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受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委託,由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收入分配研究院承擔的《遺産稅制度及其對我國收入分配改革的啟示》課題舉行中期成果發佈會,研究稱,我國已基本具備徵收遺産稅的條件。但儘管《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研究在適當時期開徵遺産稅問題,但並沒有明確何時開徵。如今開始徵收遺産稅是否時機成熟?
徵收遺産稅的條件暫不具備
    開徵遺産稅,顯然需要全國人大立法,這將是一個緩慢的過程;也需要稅務機關與銀行、住建等部門聯網,個人所得稅全國聯網,但相關聯網並不健全;而且,開徵遺産稅要與宏觀稅負綜合考量。因此只有在制度、技術、文化等各方面成熟的情況下,才適合徵收遺産稅。
現在開徵遺産稅符合中國國情
    幾十年來,我們的民營積累的社會財産已經過半,但私人的佔有部分貧富差距兩極分化鴻溝愈來愈大。現在正處於我國老一代創業者向新生代繼承者代際交接階段,徵收遺産稅不但可以減少代際之間的貧富差距,也有利於促進下一代財産繼承人的創造財富意識。