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文係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執行副院長,刊于《對外傳播》2014年第10期。
十八大將“建設中國特色新型智庫”首次寫入中共中央最高決議以來,中國智庫的發展進入了有史以來最好的時期,“智庫時代”的大幕正在漸漸拉開。然而,兩年來,政府與智庫之間的關係並沒有理順,各種互動與溝通機制的建設尚未破題。筆者認為,智庫界人士要抓住時代契機,又快又好地推進智庫建設;而政府相關部門也應適應時代要求,針對目前智庫發展面臨的困境,激發智庫為黨和國家建設服務的最大潛能,規範智庫本身在社會運作中的規則,優化智庫的産出與回報比,讓智庫真正發揮出推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作用。換句話説,只有政府善用、善管和善待智庫,中國前所未有的“智庫熱”才能得以更好地延續。
政府如何善用智庫?
過去,政府大包大攬,決策諮詢缺乏傾聽多元化聲音的動力,對社會情緒的疏導缺乏足夠強的公信力,對外的國家形象缺少足夠大的塑造能力,對精英人才的培養缺少足夠深的學養基礎。現在,社會多元化的進程加快,政府不可能再延續過去包羅萬象的角色。將諸多本不應是政府所承擔的事務轉包給智庫是一個必然的選擇。因此,善用智庫,就是要學會推進智庫為政府承擔過去相當一部分不應是政府辦的、不需要政府辦的、政府辦不好的事情。
哪些事情不應是政府辦,可交給智庫辦的呢?筆者認為,決策出臺前的調研、謀劃、測試等大部分工作可交給智庫。政府不妨以項目競標的方式,邀請多個智庫展開思想服務的投標,並通過透明公開的方式,選取兩三家推進政策制定和路徑設計,最後選取最好的政策方案。這樣的“謀斷分離”模式,將最大限度地吸納社會智慧,而不是把決策的成功與否命懸于政府少數幾位政研室或政策規劃人員。目前,各類與政府相關的生産、建築、貨物採購等項目,大多已運用項目競標方式。類似方法同樣可移植到思想與決策服務的競標進程中。
哪些事情不需要由政府辦,可交給智庫辦呢?筆者認為,對決策效果的評估、解釋與反饋等工作可交給智庫。推動以智庫為主要承載機構的第三方評估、解釋與反饋機制,將為政府與社會之間的溝通構建良好條件。智庫的第三方評估將完善政府在各項政策的制定與推進,也能提升政府在政策解釋、評估與落實中的公信力與順暢度。
哪些事情是政府辦不好,但智庫辦得好呢?在對外國的公共外交、結交國際朋友、獲取國際智慧等各方面,智庫是更合適的選擇。筆者在上一篇專欄《智庫“伐謀”,大國復興的標配》一文中已詳細講述了這個道理。另外,智庫能夠為政府培養高等人才和政治精英。政府可以用“旋轉門”的方式,讓更多的智庫人才進入政府工作,也可以令政府官員到智庫挂職,以提陞官員對政策與社會的思考深度與理論底蘊。
政府如何善管智庫?
過去兩年來,智庫在中國如雨後春筍般成長起來,卻也暴露了“智庫”概念泛化、大躍進等不良趨向。不少純學術和教學機構被迫增加“智庫”功能,運營艱難,常常無法兼顧教學、學術與政策研究的三者並進;一些商業諮詢公司紛紛自我標榜為“智庫”,令智庫行業變得魚龍混雜;還有一些新建智庫為提升知名度,不惜用嘩眾取寵的方式博得社會關注。類似消極現象雖是當下“智庫熱”的支流,但政府作為社會團體的最終管理者需要未雨綢繆,通過健全各類律法與規範,凈化智庫行業,更好地使智庫為政策決策制定發揮積極作用。
目前政府對智庫的管理仍然沒有統一的標準,官方智庫(包括社科院系統)採用的是體制內的事業編制管理辦法,高校智庫則套用的是高校管理辦法,民間智庫的管理辦法則五花八門。智庫在中國作為一種新興行業,急需要有統一的功能定位與設計,以及一系列運作規則與規範。從這個角度看,籌建類似“中國智庫聯合會”的行業組織,既能使智庫避免由政府直接管理而陷入“機制僵化”的陷阱,也能夠通過行業聯合的方式規範標準與流程。
如果設立“中國智庫聯合會”,不妨借鑒科協、婦聯、記協、醫協等組織的優點,揚棄過去行業組織的弊病,通過加強智庫之間的資訊溝通、人員溝通和經驗溝通,將智庫界真正塑造成為一個專業的、規範的、有標準化流程的思想生産、組裝、銷售的特殊諮詢行業,進而讓智庫在整個社會運作體制中體現應有的地位與價值。
作為行業組織,“中國智庫聯合會”對上接受官方的統一領導,對下則構建必要的行業認證體系,即對哪些人、哪些機構、哪些工作是智庫行業範疇的,進行一定的區別和認定。智庫設立與智庫從業人員均應該有從業門檻。“中國智庫聯合會”還可以對一些智庫及其學者的行業、能力做必要的評定,對混淆視聽、混水摸魚者要採取一定的行業警告甚至除名的辦法。
尤其值得提得警惕的是,在目前國際思想競爭激烈,資訊、情報與意識形態的爭奪日趨白熱化時,“中國智庫聯合會”將起到檢驗單個智庫及相關人員的國家忠誠度、衡量建言獻策能力的作用,對犯規、違法、亂紀的智庫及相關人員則起到預防懲治作用。與此同時,“中國智庫聯合會”還可培訓新入職的智庫行業人員,提攜、培養和保護智庫的新一代。
政府如何善待智庫?
為政府決策服務,是智庫的天然使命和存在基礎。在中國,凡是願意從事智庫行業的學者,大多有傳統的士大夫情結與現代理想主義精神。智庫學者期望通過個人的思想創造、審慎研究和務實設計,通過為決策者的思想服務,推進國家建設,改善社會環境。從決策者的角度看,智庫學者應被視為是“最值得用、最能用的人”。
但實際情況與所期望的目標尚存在差距。從政府執行部門的角度看,還處於不敢託付智庫、甚至是瞧不起智庫的階段。許多政府執行部門、地方政府既不知道哪家智庫最值信任,更不願意將與決策相關的充分資訊智庫分享,最終形成了“政府不信任智庫,智庫給不了好主意”的惡性。這一方面是因為政府與智庫的關係構建與互動的歷史在中國才剛剛開始,政府缺乏與智庫打交道的經驗,另一方面也是因為優秀的智庫學者還相當少,能夠真正幫上政府忙的學者並不多。
由此看,培育政府與智庫的互動進程顯得相當重要。智庫學者首先應當自強,而作為思想服務與被服務關係的甲方,政府要在建立與智庫的信任關係上起起表率作用。政府部門可以通過任務託付從輕到重、從小到大的方式,循序漸進地將越來越多的智庫視為政策制定、執行與反饋最忠實的同盟者,甚至是“並肩作戰”的隊友。
除了信任關係之外,激勵制度的建立也是迫不急待的。目前許多優秀的學院派學者並不情願為政府決策建言獻策。政策研究、公開評論文章等智庫學者必備的思想産出,與目前在高校中廣泛採用的學術評價體系無關,甚至有可能會被視為“不務正業”。因此,政府要做到善待智庫,必須從三個方面做出激勵機制的構建與調整。一是從教育部入手,引導各個大學改革目前的學術評價體制中。在現在體制上加入為政府決策服務的評價與考核機制。比如,可否將中央領導人的政策採納度與學術論文的某個等級持平。
二是從政府的資訊公開與反饋看,是否可以在不泄密、保證國家安全的基礎之上,給予智庫學者以必要的、及時的反饋。許多智庫學者很看重自己思想成果的採納程度,並視之為莫大的榮譽感、成就感。畢竟,並不是所有反饋材料都可以視之為“國家機密”的。另外,政府相關人員應該扭轉“使用智庫學者公開文章是不恰當的”這種觀念,既要善於從內部資料中尋找到可供政策制定借鑒的內容,也要從學者公開刊發的成果中尋求靈感與政策制定的來源。
最後,對智庫學者的物質激勵與高薪酬也是需要的。在美國,優秀的智庫學者的待遇要遠遠高於學院派學者。智庫人員是直接為國家、為社會效力的知識精英,理應得到來自國家和社會的應有回報。政府相關部門必須徹底摒棄“用智庫文章是一種恩賜”的錯誤認識,而是應給予獻計獻策者以足夠的物質激勵,這樣才能激勵更多優秀學者參與到智庫行業中來。而社會也需要回報智庫。在美國,為智庫捐款是享有與慈善免稅同等的待遇,這些經驗可以借得中國智庫界借鑒。(歡迎關注人大重陽新浪微網志:@人大重陽,微信公眾號:rdcy2013)
十八大將“建設中國特色新型智庫”首次寫入中共中央最高決議以來,中國智庫的發展進入了有史以來最好的時期,“智庫時代”的大幕正在漸漸拉開。然而,兩年來,政府與智庫之間的關係並沒有理順,各種互動與溝通機制的建設尚未破題。筆者認為,智庫界人士要抓住時代契機,又快又好地推進智庫建設;而政府相關部門也應適應時代要求,針對目前智庫發展面臨的困境,激發智庫為黨和國家建設服務的最大潛能,規範智庫本身在社會運作中的規則,優化智庫的産出與回報比,讓智庫真正發揮出推動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作用。換句話説,只有政府善用、善管和善待智庫,中國前所未有的“智庫熱”才能得以更好地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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