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基層社區治理創新活動在全國範圍內廣泛開展。案例研究顯示,基層社區治理面臨著以下幾個新變化、新問題:
基層社區治理結構中單位的缺失。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尤其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推進,原先的單位辦社會現象逐漸退出歷史舞臺,原先居民情況較為單一的社區逐漸變得多元。由此,在基層社區治理結構中,單位尤其是企業就難以像以前那樣發揮作用,基層社區治理結構因此則變得不那麼完備。
基層社區居民業緣關係的淡化。在上海的一些街道,本來以居民較為單一、具有共同業緣關係的單位社區為主。由於大家在工作上是同事、在生活上是鄰居,因而形成了一種密切的關係。這使得社區管理工作相對容易做。但隨著企業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的推進,原來的單位社區發生了改變,居民間的業緣關係不再明顯,相同的東西越來越少,“熟人社會”也變成了“陌生人社會”,無疑增加了基層社區治理的難度。
網際網路的便利化造成社區居民間聯繫的弱化。網際網路的便利化使人們足不出戶就可以享受到各種服務。與之相伴,不少社區居民減少了現實世界的交流、交往。在基層社區,雖然街道、居委會也建立起了網站,搭建了各種微信群,但吸引力並不是很強。社區居民雖近在咫尺卻遠若天涯,雖身在社區卻心在虛擬世界,對社區沒有太多的認同感。這對基層社區治理無疑構成了新的挑戰。
基層社區治理轉型的制度供給不足。從宏觀層面來看,全面深化改革不僅在客觀上要求政府職能轉變,而且也要求基層社區治理工作的轉型。在實踐層面上,基層社區治理在全國範圍內還沒有形成統一的模式和規範; 在上海,街道體制及其職能也沒有固定下來,常常會因改革發展到一定程度就要作一定的調整。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恰恰給基層社區治理提供了彈性空間。
面對基層社區治理難題,上海的相關街道結合自身實際,發展出了以居民區“團隊黨建”為依託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模式。這一模式按照“支部領導團隊、黨員融入團隊、團隊凝聚群眾”的工作要求開展“組織再造”,初步化解了基層社區治理面臨的種種難題。
第一,以社區團隊作為基層社區治理的基礎和重心,填補基層治理結構中單位的缺失。例如,在閔行區江川路街道,一些熱心居民自發形成了公益團隊、志願者團隊等。在這些社區團隊中建立黨支部,有效地實現了政治吸納功能,有助於把居民納入基層社區治理結構中來。
第二,以趣緣為基礎大力發展社區團隊,化解社區居民業緣關係淡化以及網際網路造成的聯繫弱化風險。閔行區江川路街道在已有團隊的基礎上,主動孵化、扶持了一些新的社區團隊,以便更多的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加入,從而巧妙地實現趣緣對業緣的替代。
第三,以社區團隊黨組織設置創新為制度保障,解決制度供給不足的窘境。在閔行區江川路街道,雖然沒有要求每一個社區團隊都成立單獨的黨支部,卻有著“統一要求”,即每個社區團隊必須有黨員參加管理。此外,沒有單獨黨支部的社區團隊,還可採取混合式黨支部、組合式黨支部等形式。這種靈活的黨建形式,不僅實現了“群眾在哪,黨支部就在哪”的黨建全覆蓋目標,強化了聯繫群眾、服務群眾的組織功能,而且達到了通過黨建來凝聚群眾,激發群眾參與基層社區治理的熱情,增進群眾對黨和政府的政治認同等多重目的。
當然,個案的探索並不是十全十美的,也不是其他地方“拿來就能用”的。但它的啟發意義在於,激發社區居民的參與熱情,是基層治理創新成功與否的一個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