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發佈時間:2023-04-18 14:46:54  |  來源:光明日報  |  作者:賀艷  |  責任編輯:申罡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加強企業主導的産學研深度融合,強化目標導向,提高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水準。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發揮科技型骨幹企業引領支撐作用,營造有利於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的良好環境,推動創新鏈産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這些重要論述為完善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指明瞭方向。進入新發展階段,發展動能轉換、方式轉變、結構調整,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激發企業創新主體活力,是我國實現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建設科技強國的必然要求。

近年來,我國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不斷增強,企業日益成為我國經濟發展、創新投入、創新産出和參與國際競爭的重要主體。2022年我國市場主體突破1.69億戶,增長迅速。企業研發投入佔全社會研發投入已超過3/4。擁有有效發明專利的企業達35.5萬家,有效發明專利總數達232.4萬件。《財富》世界500強中國企業上榜145家,居於各國之首。可見,企業在我國的國家創新體系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要看到,我國企業還面臨技術創新能力不足、産學研融合不夠、創新要素流動不暢、技術創新供給與産業發展需求難以有效對接等問題。當前,必須緊緊扭住創新這個“牛鼻子”,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的歷史機遇,不斷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為此,需要著力發揮企業在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及成果轉化等方面的主導作用,推動企業不斷實現創新。

發揮企業創新決策主導作用。增強企業參與科技創新的頂層設計和決策部署,支援企業更大範圍更深層次參與國家科技創新決策,發揮好出題人作用。一是建立企業家科技創新諮詢座談會議制度。企業家是創新發展的探索者、組織者、引領者,定期組織與企業家進行科技創新溝通交流,開展問計諮詢。二是構建企業創新高端智庫網路。企業直接參與市場競爭和國際競爭,把握産學研協同創新的主攻方向。通過創新智庫網路建設,發揮科技創新咨政建言作用,引導企業提升科技創新戰略規劃能力。三是建立企業參與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編制的工作機制。加大國家科技創新規劃和重點領域專項規劃面向企業的力度,健全需求導向和問題導向的科技計劃項目形成機制,從企業和産業實踐中凝練應用研究任務。國家科技計劃年度指南編制中的重點産業領域技術方向更多徵求企業的需求和意見,提高指南編制及項目評審中企業專家的比例,國家科技專家庫中進一步增加企業專家的數量。

發揮企業研發投入主導作用。著力構建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金融機構為支撐、社會資本為補充的多元科技投入機制,提升企業創新投入強度。一是加大對企業創新的財稅支援政策。推動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科技創業孵化載體稅收優惠、技術交易稅收優惠等普惠性政策“應享盡享”;對企業創新進行分環節分階段補貼,重點加大初創環節補貼力度,培育扶持一批具有創新前景和商業潛力的科技企業。二是暢通創新企業融資渠道。深化與金融機構等合作,發揮創業板、科創板、新三板支援創新的功能作用,形成銀行信貸、專題債券、股票市場協同支援企業創新的金融手段,促進各類資金向創新活動配置。三是建立金融支援科技創新體系常態化工作協調機制。鼓勵各類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基金支援企業創新創業,引導創投企業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用好用足科技創新再貸款等政策工具,發揮好各類金融機構的支援作用。

發揮企業科研組織主導作用。著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産學研深度融合的創新體系,形成科技與經濟的融合互促。一是強化企業在産學研融合中的主導作用。積極推進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的協作機制,鼓勵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多形式合作關係,形成産學研深度融合創新,發揮企業作為出題人、答題人和閱卷人的作用,推動更多任務由企業提出。二是推動企業牽頭組建體系化任務型創新聯合體。發揮行業領軍企業的引領支撐作用,牽頭組織創新聯合體,實現關鍵前沿核心技術突破。圍繞國家重點科技戰略任務,推進科技項目的“揭榜挂帥”“賽馬制”,鼓勵更多企業牽頭和參與創新活動。依託企業組建國家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各類創新平臺。三是提升企業創新的國際化水準。支援企業建設海外科技創新中心、離岸創新創業中心等基地。支援有條件的企業牽頭成立産業創新領域的國際性社會組織,參與制定國際標準。推動科技企業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科技園區企業在技術、項目、人才等方面開展深層次合作。

發揮企業成果轉化主導作用。著力提升企業作為需求側的成果吸納能力和轉化能力,推動高校、研究院所等科技成果在企業轉化。一是健全産學研成果對接和産業化機制。推動各類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庫向企業開放,支援將高校、科研院所職務科技成果通過許可等方式授權企業使用。搭建科研端與産業端的科研成果轉化平臺,培養專業的科研轉化經紀人,將科學研究與産業發展需求有效對接,並與風投機構、孵化器企業等共同合作,完善成果轉化機制。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利益分配機制。加快扭轉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渠道不暢、轉化動力不足、轉化機制不健全、高品質專利數量不夠多的現狀,兼顧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利益訴求,充分考慮創新的貢獻率,明確界定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責、權、利,探索通過成果權益分享等方式合理分配創新成果。三是建立成果轉化風險控制機制。完善風險評估體系和風險共擔機制,拓展多元化的投資主體和風險資金,有效應對成果轉化風險、創新失敗風險,提升創新容錯率。

(作者:賀艷,係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市委黨校經濟學教研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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