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選賢任能為治國安邦重中之重。黨的十九大強調,選人用人要“堅持事業為上”,這就為新時代的選人用人指明瞭方向。
“梅須遜雪三分白,雪卻輸梅一段香。”不同幹部各有所長,就要放在與之相適配的事業中去“稱一稱斤兩”。有的幹部抓經濟工作“一把好手”,但未必對黨建工作得心應手;有的幹部對宏觀政策了然于胸,但可能處理起基層問題“兩眼一抹黑”;有的幹部“下筆如有神”,實踐中煉鋼打鐵卻可能“掄不開錘”……試想,讓諸葛亮舞弄青龍偃月刀,恐怕難以揮動;讓張飛搖著羽扇運籌帷幄,非得急出病來不可。可見,人和崗位相適殊為關鍵。
然而,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和單位選人用人不是看誰優秀、誰合適,而是看誰資歷深、年頭久,論資排輩“排排坐”;甚至,看誰關係足、來頭大,多照顧有“天線”的人。還有一些地方和單位,忽視幹部成長規律。比如不加認真考查、仔細甄別,把一些內功不紮實、歷練不過硬的幹部以“練手”之名重用;比如為了單純優化班子學歷,誰手裏的文憑高誰就上位;比如為了輪崗,搞“一刀切”,把不同專業領域的幹部簡單對調;又比如選拔年輕幹部時不顧科學標準,機械等同於年齡小、學歷高等條件,凡此種種,不一而足。
“人崗相適”,方法論其實言簡意賅,那就是“以事擇人、優中選適”。一個地方的發展、一個單位的業務開展需要什麼樣的幹部,就應該按照崗位需求找尋恰當人選,而不能反過來“因人找崗”,更不能把“人”與“崗”二者生拉硬套、簡單匹配。“人”與“崗”之間,應該“相看兩不厭”,彼此匹配。一方面,以事擇人、依事選人;另一方面,“人須在事上磨”,讓幹部在崗位上歷練成長。駿馬能曆險,犁地不如牛。任何形式、任何對象的選拔任用,著眼點都應聚焦在事業需求上、崗位需求上,多考慮“該用誰”,而不是“誰該用”。
當然,堅持“事業為上”並不是説幹部只要有了成事之能,其他方面就不重要。換言之,“事業為上”只是選人用人的一個必要條件。政治不硬、黨性不純、品德不正……即使能力非凡,德不配位,就絕對不能用。另外,也不能機械地理解“人崗相適”,絕不能“一個蘿蔔一個坑”,也不能不同領域幹部不能交流,而應實事求是,一切堅持實踐的標準,從具體工作出發。
用人如器,各取所長。新時代推進偉大事業,必須以更寬的視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氣魄選賢用能,以業績論英雄、憑實績定去留,領導幹部到底幾斤幾兩,到底內功深厚還是花拳繡腿,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目的只有一個,選準用好黨和人民需要的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