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評:以憲法推動社會進步增進人民福祉

發佈時間:2018-02-26 08:30:08  |  來源:新華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申罡

我國憲法是隨著時代進步、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而不斷發展的。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目的是通過修改使我國憲法更好體現人民意志,更好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


我國憲法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這是實踐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憲法發展的一條基本規律。只有不斷地、及時確認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以更好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才能更好地發揮憲法的根本法作用。


從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誕生至今,我國憲法一直處在探索實踐和不斷完善過程中。1982年憲法施行後,根據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分別進行了4次修改,有力推動和保障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推動和加強了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實踐是永無止境的。隨著黨和國家事業不斷發展,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黨和國家事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發生了歷史性變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黨的十九大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全黨的指導地位,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論斷,確定了新的奮鬥目標。把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上升為憲法規定,這將更好地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大作用。


治國無其法則亂,守法而不變則衰。人民的憲法只有因時而發展、因勢而完善,才能始終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綱舉目張,執本末從。”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只有及時將變化社會政治現實中蘊含的先進理念、思想轉變為憲法價值,才能使憲法富有時代氣息並不斷完善,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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