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獨特優勢

發佈時間:2018-01-24 07:56:09  |  來源:吉林日報  |  作者:禹治洪  |  責任編輯:申罡

作者:吉林省高級知識分子聯誼會常務副會長 禹治洪


黨的十九大明確指出,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在前不久中共中央召開的黨外人士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特別指出:“中共中央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重視在重要會議召開之前、重要文件頒發之前、重大決策決定之前,聽取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意見和建議。”應該説,協商民主作為現代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在滿足公民參與需求、提升決策科學化水準以及解決社會問題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也為完善和發展現代民主政治指出了一個重要方向。縱觀世界推動發展協商民主的各民主政體,中國社會主義民主協商更具代表性,也是最成功的民主政治形式之一。


首先,最具廣泛性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基本特徵。我們黨歷來有協商民主的優秀傳統,但最早把“協商民主”寫入黨的制度文件是黨的十八大,並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和獨特優勢,不斷完善發展。到黨的十九大,進一步提出“要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統籌推進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可以説,協商民主在黨的十八大以來,實現了更大範圍、更廣領域、更深層次的全方位發展。西方協商民主一般認為起于20世紀70年代末,在80年代被廣泛關注,但西方協商民主是服務以“票決制”為基礎的代議民主制度,充其量只是形式上的而已,理論多於實踐,形式大於內容,特別是其代表性問題上,因其過分依靠社會組織,特別是利益集團,使協商民主的本質發生了異化,缺少了廣泛性、普遍性和代表性,協商民主的話語權往往被精英集團、利益集團所掌控,協商民主變成了利益的博弈。而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從確立之初,就根植於人民。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産黨在抗日根據地建立了具有民族統一戰線性質的“三三制”政權,鼓勵不同意見的表達,照顧和維護各方利益,這是中國協商民主的最初實踐,經過多年不斷地完善發展,現在已經成為涵蓋了國家與社會、政黨與參政黨、人民團體與群眾、中央和地方,等等,全方位、多層次的協商民主,各政黨、各階層,各界別廣泛參與的協商民主,這也為協商民主在中國民主政治發展過程中積累了牢固的民意基礎。


其次,最大效用發揮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優勢所在。中國實行的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領導核心和執政黨,中國共産黨從執政之初就十分重視協商民主,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就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産黨民主協商的意願。作為執政黨,中國共産黨更願意、更支援、更鼓勵其他參政黨和社會各階層人士、人民群眾廣泛參政議政,建言獻策,更好地推進國家治理。而西方主流的民主制度,一直極具競爭性,強調選舉的重要性,並把通過選舉達到執政目的作為終極目標。當一個政黨執政後,他首要的任務是如何繼續保持執政地位。在野黨則在處心積慮如何把對方“拉下馬”,而獲得執政權,這就有了“為了執政而選舉,為了選舉而執政”的怪現象,而所謂的協商民主在這一大背景之下只能是水中月、鏡中花,毫無實質意義。在美國,槍擊案持續發生,但在協商槍支管制上卻很難出現大的政策變動,這不是他們不想協商,而是制度使然。因此,我們不難看出,西方的協商民主不可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無論是執政黨,還是在野黨,都不是很信任對方,在制衡和對抗的前提下,也確實無法達到真正意義上協商民主。這和我們中國實現一黨執政,通過協商民主自我完善有本質區別。


第三,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定海神針”。西方制度下一些國家“商而不決,商而不定”是一種普遍現象,這是競爭性、對抗性民主形式特有産物,在競爭體系中政黨和各政治派別為了爭奪和利益往往相互誹謗、相互攻擊、相互對抗,基於此,他們的協商往往存在偏執性、利益性、排斥性,最終陷入無休無止的分歧、爭吵當中,很難達成協商民主的目的。特別是處在社會變革、矛盾集中、貧富差距大的發展中國家盲目地引入所謂的西方民主,很可能造成社會的撕裂和動蕩,削弱甚至摧毀民主協商的社會共識。而我國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黨的領導是基礎,是核心,是統領,為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健康發展提供了根本保障。在黨的統一領導下的協商民主,可以有效防止協商民主陷入無休無止的協商、無休止的爭吵對立當中,使各種協商都能實現理性化和高效化,而黨內的“民主集中制”也是另一種協商民主形式,最終達到既協商民主,又集中統一,既包容多方利益訴求,又凝聚了社會共識,這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之所以能夠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發揮最大作用,並在中國大地上煥發出勃勃生機的根本原因所在。


總之,協商民主是提高國家政治制度民主化程度的重要方面。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了,要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式和參與實踐,保證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的精神,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下,我們將繼續深入推進具有中國特色的協商民主制度建設,不斷豐富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內容,開拓民主政治的新路徑,更將為世界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設貢獻出中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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