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制度治黨貫穿于全面從嚴治黨全過程,是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黨的建設領域的集中體現和充分運用,也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鮮明特點。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制度治黨的思想,對於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具有十分重要意義。
切實紮緊扎密制度籠子
“首先要建好籠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首先要建好籠子。籠子太松了,或者籠子很好但門沒關住,進出自由,那是起不了什麼作用的。”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制定首部黨內“立法法”,明確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總體目標,並按照“廢改立”的思路,對新中國成立以來的黨內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系統清理。同時,修訂增補出臺了一系列新的黨內法規,逐步形成了較為完備的黨內制度體系,其目的就是要把籠子紮緊、扎密,把籠子上斷裂的、不結實的條條框框換成新的、結實的、管用的,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明確的黨規黨紀依據。
“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指出:“要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強化責任追究,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表明要保障和加強制度與法律的嚴肅性與權威性。制度絕不是擺設,在法律與制度的制約下,任何人都沒有“丹書鐵券”,也沒有“鐵帽子王”。所有黨員在制度面前都應人人平等。無論官位多高、權力多大,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應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防止出現破窗效應”。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如果制度執行不認真、不較真、不動真,處處虛以應付、事事馬馬虎虎,不僅會使制度淪為稻草人、紙老虎,還會動搖執政根基、喪失制度自信、涼了黨心民心。制度的籠子建起來了,但“牛欄關貓”不行,籠子不上鎖、鑰匙本人拿也不行,關鍵在於把制度的籠子扎細、扎密、扎牢,真抓、嚴管,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制度一旦形成,就要堅持一以貫之地抓制度落實,以釘釘子精神,一環接著一環抓、一錘接著一錘敲,持續擰緊制度執行的“螺絲釘”。
真正把紀律規矩立起來
“全黨共同來維護黨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建立健全黨內制度體系,要以黨章為根本依據;判斷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的表現,要以黨章為基本標準;解決黨內矛盾,要以黨章為根本規則。”“對黨章意識不強、不按黨章規定辦事的要及時提醒,對嚴重違反黨章規定的行為要堅決糾正,全黨共同來維護黨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堅持制度治黨,必須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用嚴明的紀律維護黨章權威。
“要讓紀律成為真正帶電的高壓線”。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靠什麼管,憑什麼治?就要靠嚴明紀律。遵守黨的紀律是無條件的,要説到做到,有紀必執,有違必查,不能把紀律作為一個軟約束或是束之高閣的一紙空文。”他要求把紀律和規矩立起來,讓紀律成為真正帶電的高壓線。“真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拿起紀律這把戒尺,既要奔向高標準,以人格力量凝聚黨心民心;又要守住底線,嚴格執行黨的紀律,決不越雷池一步。”
“守紀律講規矩檢驗黨員的忠誠度”。守紀律講規矩是共産黨員的義務,檢驗著黨員的忠誠度。黨章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章程,也是總規矩。國家法律是黨員、幹部必須遵守的規矩。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也是重要的黨內規矩。紀律是成文的規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是不成文的紀律;紀律是剛性的規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紀律的規矩是自我約束的紀律。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經過實踐檢驗,約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黨長期堅持並自覺遵循。
構建科學的黨內監督體系
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堅持制度治黨,必須突出重點、抓住關鍵。依規治黨重點和關鍵是黨的各級領導幹部,高級幹部是重中之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從嚴治黨,關鍵是要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從嚴管好各級領導幹部。從嚴管理幹部,要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既從思想教育上嚴起來,又從制度上嚴起來。”強調:“要堅持以嚴的標準要求幹部、以嚴的措施管理幹部、以嚴的紀律約束幹部,使幹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只有抓住了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才能更好地引領普通黨員這個“最大多數”。
任何時候都要自覺接受監督。接受監督是義務,開展監督是責任。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都是黨和人民賦予的,領導幹部使用權力,使用得對不對,使用得好不好,當然要接受黨和人民監督。不想接受監督的人,不能自覺接受監督的人,覺得接受黨和人民監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備當領導幹部的起碼素質。因此,只有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的監督,才能夠始終保持人民公僕的政治本色。
自覺養成遵紀守法的習慣。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要牢固樹立黨章意識、制度意識,養成紀律自覺,知邊界、明底線,把他律要求轉化為內在追求。這就要求黨員幹部養成自覺依照黨章黨規黨紀辦事的習慣,用黨章黨規黨紀去衡量和約束自己的言行。要堅決做到任何時候、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都心中有戒、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