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家庭成員應關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被寫入法律並開始施行之後,就引發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討論。你如何看待“常回家看看”入法?
不具司法操作性
    法律不是萬能的藥劑,侵入道德領域;探親假跟不上等現實困境多重,“常回家看看”入法不具司法操作性,易使法律淪為“一紙空文,有失法律權威。
凸顯老年人精神需求重要性
    當前,老年人精神需求越來越被家庭和社會忽視。立法凸顯出老年人精神需求的重要性;法律支撐道德考量的同時,實現現代社會立法對優秀傳統文化“孝”的繼承;有助於法制社會建設。

反方觀點

正方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