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貽軍 何德平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關於制度建設的論述,是對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關於制度論述的繼承和發展,集中體現了當代中國共産黨人的制度思維,蘊含著當代中國共産黨人對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深邃思考,標誌著我們黨對共産黨執政規律、對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對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科學把握進入一個新境界。
一、建立符合我國實際的先進社會制度
對人類美好社會制度的不懈追求是馬克思主義政黨與生俱來的品質。中國共産黨是一個擁有堅定制度自信的馬克思主義政黨。自誕生那天起,黨就把建立美好的共産主義社會制度寫入自己的綱領。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我們黨深刻認識到,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建立符合我國實際的先進社會制度。”在 90多年革命、建設和改革的過程中,我們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在制度建設方面完成了三件大事: 一是完成了反帝反封建制度的任務,結束了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歷史;二是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確立了社會主義基本制度;三是從中國實際出發,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體系。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1·5”重要講話中強調,要“勇於把我們黨領導人民進行了97年的偉大社會革命繼續推進下去”,“努力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展現更加強大、更有説服力的真理力量”。
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特色鮮明、富有效率的,但還不是盡善盡美、成熟定型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也需要不斷完善。”沒有堅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氣,同樣,離開不斷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徹底、不可能久遠。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提高黨帶領人民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能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為了更好發揮制度優勢,把制度優勢轉化為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效能。兩者一脈相承、有機統一。
把實踐中已見成效的方針政策及時上升為黨和國家的制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實踐、理論、制度緊密結合的,既把成功的實踐上升為理論,又以正確的理論指導新的實踐,還把實踐中已見成效的方針政策及時上升為黨和國家的制度。”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制度建設方面的許多成就得益於將先進經驗和有效政策制度化。例如,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聽證制度、公共服務中的一站式服務、責任政府建設中的問責制度等,都來源於實踐經驗。
二、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提出:“要加強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讓人民監督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早在2013年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就強調,要加強對權力運作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範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要依法設定權力、規範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則必然禍害國家和人民。”“我們説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就是要依法設定權力、規範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要實現從“不敢腐”向“不能腐”轉變,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是治本之策。
全方位紮緊制度籠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籠子紮緊一點,牛欄關貓是關不住的,空隙太大,貓可以來去自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首先要建好籠子,全方位紮緊制度籠子,更多用制度治黨、管權、治吏。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度籠子越扎越緊、越扎越密、越扎越牢,強化了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體系。
讓權力在陽光下運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權力運作不見陽光,或有選擇地見陽光,公信力就無法樹立。執法司法越公開,就越有權威和公信力。”公開是最好的監視器。把權力運作公開,讓陽光照耀,讓監督覆蓋,讓大眾感知,公開、公平、公正將貫穿始終,確保權力的運作始終造福人民。
三、把制度建設貫穿全面從嚴治黨全過程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全面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強調在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實踐中,要堅持制度治黨、依規治黨,始終把制度建設貫穿于全面從嚴治黨全過程。
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鄧小平指出,制度問題不解決,思想作風問題也解決不了。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要使加強制度治黨的過程成為加強思想建黨的過程,也要使加強思想建黨的過程成為加強制度治黨的過程”。從嚴治黨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剛,要同向發力、同時發力。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的重大理論創新,是對黨的建設歷史經驗的深刻總結,豐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黨建學説,具有重大理論價值和實踐指導意義。
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增強依法執政本領,加快形成覆蓋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各方面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加強和改善對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制定實施中央八項規定為標誌,我們黨先後制定完善了一系列黨內法規,形成了以黨章為遵循、以責任為導向的“制度群”,推動管黨治黨從“寬鬆軟”走向“嚴緊硬”。
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最大的制度優勢。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制度和領導制度。形成制度治黨新局面的核心是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強調“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始終堅持,任何組織和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違反這項制度”。這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民主集中制建設的高度重視和戰略思考。
以改革創新精神補齊制度短板。黨的十八大以來,依規治黨、制度治黨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要看到,隨著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黨內法規制度中存在的不配套、不適應、不協調、不銜接、不一致等制度短板日益凸顯。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針對新情況新問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以改革創新精神補齊制度短板,真正使黨的組織生活、黨員教育管理嚴起來、實起來。”要體現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維,把中央要求、群眾期盼、實際需要、新鮮經驗結合起來,努力形成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
四、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那樣,今天,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就是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為人民幸福安康、為社會和諧穩定、為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
制度不在多,而在於精,在於務實管用。制度是用以解決問題的,不能為了制定“制度”而湊數量、湊頁碼。曾有學者擔心,中國政治制度演繹的傳統是,一個制度出了毛病,再定一個制度來防止它。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制度越繁密越容易生歧義,越容易出漏洞,越容易失去效率。對此,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於精,在於務實管用。”
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最根本的是嚴格遵循執政黨建設規律進行制度建設,不斷增強黨內生活和黨的建設制度的嚴密性和科學性,既要有實體性制度又要有程式性制度,既要明確規定應該怎麼辦又要明確規定違反規定怎麼處理,減少制度執行的自由裁量空間,推進黨的建設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制度設計需要通盤考慮、全局規劃、科學設定,要同一系列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有機結合起來,做到同步設計、同步制定、同步實施。習近平總書記要求,要適應時代變化,不斷構建新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
建立和完善制度要于法周延、於事簡便。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不管建立和完善什麼制度,都要本著于法周延、於事簡便的原則,注重實體性規範和保障性規範的結合和配套,確保針對性、操作性、指導性強。”於事簡便,指的是制度要易用、好用,不煩瑣、不深奧,簡便易行。于法周延,就是要減少制度漏洞,力求建立制度週到、週密、週全,減少制度盲點、空白點。回顧黨的制度建設史,從人民軍隊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到今天的中央八項規定,都是言簡意賅、易知易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于法周延、於事簡便的原則,意蘊深刻,方向明確,給建立和完善制度確定了新的規矩。
五、使制度真正成為硬約束
在理論上,制度建設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制度的制定,二是制度的執行。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一項制度如果只是寫在紙上,卻並不執行或者難以執行,就像紙上談兵、畫餅充饑。
強化制度意識。制度是用來約束人的,在有些地方有些制度卻成了擺設,一些人熟視無睹,不斷地觸犯制度,違背制度。究其根本原因,是制度沒有成為“硬約束”,卻成了“橡皮筋”。為此,習近平總書記要求:“要強化法規制度意識,在全黨開展法規制度宣傳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制度意識、紀律意識,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衛制度的良好氛圍。”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社會總在呼籲執行制度人人平等,人人平等更是制度有效執行的內在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制度一經形成,就要嚴格遵守,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後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後身。”習近平總書記要求,越是領導幹部,越是主要領導幹部,越要自覺維護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執行制度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幹部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遵守制度,嚴格執行制度,是一種無聲的榜樣,巨大的示範,將帶動廣大群眾自覺按制度辦事,以示範引領推動制度落地生根。
破除“法不責眾”。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也有一些人認為,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從嚴治黨面臨兩難選擇:過寬沒有威懾力,會導致越來越多人闖‘紅線’,最終法不責眾;過嚴會束縛人的手腳,影響工作活力,幹不成事,甚至還會影響自己的選票。這些認識都是不對的。”寡也好,眾也好,人數不能成為制度執行與否的依據。制度執行不能給機會主義者開口子,不能給跟風從眾者留路子,不能給趁火打劫者鑽空子。“依法責眾”,是提高制度執行力的必然選擇。
不允許制度執行搞變通。有制度不執行,比沒有制度危害還要大。習近平總書記要求:“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本位主義,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必須警惕制度執行搞變通,及時遏制繞過制度約束的變通“苗頭”,防止制度成為一紙空文。
堅決防止“破窗效應”。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的制度不少,可以説基本形成,但不要讓它們形同虛設,成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應’。”針眼大的窟窿,斗大的風;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在“破窗效應”示範下,制度將被忽視、違反乃至踐踏。因此,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對違規違紀、破壞法規制度踩“紅線”、越“底線”、闖“雷區”的,要堅決嚴肅查處,不以權勢大而破規,不以問題小而姑息,不以違者眾而放任,不留“暗門”、不開“天窗”,堅決防止“破窗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