、讓農業強起來

經過35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農業發展已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農業在國內生産總值中佔的比重越來越低(2012年為10.1%),農業就業比重持續下降(2012年為33.6%),農民收入增長來源由過去主要依靠農業轉向越來越依靠非農産業(2012年來自種植業的收入僅佔26.6%,工資性收入比重佔到了43.6%),我國一些重要農産品對國際市場的依賴也越來越高(2012年我國糧食凈進口規模達到7748萬噸,糧食年度自給率已降至88.4%,其中大豆自給率l8.1%)。

新階段,農業仍然是國民經濟最重要的基礎産業,承擔著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功能。農業不僅提供我們所需的農産品、大量的就業,還要提供良好的生態系統,以及提供教育和文化承載等多樣化的功能。經濟發展水準越高,社會越是進步,農業功能的多樣化趨勢越是明顯。

應當看到,我國絕對是一個農業大國,但還不能説是農業強國。農業仍然是國民經濟的最為薄弱的環節:農産品供求趨向偏緊、農産品品質安全問題突出、農業比較效益偏低、農業生産基礎設施薄弱、農業抵禦風險能力不強、農業要素外流加劇、農業生産方式和流通方式落後。

1.讓農業強起來,必須把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始終掌握好糧食安全的主動權

世界上真正強大的國家,沒有軟肋的國家,都有能力解決自己的吃飯問題。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糧食消費國,每年糧食消費量(6.8億噸)佔世界糧食貿易量(3.3億噸)的兩倍左右,如果糧食進口過多,存在著不可低估的風險和隱患,不僅國際市場難以承受,也會給低收入國家的糧食安全帶來不利影響。按照今年中央一號文件的部署,要實施以我為主、立足國內、確保産能、適度進口、科技支撐的國家糧食安全戰略,加快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糧食安全保障體系,不斷提升農業綜合生産能力,提升統籌利用國際農業資源和市場的能力,確保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

2.讓農業強起來,必須讓人民吃上放心的食物,確保農産品品質和食品安全

從國際上的教訓來看,農産品品質和食品安全在嚴重危害人類健康的同時,也給民眾造成了很大的心理恐懼,直接影響到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從我國的情況看,農産品和食品安全涉及從“農田到餐桌”的農業食品整個産業鏈,各個環節中都存在不安全因素,品質安全事件時有發生,成為我們的“心頭之痛”。我國必須借鑒國際上食品安全管理的有益經驗,緊緊圍繞從源頭凈化産地環境、保證投入品品質、規範生産者行為、嚴格市場準入等關鍵環節,用最嚴謹科學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最透明的知情,通過政府、産業界、消費者、媒體、教育和科研機構等有關各方密切配合、相互協作,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農産品品質和食品安全控制體系,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吃得放心。

3.讓農業強起來,必須強化對農業的支援保護

毫無疑問,提高農業市場競爭力,必須堅定不移地破除一切束縛農民手腳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視,對能夠讓市場調節的事務,政府應儘量退出,放手讓農民大膽去闖市場,真正使市場在農業配置資源中起決定性作用。要堅持市場定價原則,完善對糧食、棉花、生豬、奶業、油料、糖料等重要産品的價格支援政策,促進農産品價格保持在合理水準。

然而,農業是一個社會效益高而自身效益低的産業,市場失靈現象在農業中表現更為突出。可以説,發達國家之所以有很高的農業現代化程度,都離不開政府的干預和保護。我國糧食實現“十連增”,農民收入增長“十連快”,一個重要因素就是國家不斷增加農業的資金和物質投入,改善農業生産條件。當前,我國農業基礎薄弱,公共財政要堅持把“三農”作為支出重點,優先保證“三農”投入穩定增長。拓寬“三農”投入資金渠道,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通過貼息、獎勵、風險補償、稅費減免等措施,帶動金融和社會資金更多投入農業農村。完善農業補貼政策,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大對産糧大縣的扶持力度。特別是要加快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在管理民主、運作規範、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切實改善農村金融服務。

二、讓農村美起來

近年來,工業及城市污染繼續向農村轉移,農村地區工業“三廢”排放量及污染呈加劇的趨勢。化肥、農藥施用強度高,流失量大,使耕地和地下水受到了大面積污染。局部地區土壤重金屬污染已進入集中多發期。塑膠農膜使用增加,污染加劇。畜牧業和水産養殖業的集約化發展造成的新污染面廣量大。村莊環境普遍臟亂差,生活垃圾大都露天隨意堆放,農村生活污水幾乎全部直排。農作物秸稈60%以上未被有效利用,成為污染農村生態環境的重要因素。農村生活燃料中,沼氣、液化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的比重還很低。各種農業面源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工業點源污染造成農村水質變壞、土壤污染、大氣渾濁惡臭,直接影響農業産品的品質,危害農業生産,危及農村飲水安全,直接危及群眾健康。近年來,農村人口中與水環境污染密切相關的惡性腫瘤死亡率上升,且顯著高於城市。農村污染事故導致的群體性事件頻發,已經成為影響社會安定的重要因素。

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對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讓農村美起來,把農村建設成為農民的幸福家園,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億萬農民的共同心願。

1.讓農村美起來,必須把生態環境可持續作為農業現代化的重要目標

要協調兼顧實現高産高效與資源生態永續利用,以解決好地少水缺的資源環境約束為導向,加大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大力發展迴圈農業、生態農業、節約型農業,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農業發展方式。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調整嚴重污染和地下水嚴重超採耕地用途,有序實現耕地休養生息。國家將會啟動農業資源休養生息試點,投入大量資金支援開展土壤污染治理,支援開展華北地區地下水超採漏斗區綜合治理。國家也將加大財政預算內資金用於生態效益補償的力度,逐步提高補償標準,完善森林、草原、濕地、水土保持等生態補償制度。

2.讓農村美起來,必須園地制宜搞好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

要儘快改變許多地方污水亂排、垃圾亂扔、秸稈亂燒的臟亂差狀況。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讓農民喝上乾淨水。加快農村公路建設,讓農民走上平坦路。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讓農民燒上清潔氣。加大工業污染治理力度,禁止工業污染下鄉和向欠發達地區農村轉移。加大小城鎮污水治理力度,逐步實現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集中處理。

3.讓農村美起來,必須科學規劃,保留鄉村風貌,防止走樣變樣

不能照抄照搬城鎮建設那一套,搞得城市不像城市,農村不像農村。不能強行撤並村莊,趕農民上樓。要“慎砍樹、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

三、讓農民富起來

近年來,國家強農惠農政策力度大,農村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産業就業的已超過2.69億人,農民工工資年年都在漲,以城鄉居民收入比衡量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自2010年以來連續4年縮小。但農業基礎薄弱、農村發展滯後、農民增收困難的局面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城鄉發展差距過大的問題依然很突出,城鄉二元體制仍然根深蒂固、影響廣泛。

城鄉收入差距大的深層原因在於農業、農村、農民所處的三個“不利地位”: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農村資金大量被抽走,農業在資源配置中仍處於不利地位;農産品價格明顯偏低、農民工工資明顯偏低、徵佔農村土地補償價格明顯偏低,農民在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中仍處於不利地位;城鄉二元結構矛盾突出,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分配不均衡,農村在國民收入再分配中仍處於不利地位。

根據最近我們對全國205個村莊、5165個農戶的調查,僅60%的家庭有人外出打工,外出農戶家庭平均每戶4.6人,外出人口2.0人,留守的2.6口人中,有1.6人為60歲以上老人。這就是當今中國農村的現實:在快速城鎮化過程中,人一茬一茬離開農村,村子變空了,人口變老了。目前,農村留守老人接近5000萬,留守兒童超過600萬人,留守婦女達4700萬人。如果務農掙不到錢,搞農業沒有奔頭,當農民不體面,誰還願意留在農村?農村會越來越成為荒蕪的農村、留守的農村、記憶中的故園。因此,農村發展,説到底,是一個怎麼富裕農民的問題。如果説,解決13億人的吃飯問題是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那麼,解決8億多農民的富裕問題則是現代化過程中的最大難題。新階段破解“三農”發展難題,從根本上講,就是破解農民增收致富這道難題。

1.以解決好“地怎麼種”為導向,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

按照常住人口計算,2012年,我國農村每人平均耕地面積為2.83畝,戶均約半公頃。經營10畝以下的農戶佔家庭承包戶的85%。毫無疑問,我國目前這種小規模、分散的家庭經營方式存在著明顯的局限性。按照目前種糧收益水準,一個農戶全家種糧1年的純收益只相當於1個勞動力在外打1個月工的工資收入。只有引導農民流轉承包土地經營權,讓更少的農民種更多的地,發展專業大戶、聯戶經營、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才能保證務農有合理收入,當農民才比較體面。這個道理再也明白不過了。但是,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這件事,不能拔苗助長,不能片面追求土地流轉快和經營規模大,不能搞強迫命令,更不能搞大躍進,人為“壘大戶”。在現有機械化和服務水準下,並不是規模越大效益越好。規模擴大後勞動成本會提高,資金壓力和成本壓力都很大,靠種糧很難消化。適度的土地經營規模,應使農民種糧收入和外出務工收入大致相當,具體範圍則要因地制宜。有關測算表明,如果把實現種地收入與進城務工收入相當作為糧食生産適度規模的標準,在北方單季地區,家庭經營的適度規模應在120畝左右;在南方兩季地區,則為60畝左右。從國際比較看,這仍是很小的規模。按這一標準實現農業規模化經營,則全國糧食生産僅需勞動力4300萬人。據估計,我國目前從事糧食生産的勞動力在1.5億人左右。這就是説,全國糧食生産實現規模化經營,尚需轉移1億左右的農業剩餘勞動力。因此,要尊重農民意願,維護農民權益,把選擇權交給農民,讓農民唱主角,扶持但不包辦,引導但不替代,真正做到惠民利民富民。

2.以解決“農民財産權益如何保障”為導向,開闢農民增加收入的新渠道

土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産資料和財産,是農民維持生計的最基本保障。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徵地規模不斷擴大,被徵地農民數量逐年增加,違法徵地、暴力徵地頻發,社會風險加劇。城鎮化過程中因土地問題引發的社會矛盾加劇,根本原因是我國徵地制度改革還未破題。賦予農民更多的土地財産權,是深化農村改革的一項最重大任務。要加快推進徵地制度改革,縮小徵地範圍,規範徵地程式,完善對被徵地農民合理、規範、多元保障機制,確保被徵地農民得到足夠的補償,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當前,應按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和“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要求,著力解決徵地補償標準過低問題。各地已經普遍實行的“留地安置”,對被徵地農民和集體從事開發經營、新辦企業等方面提供用地扶持,這是一種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重要的補償方式,對於保障被徵地農民的長遠生計,發揮了重要作用。對此,應予以推廣,並在法律上予以認可。要改革完善徵地審批、告知、公示、實施、補償、安置、爭議調處裁決等程式,強化被徵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申訴權、監督權,進一步規範和約束政府的徵地行為,防止地方政府濫用徵地權。在城鎮化過程中,無論經營性還是公益性建設,只要城市建設需要,政府都動用徵地權對農村集體土地實施徵收,沿著這一老路繼續走下去,農民只能被動地等著“被城鎮化”。今後,對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不應當繼續實施徵收,應允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開發,直接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土地確權登記是土地制度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要在明確賦權的基礎上,為農民頒發具有更明確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和宅基地使用權證書,加快建立統一、權威的農地權利登記體系。

3.以解決“錢從哪來”為導向,提高農村公共服務水準

2003—2012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三農”支出超過6萬億元,其中,2007—2012年,中央財政共安排“三農”投入4.9萬億元,年均增長超過23%,比同期中央財政支出年均增長率高6.6個百分點。中央財政用於“三農”支出佔中央財政總支出的比重由2007年的14.6%提高到2012年的19.2%,增加4.6個百分點。儘管如此,公共資源在城鄉配置失衡問題仍然突出,公共財政的覆蓋範圍和力度不夠,現有的投入遠遠不能滿足農業農村發展對各種公共品的實際需要,包括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體制、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體制、社會保障制度等仍呈“二元”狀態。確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目標,重點和難點都在農村。必須以農民能夠享受同城市居民基本均衡的公共産品和公共服務為目標,增加國家對農村基礎設施、農村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事業的投入,不斷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標準和水準,實現從有到好的轉變,逐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只有這樣,才能防止人口大量外流而導致“農業萎縮”和“農村凋敝”的局面,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財政體制。

4.以解決好“人往哪去”為導向,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農民工不能在城市安居樂業,家分兩地,長期奔波于城鄉之間,這種不徹底的轉移方式,起不到減少農民、使土地向務農勞動力穩定流轉集中的作用。我國“三農”問題突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擴大,其根本原因在於農村人口多、農民轉移不徹底、農業勞動生産率水準低。只有減少農民、增加市民,從根本上改善城鄉資源配置,才能為發展現代農業創造條件,才能富裕農民和繁榮農村。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農村勞動力將繼續大量涌向城市,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是大勢所趨。必須改革戶籍制度,逐步消除戶籍人口與非戶籍人口之間的一些不平等待遇,還原戶籍的人口登記功能,逐步創造居民自由遷徙的公平環境,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促進農民工共用改革發展成果。

評 論

《農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