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健全黨和國家領導體制 發揮政治和制度優勢

發佈時間:2018-02-26 08:29:26  |  來源:人民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申罡

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其中提出,將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刪去了這一款規定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內容。這是全面總結黨和國家長期歷史經驗基礎上,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提出的健全黨和國家領導體制的重要舉措。


過去60多年,國家主席制度經歷了一系列發展變化。緊密聯繫國家主席制度實踐、緊密結合黨和國家領導體制的發展變化,我們才能深刻理解我國憲法關於國家主席規定的真正含義。


歷史證明,黨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黨和國家中央軍委主席實行“三位一體”領導體制是較為有利的、可取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實行黨和國家“三位一體”的領導體制,有利於堅持和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有利於保證國家政權機關協調運轉和國家體制機制有效運作,有利於組織和推進國家各項事業,是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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