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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陳情母親”唐慧起訴永州市勞教委一案,4月12日在湖南永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法院最終駁回了唐慧要求永州市勞教委道歉、賠償的訴訟請求。敗訴的唐慧在走出法庭後失聲痛哭,表示“再也不相信司法”,但她依然會向湖南省高院提起上訴。判決結果也引發社會熱議,那麼唐慧敗訴這樣的判決結果是否公正合理呢?
- 有錯不能承擔,正義無從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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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勞教委對唐慧做出勞教決定,明顯的是出於報復性的“欲加之罪”。勞教及司法部門不能坦承自己的錯誤,甚至明知是錯,還要掩飾搪塞,法治公平正義只能離人民的期望越來越遠。不能給受害人以公正的判決結果,法律的公平正義更無從談起。
- 判決結果公正,維護法律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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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慧多次用不正當方式陳情,被行政處罰後仍不悔改,繼續鬧訪、纏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而後勞教委決定撤銷對唐慧的勞教,僅對其進行訓誡、教育。被解除勞動教養後,唐慧隨即提出國家賠償申請,這顯然是沒有根據的,所以判決結果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