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説,在精準扶貧的指導思想剛剛提出或者落實不久之時,有地方和幹部對其把握不夠準確、認識不夠充分、重視程度不足,進而出現了一些跑偏和錯誤,尚且可以理解。那麼時至今日,依然有地方和人員,有意無意地忽視甚至無視精準扶貧的內涵、要求,不落實中央的指示精神,既不穿新鞋,又要走老路,試圖矇混過關,則必須嚴懲。
9月11日,新華社報道、披露了一些地方在扶貧工作中的不良傾向和做法,以及一些違規違紀案件——寧夏回族自治區發生多起涉農扶貧領域腐敗典型案件,其中同心縣多名鄉村兩級幹部因扶貧不精準、平均分配扶貧資金受到黨紀處分;有些基層幹部直言自己駐村扶貧就是當秘書,整天填表、開會、寫材料,累得夠嗆,難見實效。
我國的扶貧工作始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通過各方不懈努力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績。黨的十八大以來,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成為新時期扶貧開發的指導思想,一項項有針對性的舉措瞄準貧困“病根”,實施“靶向治療”,實現了從“大水漫灌”到“精準滴灌”的轉變。
在長期的扶貧工作中,基層扶貧幹部無疑承擔了諸多責任和任務,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對精準扶貧的指導思想和政策進行宣傳、講解,對具體脫貧路徑的選擇積極探索、實踐,對相關扶貧工程、項目組織落實、推進,對扶貧物資、款項進行發放、分配……一些扶貧幹部的事跡、帶領當地脫貧減貧取得的成果,不時見諸報端。
與此同時,扶貧工作、扶貧幹部隊伍中也爆出一些“不和諧”的情況和問題,有的甚至觸犯了法律底線。比如,依然堅持“大水漫灌”式扶貧,把扶貧款項、物資發出去了事,而不管發給了誰,發得是否合理科學;抓小放大,把自己當成“打雜”的,幫貧困戶養羊放牛、打掃院落,而不懂得當“導師”,不注重扶智和授人以漁;把黑手伸向扶貧資金,釀成一些腐敗窩案……
回到上述報道,“平均主義”看似公平,人手一份,別搶別鬧,事實上卻侵害了真正有需求者的權益。一些人沒吃飽、一些人吃撐了或者把“糧食”存起來了,如此勢必有一半甚至多半的“糧食”沒能物盡其用。從整個扶貧資金、款項的配置來説,這無疑造成了浪費,做了無用功。
“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所謂精準就是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各村各戶誰殷實,誰貧困?因何而貧,通過什麼方式脫貧?要認真走訪調查,不能圖省事,想當然。
如果説,在精準扶貧的指導思想剛剛提出或者落實不久之時,有地方和幹部對其把握不夠準確、認識不夠充分、重視程度不足,進而出現了一些諸如“平均主義”的跑偏和錯誤,尚且可以理解。那麼時至今日,依然有地方和人員,有意無意地忽視甚至無視精準扶貧的內涵、要求,不落實中央的指示精神,既不穿新鞋,又要走老路,試圖矇混過關,則必須嚴懲。並且,工作不實、方法不對背後,往往不是能力問題,而是態度和責任心問題。
“行百里者半九十”,可見越到最後越困難,越需要有戰勝種種艱難險阻的決心、信心以及堅韌不拔的品格、毅力。時下,扶貧脫貧已經到了啃硬骨頭、攻堅拔寨的衝刺階段,不僅不能鬆懈、偷懶,反而要比之前更咬緊牙關、更勤奮努力,需要更大的決心、更明確的思路、更精準的舉措、超常規的力度。只有做好這“最後十里”,不落下一個貧困地區、一個貧困群眾,才能確保2020年所有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一道邁入全面小康社會。也正因此,在這“最後十里”,任何基層、一線的扶貧人員出現跑偏,組織不力,偷姦耍滑,違紀違規,相關部門都應對其堅決問責,絕不手軟。不能讓扶貧在最後關鍵處出紕漏,不能讓少數地方和人員的胡作非為影響了最終的扶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