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國家體育總局競體司下發通知,通知附件顯示:電子競技項目將組建一支由17人組成的隊伍出戰第四屆亞洲室內和武道運動會。一時間,電子競技算不算體育項目,該不該成立國家隊,成為公眾討論的熱門話題。那麼,電子競技該不該被視為體育項目並組建國家隊呢?

不是體育項目,助長不良風氣
    電子競技項目,説到底還是電子遊戲,屬娛樂而非體育範疇。成立電競國家隊有可能助長社會不良風氣,給青少年沉溺網路遊戲一個“正當”的理由。所以把電競當做體育項目成立國家隊,是不理智的選擇。
屬於體育項目,理應為國征戰
    電子競技與其他體育運動一樣,是智慧、技能、反應和協調能力等身體素質集中體現。真實的競技項目和團隊的競技形式有利於培養團隊合作的能力。作為體育項目之一,成立國家隊為國出戰爭榮理所當然。

反方觀點

正方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